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宛如
定時炸彈
但就是有人偏要以身試法
下面這一大波駕駛員
就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駕照該暫扣的暫扣、該吊銷的吊銷
因醉酒駕駛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人員名單
因飲酒駕駛被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人員名單
酒後駕車遠不止吊銷駕照
大家在生活中經常能聽到某某人因酒駕吊銷駕照,然而事實上酒後駕車遠不止吊銷駕照這麼簡單。其實在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實施之後,醉駕早已入刑。或許大家有所疑問,如何區分酒駕、醉駕?什麼情況下會觸犯刑法?
如何判斷酒駕和醉駕
一、酒精含量
A.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的,不構成飲酒駕車行為;
B.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的,認定為飲酒駕車行為;
C.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的,認定為醉酒駕車行為。
二、日常生活判斷
飲酒駕駛:一般情況下飲用1小瓶啤酒或半兩白酒後,血液酒精濃度就可達到20mg/100ml,即達到飲酒駕駛的處罰條件。
醉酒駕駛:一般情況下飲用兩瓶啤酒或3兩白酒後,血液酒精濃度就可達到80mg/100ml,即達到醉酒駕駛的處罰條件。
具體處罰
一、行政處罰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刑事處罰
1.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一月以上,六個月以下),並處罰金。
2.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請堅守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底線
哪怕是越過一米都不行!
閱讀更多 開車的那點事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