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2 “報仇”、秀官職……家長替孩子做的不該是這些事

“報仇”、秀官職……家長替孩子做的不該是這些事

近期,“家長”成為網上的高頻詞彙,接連發生的幾起事件都繞不開孩子家長的身份。他們的出發點是為了保護孩子,但這種保護,有時候真的過度了。

21日深夜,浙江省瑞安市公安局就網絡上關注的“小學生被同學家長刺傷致死案”再度發佈通報:

9月21日16時許,瑞安警方接到報警稱:在隆山小學三樓一廁所內,有小孩受傷。接警後,處警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36歲,仙降街道人)。傷者葉某(男,10歲)被120急救車送往醫院,經全力搶救無效於19時許死亡。

經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交代了因其女兒週三在學校與葉某發生口角時被打致眼部疼痛(傷勢輕,未就醫,正常上學)而心生怨氣,為此於今日下午攜帶水果刀到學校尋找葉某報復,用水果刀傷害葉某。

現林某某已被瑞安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报仇”、秀官职……家长替孩子做的不该是这些事

殘忍的現場照片,令人惋惜的結果背後,就是這樣一個簡單的理由——10歲小學同學之間的矛盾口角。

女孩的眼睛並沒有像謠言中所說的那樣失明,也就是說這次口角沒有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然而就是為了這麼一口怨氣,這個父親把刀指向了另一個孩子。孩子們之間發生了什麼,我們不得而知,死去的孩子或許確實做了錯事,但是不是到了只有通過這種方式才能“了結”的程度?

父母對子女的愛是無條件的,是不圖回報的,但不應該是沒有邊界的。“爸爸媽媽願意為你做任何事”並不意味著這種愛可以超越一個為人父母的成年人的心智。

秀官職“求”照顧?

近日還有另一個學生家長,福建莆田陳同學的媽媽,引起了網友的熱議。在網傳的一張截圖裡,她向老師表示家中多人在政府部門任職,請學校老師照顧自家孩子。據記者獲悉,微信中所說的官員職位基本屬實,事件目前仍在調查之中。

“报仇”、秀官职……家长替孩子做的不该是这些事

在這份微信聊天記錄中,陳某妍媽媽說:

廖老師,您好,我是陳某妍媽媽王某,在莆田市旅遊發展委員會任辦公室副主任科員,陳某妍爸爸陳某星在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任執行局綜合處處長(正科級)。荔城區分管教育的常委許某霞是我父親的高中學生又是紀委的同事(我父親在市紀委任副處級紀檢監察員),市教育局師資與人力科科長薛某偉是我表姐夫。陳某妍這學期麻煩您多多費心,謝謝!

記者證實:確有王某此人

9月21日上午,福建莆田市旅遊發展委員會任辦公室工作人員向南都記者證實,王某就是該辦公室副主任,但她有其他安排,沒來辦公室上班。

另據上游新聞報道,9月21日,莆田旅發委辦公室工作人員及其他科的工作人員均向上遊新聞記者證實,已聽說網上熱傳的王某給老師發微信的事,“她今天開會去了,沒在辦公室。微信這個事是人家的私事,不好打聽的。”

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一名陳姓工作人員證實有陳某星其人,隨後發怒稱“怎麼電話打到這裡來了”,隨後掛掉電話。

公開報道顯示,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綜合處處長、審判員陳某星是一個明星法官:2014年12月,他被最高院評為全國涉民生積案清理先進個人,2017年1月被福建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統先進工作者,2017年5月被授予福建省“五一”勞動獎章,榮立三等功一次。

此外,微信上所說的其他官員均在網絡上報道證實職位屬實。

網傳教師因公佈聊天記錄被開除 教育局否認

與此聊天記錄一起流傳的還有一份莆田市荔城區教育局9月19日發出的《關於同意解除某某同志與荔城區第四實驗小學聘用合同關係的批覆》,該批覆顯示,“現因其個人原因,自願提出申請辭去公職,同時解除與荔城區第四實驗小學的聘用合同等人事關係。”

“报仇”、秀官职……家长替孩子做的不该是这些事

解聘文件

莆田市荔城區教育局工作人員向南都記者解釋,《關於同意解除某某同志與荔城區第四實驗小學聘用合同關係的批覆》是真實存在的,但提出辭職的老師並不是網傳的廖老師,和網傳的王某讓老師照顧孩子不是同一件事。

同時,荔城區教育局工作人員告訴南都記者,他們已經對此事展開調查。

學校官方發聲明:對所有在校學生一視同仁

9月21日下午,莆田市荔城區梅峰小學發出《關於網絡流傳我校廖老師與學生家長微信截圖一事的說明》,承認廖老師系該校老師。

“报仇”、秀官职……家长替孩子做的不该是这些事

梅峰小學“說明”稱,“9月20日下午,網絡流傳一則我校四年級新任班主任廖老師與家長微信聊天截屏一事”。

梅峰小學在“說明”中承諾,關於平等對待學生教學問題,學校鄭重承諾:對所有在校學生的教學和管理都一視同仁,不因家庭背景不同或人為因素而存在差異,請家長和社會各界放心,也歡迎予以監督。並呼籲廣大網友一起來嚴格保護未成年人的隱私。

關於網上流傳的廖老師被解聘問題,梅峰小學聲明,廖老師在正常從事教學工作和履行班主任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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