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規來了!
Big news!
就從明年1月1日起
一個重磅新規來了!
@廈門人
生活在小區裡
一直備受關注的
小區遛狗、
小區停車位、
小區電梯廣告
等等等等問題
終於有了一個明確的說法!
![廈門業主:物業新規出臺!小區收的廣告費、停車費歸你們!……](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到底腫麼回事?
9月30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該《條例》詳細規定了: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職責、物業收費、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和使用、公共收益歸屬等市民們都很關注的問題。
![廈門業主:物業新規出臺!小區收的廣告費、停車費歸你們!……](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小區遛狗要牽繩!
大型犬還要戴嘴套!
近段時間
惡犬傷人事件不斷
對於如何規範養犬
這個新修訂的《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
則是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重!大!變!化!
從1月1日起
在小區內遛狗
必須牽好狗繩!
對於大型犬來說
還必須為它佩戴嘴套!
違反規定的
將依照治安處罰法處罰!
法條鏈接:
小區公共區域公共收入
歸全體業主!
可抵扣物業費!
話說咱們小區電梯裡
經常有那種電梯廣告
諸如此類的公共區域廣告
過去我們常常費解
這部分廣告收入去了哪?
這投放廣告是否需要業主同意?
這部分的營收要如何使用?
答!案!來!了!
新修訂的《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共用部位產生的公共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可用於抵扣業主的物業管理費用,物業可以扣除不超過公共收益30%的經營管理費用。另外,公共收益收入及使用情況應至少每季度向業主公佈一次。
劃一波重點
這部分的收益
屬於全體業主所有
並且向業主公示!
法條鏈接:
《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利用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業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產生的公共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前期物業服務期間,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收益在扣除物業服務企業的經營管理費用後,應當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經營管理費用支出不得超過公共收益的百分之三十。
業主大會成立後,可以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委託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經營管理。取得的公共收益按照前款規定扣除物業服務企業的經營管理費用後,存入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專用帳戶,經業主大會決定,可以用於抵扣業主的物業管理費用以及業主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支出。
公共收益收入及使用情況,應當至少每季度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醒目位置公佈一次,並可以通過移動通信等電子信息方式告知全體業主。
這十種緊急情況
可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過去
業主想要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是一件很困難的事兒
新修訂的《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
規定了以下這十種緊急情況
可以使用它
法條鏈接:
《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條 發生以下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臨時物業管理委員會或者相關業主,並立即組織維修、更新或者採取應急防範措施:
(一)共有用房及共用部位屋頂、外牆出現嚴重滲漏;
(二)電梯出現安全隱患或者出現故障無法正常運行;
(三)高層住宅水泵等二次供水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水;
(四)建築立面瓷磚等外牆裝飾層發生脫落或者存在脫落危險;
(五)共用給排水、供用電設施設備不能正常使用,依照法律、法規由供水供電企業負責維護的除外;
(六)消防、安防等建築智能化系統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使用
(七)因颱風、洪水等自然原因造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壞;
(八)根據公安、消防、人民防空、氣象、特種設備、物業管理等主管部門限期整改要求,需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改造;
(九)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其他安全隱患,需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定期檢測、檢驗、維修、更新、改造;
(十)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緊急情況。
小區地下停車位不能只售不租!
停車費歸全體業主!
小區停車難問題
在一些老舊小區比較普遍
有些建設單位為了利益
把車位出售給
小區外的單位和個人
加劇了小區停車難問題
而新修訂的《條例》
對這個問題進行明確規定
小區車位應當首先滿足業主需要,不得將車位出售給本區域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並且建設單位不得只售不租。
法條鏈接:
《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 物業管理區域規劃設置的機動車車位(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需要。建設單位不得將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的車位(庫)出售給本區域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業主要求承租尚未處置的規劃車位(庫)的,建設單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為由拒絕出租。
10人以上業主
可申請籌建業主大會!
直系親屬也可參選!
很多小區都想知道
到底要符合什麼條件
才能成立業主大會?
《條例》規定,業主大會由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出售並交付使用的物業建築面積達到50%以上,或者首套物業出售並交付滿2年的,建設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申請籌備召開業主大會首次會議。
10個以上業主也可以向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提出書面申請,籌建召開業主大會。對於業主大會決定重要事項的表決權數,仍作“雙三分之二”或“雙過半”的規定。業主大會作出的管理規約,可授權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限制違規裝修施工人員和施工機具、車輛進入,還可對違規停放車輛採取臨時管制措施。
此外,《條例》中還加入了有關公共租賃房承租人的權利,即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可以根據租賃合同的約定,代行部分業主權利。
而在現實生活中
業主的直系親屬
也同樣是小區業主
而且對小區事務更加熱心
但因為他們並非業主
參加業委會選舉
往往不被認可
那麼
這種情況也改變了!
新修訂的《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對此進行適當放寬,規定業主可以通過書面形式,委託父母、配偶代行業主權利。
法條鏈接:
《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 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業主身份。業主身份的認定以房屋產權證或者不動產權證書記載的權利人為準;尚未領取產權證的,以房屋銷(預)售合同及合同備案證明記載的購房人為準。業主可以通過書面形式,委託父母、配偶或者成年子女在委託期間代其行使全部或者部分業主權利;
物業費上調要“雙過半”業主同意
拒交納物業費列入失信名單!
小區物業費要交多少
這個由誰來決定?
為了防止物業服務企業
擅自調整收費標準
新修訂《條例》說了
新修訂的《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對物業服務費的調整進行明確規範。規定物業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因政府指導價調整物業費的,應當在政府指導價變動範圍內,並且應經專有部分面積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要“雙過半”業主同意
這調整價格才算數噢
此外
過去一些業主拒繳物業費
也讓物業管理部門很頭痛
別怕!辦法來了!
新修訂的《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對於催繳、公告後仍不繳納物業費的,物業公司可以提起訴訟。對於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的,將被作為失信行為記入個人徵信系統。不過新修訂的《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同時也規定,物業應當將服務內容、收費項目標準等在小區公示,接受業主監督。
法條鏈接:
《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醒目位置公示服務內容、服務事項、服務標準、收費項目、計費方式收費標準、公共部位經營收益情況、公共水電分攤情況、電梯維修保養檢驗費用等有關事項,並可以通過移動通信等電子信息方式告知全體業主,接受業主監督。
第四十八條 對經兩次催繳仍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業主委員會、臨時物業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將欠費情況在醒目位置予以公告,並可以通過移動通信等電子信息方式告知全體業主。經公告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十四條 業主違反本條例規定,無正當理由拒不交納物業服務費,且拒不履行經人民法院司法確認的調解協議,或者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的,作為失信行為記入個人徵信系統。
第八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規定進行公佈、公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Wow~
變化這麼大!
以後遛狗別忘了牽繩!
小區廣告費屬於大家噢!
按時繳納物業費很重要!
火速把這麼big的消息
擴散到業主群裡!
明年1月1日起實施噢!
內容整合自:福建日報、廈門廣電、海峽法治在線、FM1007福建交通廣播
閱讀更多 廈門本地事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