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南明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迎接全国第十六个“公民道德宣传日”

9月20日,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17周年,全国第十六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之际,南明区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风尚,提高市民道德素质。

南明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迎接全国第十六个“公民道德宣传日”

发放现场

在兴关社区,志愿者们走上街头,为市民发放《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志愿者一边发放,一边对《条例》进行讲解,让广大市民群众了解《条例》、知晓《条例》、自觉践行《条例》。据了解,兴关社区共发放《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0余份。

南明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迎接全国第十六个“公民道德宣传日”

发放现场

“志愿者们发放这个《条例》的时候,还给我们讲解,有利于加强我们的文明意识,文明城市要靠大家共同去维护,我肯定会遵守这个《条例》条例,也会号召身边人不做不文明行为。”收到志愿者发放的《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后,梁女士对记者说道。

南明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迎接全国第十六个“公民道德宣传日”

志愿者为市民讲解《条例》

据悉,除兴关社区外,辖区内各乡、社区将同步开展宣传活动,预计发放《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一万余份。

南明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迎接全国第十六个“公民道德宣传日”

志愿者为市民讲解《条例》

此外,南明区还通过开展“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文明如厕”宣传引导活动等,鼓励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引导市民养成文明习惯,自觉维护城市形象,全面提升市民素质,营造良好的文明城市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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