10.23 兰州文理学院学生公寓 拆迁和建设用地性质修改

近日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兰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雁滩片区(YT03)02、03单元局部地块用地性质修改论证报告》的公示。

兰州文理学院学生公寓 拆迁和建设用地性质修改

由于城市道路T607#路即南滨河路的建设,将拆迁征用兰州文理学院一栋学生公寓。为妥善落实拆迁安置用地,兰州市政府于2016年11月决定,将位于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操场以南的高新区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置换给文理学院,用于新建学生公寓。由于文理学院安置的用地为城市规划中小学用地,经过与高新管委会和城关区政府等部门的对接,建议在原址用地西北侧(即规划雕塑公园北侧,城关公安分局东侧)约51亩用地作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

为尽快实现南滨河路的全线贯通,落实兰州文理学院学生公寓的拆迁还建用地和规划中小用地等问题,结合现状用地权属界限,申请修改《兰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雁滩片区(YT03)》中02、03单元局部地块用地性质,具体修改内容为:

1、将YT03-02-03街坊中04地块,局部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A1修改为中小学用地A33。

2、将YT03-03-07街坊中02地块,用地性质由A33修改为教育科研用地A3,将06地块用地性质由R2二类居住用地修改为公用设施用地U。

兰州文理学院学生公寓 拆迁和建设用地性质修改

修改前

兰州文理学院学生公寓 拆迁和建设用地性质修改

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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