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打砸貨車、強買強賣……南寧一惡勢力團伙4名成員受審

打砸、攔截運魚貨車,向市場管理人員行賄、強買強賣,意圖壟斷南寧海陸豐市場鯰魚交易……4月3日,這一惡勢力團伙4名成員,因涉嫌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罪,在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受審。

打砸货车、强买强卖……南宁一恶势力团伙4名成员受审

庭審現場 郭穎 攝

該團伙主犯高某霞,是一名51歲的女子,黑龍江人。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8月至10月,高某霞與黑龍江老鄉李某文、戴某(另案處理)到南寧市北湖路海陸豐市場內,要求市場內售賣東北鯰魚的商家購買戴某提供的貨源。在遭到多名商家拒絕後,高某霞與李某文、戴某3人指使張某(另案處理)、鄭某民組織人員滋擾、恐嚇、打砸拒絕的商家。

經偵查機關查實,2018年八九月間,高某霞等人共4次打砸運魚貨車、一次攔截運魚貨車。當年9月19日,鄭某民、王某雨等人在南寧市廂竹大道一停車場內,持磚頭砸碎運魚大貨車的擋風玻璃。同日,高某霞、戴某、李某文指使鄭某民、王某雨等人,在廂竹大道某停車場、海陸豐市場內,先後兩次將大貨車擋風玻璃砸破。

2018年9月23日,戴某、高某霞指使人在海陸豐市場內,砸破正在賣魚攤位前卸魚的大貨車擋風玻璃。當年9月27日,高某霞、鄭某民在海陸豐市場門口,將運送鯰魚的大貨車攔截並趕上高速公路,因延遲卸魚導致該貨車運載的大量鯰魚死亡。經南寧市價格認定中心認定,兩輛大貨車損失共計2700元。

高某霞、李某文、戴某3人糾集張某、鄭某民、王某雨等人,採用暴力、威脅、滋擾、聚眾鬧事等手段強迫交易;並由李某文、高某霞出資,向海陸豐市場管理人員卓某行賄,讓其對賣魚商家施加壓力,意圖壟斷海陸豐市場鯰魚交易行業。高某霞等人的行為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已形成了惡勢力團伙。

公訴機關認為,高某霞、李某文、鄭某民、王某雨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賣商品,情節嚴重;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攔截、恐嚇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均觸犯了《刑法》,應當以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追究4人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西鄉塘區法院院長黃堅擔任審判長,西鄉塘區檢察院檢察長黃朝科出庭支持公訴,法檢“兩長”同庭履職。由於案情重大,該案將待合議庭合議後,擇日宣判。

打砸货车、强买强卖……南宁一恶势力团伙4名成员受审

來源丨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 王斯 通訊員 郭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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