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襄城区首次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张天玥)4月3日,襄城区政府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切实控制辖区春季林地火源,预防森林火灾,有效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是该区首次发布此类戒严令。

自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全区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0米范围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范围活动的人员严禁下列行为:携带火种入山;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草、烧秸杆、烧炭、烧马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等;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未经审批同意的炼山造林、开山爆破等生产性用火;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对违反上述规定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犯放火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犯失火罪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3603152。

该区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必须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层层加大巡查力度和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工作,自觉遵守并执行森林防火戒严令,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要积极举报。

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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