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兒子失信被困國外,履行義務方得盡孝

(通訊員 李鑫 胡國超)《弟子規》說,“德有傷,貽親羞”。灤平法院一起執行案件生動地說明了,只有守法誠信,才能孝敬父母,令他們心安體健。

近日,失信被執行人王某主動打電話向灤平法院執行幹警“求救”,要主動交納執行標的款。原來,因為民間借貸糾紛,灤平縣人民法院判決王某償還張某借款本金5萬元。判決生效後,王某沒有自動履行。灤平法院強制執行立案後,向王某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並進行了財產查找,但未發現王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王某不僅以無力清償為由拒不履行義務,而且還玩起了失蹤,鄰居稱他們一家已經出國,並不在國內。人民法院依法將被執行人王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限制其高消費。

正可謂“天有不測風雲”,王某父親突然重病住院,急需治療。王某聞訊後急欲回國,但在購買飛機票時被拒絕,航空公司告知其已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被限制高消費,不能乘坐飛機。王某心急如焚,一下子意識到失去誠信的代價有多大,做兒子的竟然因此不能盡孝,讓老父親既蒙羞又蒙難,遂趕緊電話聯繫執行法官,希望能夠解除對他的限制高消費措施,並表示委託國內的親屬到法院履行義務。王某委託親屬到法院並當場兌現執行款後,執行法官立即依法解除了對王某的失信懲戒措施。至此,這位海外遊子終於找回了丟失的誠信,重新開始敬畏和尊重法律權威,得以踏踏實實地為老父親床前盡孝。

各位朋友,“踐行守法誠信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真的不是一句空話呦! (灤平法院提供新聞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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