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山东肥城征地6.7公顷每亩补偿5万,青苗补偿7千,补偿能提高吗?

文章导读:山东肥城征地6.7公顷每亩补偿5万,青苗补偿7千,补偿能提高吗?

1、片区1

征地位置:石横镇中高余西居民委员会土地,位于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以西,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以北。

面积:拟收回土地总面积为6.212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2.6828公顷,林地2.3844公顷,农村道路0.3068公顷,沟渠0.2894公顷,设施农用地0.5494公顷)。

用途:为提供肥城市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

山东肥城征地6.7公顷每亩补偿5万,青苗补偿7千,补偿能提高吗?

土地补偿:(1)土地收回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肥城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0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收回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收回补偿安置费总额为465.9600万元。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楹庭拆迁团了解到,本次收回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种类和数量,详见《土地收回勘测调查清单》,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鲁国土资字〔2017〕357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青苗补偿费总额为0.733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169.2661万元,共计补偿总额170.0391万元。

安置方案:(1)调整土地安置:由石横镇和中高余西居民委员会征得居民同意,对中高余西居民委员会土地进行调整。(2)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465.9600万元,由肥城市财政局拨付到石横镇中高余西居民委员会,由居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3)社保安置:肥城市人民政府对本次收回土地按照15000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139.7880万元,由肥城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收回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收回经批准后,由肥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石横镇、中高余西居民委员会制定居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山东肥城征地6.7公顷每亩补偿5万,青苗补偿7千,补偿能提高吗?

2、片区2

征地位置:本次收回石横镇中东居民委员会土地,位于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以西,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以北。

面积:拟收回土地总面积为0.5714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其他草地)。

用途:为提供肥城市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

土地补偿:(1)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肥城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万元/亩。未利用地调增系数为0.8,补偿标准为4.0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4.2840万元。(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收回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种类和数量,详见《土地收回勘测调查清单》,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鲁国土资字〔2017〕357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为未利用地,无青苗和地上附着物。

安置方案:(1)调整土地安置:由石横镇和中东居民委员会征得居民同意,对中东居民委员会土地进行调整。(2)货币安置:楹庭了解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34.2840万元,由肥城市财政局拨付到石横镇中东居民委员会,由居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3)社保安置:肥城市人民政府对本次收回土地按照15000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12.8565万元,由肥城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收回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收回经批准后,由肥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石横镇、中东居民委员会制定居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山东肥城征地6.7公顷每亩补偿5万,青苗补偿7千,补偿能提高吗?

楹庭提示您:

这个补偿方案是 2019年3月29日起公示的,此方案在本次收回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肥城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您没有与该政府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政府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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