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一男子辱骂执法民警并阻碍民警依法执法被行政拘留

2019年3月28日上午,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正在都杨执勤点依法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一男子驾驶摩托车途经执勤点时不服从交警执法检查,辱骂执法民警并阻碍民警依法查处车辆,受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一男子辱骂执法民警并阻碍民警依法执法被行政拘留


当天上午,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安城中队都杨执勤点民警正在都杨镇壳牌加油站往麦州方向路口处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0时29分许,李某华驾驶悬挂粤WH2**6的二轮摩托车由加油站方向驶过来,执勤交警示意其停车并要求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同时通过移动警务终端对车辆进行核查,发现其车辆只年审到2012年,已超过三个年审周期无年审的期限,该车辆属于报废车辆,李某华的行为已构成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按规定必须收缴车辆并依法处罚。正当执勤人员要收缴李某华驾驶的摩托车的钥匙时,李某华极不配合,执勤人员苦口婆心地对其进行政策宣传和法规教育,但李某华根本没听劝告,以“自己文化低”、“不明白”等为借口拒绝接受处罚,手指民警并用粗言秽语辱骂民警。鉴于李某华不服从交通执法检查并辱骂执勤交通民警,执勤人员当即向110报告。


一男子辱骂执法民警并阻碍民警依法执法被行政拘留


随后,都杨派出所民警赶到并将李某华传唤到都杨派出所进行询问。李某华对辱骂执法民警并阻碍执法民警依法查处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李某华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警 方 提 示

民警正常的执法是法律赋予的权限,也是工作职责所需。李某华辱骂的是执勤人员,其实挑衅的是执法权威。对公然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语言辱骂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广大交通参与者对交警作出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选择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切不能意气用事,阻碍民警正常执法或辱骂民警,以免造成更加严重的违法犯罪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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