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当办案人员告诉你“这种小案子请什么律师,关两天就出来了”

当办案人员告诉你“这种小案子请什么律师,关两天就出来了”

“就这种小案子请什么律师嘛,浪费钱”

“我们就是走个流程,人关两天就出来了,没有请律师的必要”

可以说,上述两句,是笔者执业以来接受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家属,问及对方为何不及时请律师时最常听到的回答。

作为一名靠办案子吃饭的执业律师,说实话,听到上面两句话是格外刺耳的。这不是明摆着要来砸我们的饭碗吗?

反过来站在当事人一方的角度,笔者在此也大胆猜想,若是当事人家属听到这两句话,想必也会比较迷茫吧?

请?可连警察都说没有必要。

不请?但警察把人抓都抓了,他的话还能信吗?

请是不请,反正且得纠结一阵儿呢。

在此,笔者仅想针对此问题,发表一点个人经验之谈。

要说客不客观,恐怕在谁看来,一名律师说有必要请律师,令人信服度都会打些折扣罢。不过本人虽恐有立场倾向,但也并非信口雌黄。

至于本文言之有理与否,还请各位读者看过再做评论。

当办案人员告诉你“这种小案子请什么律师,关两天就出来了”

在笔者看来,当警察告诉家属不用请律师时,可能传达了以下几点意思:

可能性一:我们想搞点小动作

要说“小动作”为何?参考法律法规对非法证据、瑕疵证据所做规定即可知晓,笔者在这里也不想赘述了。翻翻这些年接连被平反的数起冤案,不就是这些“小动作”搞的鬼吗?

可能性二:我们虽然不想搞小动作,但也不想让律师过来碍手碍脚

对于某些侦查人员来说,律师三天两头过来交换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是比较麻烦的一件事。而且律师介入过后,往往会反复和当事人强调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一来,可能原本可以顺利攻破的侦查步骤也会难度系数陡增。在此情况下,侦查人员一说,有些当事人家属自然会产生顾虑,觉得既然人家都明示我们不想我们请律师了,如果我们执意请律师的话,会不会反而引起侦查人员的不满。

这种担心情有可原,但意义不大。至少在我们办理过或听说过的案件来看,还没有哪个侦查人员会因为当事人聘请了律师而产生报复心理,刻意找茬的。况且,即使侦查人员再不满,家属也应该认识到,侦查阶段作为证据形成、固定最重要的时间段,对案件的最终结果必然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而在这段时间内,只有律师才能见到当事人本人,听到他的说法。讨好侦查人员和打好辩护基础,孰轻孰重,还得理性判断、审慎选择。

可能性三:我们真的认为是个小案子,让你们不请律师是为你们省钱!

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在这种可能性下,警察同志的出发点是好的,而且根据他们对案件的了解程度来看,其作出的建议也并非不无道理。但即便如此,作为当事人的家属也应当心中有数。侦查机关均将立案质量作为考核指标之一,这也就意味着已被刑事立案的案子必然不会被轻易撤案。

况且,即使侦查人员当真抱着如上想法,其也不过是普通办案人员中的一位,至于案件能否被批捕,又会否被送到检察院,这些均不是说出此言的办案人员能够一人决定、掌控的。而等案件真的走到了检察院,甚至被诉到法院后,这时当事人家属再为没有及早请律师介入而后悔时,早已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了。

当办案人员告诉你“这种小案子请什么律师,关两天就出来了”

来源丨刑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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