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改革開放40週年 馬來客:我所親歷的我國首次庭審直播

改革開放40週年 馬來客:我所親歷的我國首次庭審直播

講述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黨組成員、副院長 馬來客


簡介:馬來客,1987年進入原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先後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副庭長(一級法官)。曾任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院長。現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20年前的這個夏天,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按下了司法公開的啟動鍵。1998年6月,北京一中院公開承諾全面落實公開審判制度,凡年滿18歲的中國公民,均可憑有效身份證件旁聽法院依法公開審理的案件。



改革開放40週年 馬來客:我所親歷的我國首次庭審直播


應該說,公開審判制度以及旁聽制度,法律均有較明確的規定,但在當時尚未做到真正落實。我記得,那時旁聽的案件一般有兩類,一是比較有影響性案件,法院認為有宣傳價值,會組織新聞媒體及公眾旁聽進行宣傳報道;二是有關單位或者學校搞法制教學或法制教育,組織旁聽。

但是,當時恐怕沒有法院能做到所有案件無差別化的都可以來旁聽,普通公眾想旁聽審判,也沒有正式的途徑。當時,北京一中院出臺這個制度可以說是開了一個先例,基本上所有案件憑身份證領取旁聽證後就可以旁聽,這在全國是首創。為此,北京一中院專門製作了一批制式旁聽證統一進行發放。這批旁聽證作為中國法治進程的見證,被中國歷史博物館收藏。


改革開放40週年 馬來客:我所親歷的我國首次庭審直播


1998年7月11日,就在今天北京一中院新聞發佈大廳旁邊的大法庭裡,架起了六臺攝像機,四個多小時不間斷地直播了一場劃時代的庭審。20年前的這一天,北京一中院公開開庭審理十大電影製片廠訴北京天都電影版權代理中心、天津泰達音像發行中心、中影音像出版社侵犯著作權案。中央電視臺對庭審全程進行了現場直播,這是我國曆史上第一次通過電視向全國觀眾現場直播法院庭審過程,也是北京一中院落實審判公開制度的一項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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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由時任北京一中院知識產權庭副庭長孫建擔任審判長,合議庭成員有我和郭澤華,該案涉及當時全國10個最大電影製片廠及多部著名故事片,影響很大。對於合議庭而言,直播庭審面臨的最大挑戰是在全國範圍內沒有先例可循,庭審既要滿足訴訟的要求,保證嚴格依法依程序進行,同時也要滿足公開性的要求,能夠讓絕大多數非專業的公眾通過庭審瞭解案件,瞭解法院的審判工作。為此,合議庭進行了大量的準備。與法庭連線的演播大廳裡,主持人和嘉賓在講評時對庭審過程給予高度評價。

我記得,直播那天是個週六,當時為什麼選擇假日呢,就是為了方便大家在家收看。記得當時我們都以為央視直播時間應該不會有四個多小時這麼長,庭審進行到1點左右時,時任北京市一中院知識產權庭副庭長羅東川,給孫建的漢顯BB機發信息說是庭審直播還在進行中。我們都很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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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庭審直播的影響非常大,畢竟這是全國範圍內的第一次直播,都想看看北京一中院知識產權庭的庭審能力。當時,許多外地法院專門組織幹警通過電視旁聽、觀摩庭審。當時的500餘人的旁聽人員有三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媒體、特邀的學者、當事人方的工作人員等;第二部分是專門聯繫的大專院校的學生;第三部分是直接憑身份證領取旁聽證的公眾。

我記得當時法官是沒有法袍的,開庭時,我們身著短袖灰色制服,戴肩章的那種,這套制服是佩大簷帽的,我們後來決定庭審直播時不戴帽子,三個帽子都是擺在法臺上的。當時有個小插曲,這個案子最高人民法院很重視,開庭前專門參與了準備工作。法庭席位的設置最初我們安排原告是在審判席的左手邊,被告是在審判席的右手邊,這是依據北京法院的庭審規範,但最高法院的庭審規範不同,原被告席位擺放正好與北京的規範不一樣。因畢竟是全國直播的案件,開庭前,我們按照最高法院的規範將原被告席位進行了更正。

這個案子原告律師是兩人、被告有出庭律師、法定代理人6、7人、還有兩名證人。當時為了這個案子,合議庭及各方當事人全員參加的庭前預備會就進行了至少5次。我們也是非常緊張,這個直播是完全同步的,在庭審中,可能最困難的不是案件本身的審判,而是擔心庭審中出現不可控的情況。對此,怎麼處置突發情況,這個我們也進行了研究。

那時有個問題我印象挺深的,就是中央電視臺希望庭審包括當庭宣判能控制在2個小時內結束,我們認為,不好控制時間,庭審時長要根據審理情況,審判公正才是關鍵,直播畢竟是一個形式,只有保證公正,直播才有意義,不能因為趕時間,讓公眾感覺當事人合法權益未能得到滿足,反而效果不好。我們的這個意見最終也得到了中央電視臺的認可和支持。

當時庭審進行了近4個小時,其中有一名被告的代理人答辯用了40多分鐘,佔用了很長時間。我們院很多法官在家裡看直播的,都給院傳達室打電話,說直播失控了。當時沒有進行強烈的制止,合議庭也是有顧慮,覺得會不會讓大家感覺我們不讓當事人說話。最後,合議庭還是對此進行了提示,告知其答辯階段表明觀點即可,具體的理由可以在後續法庭辯論時詳細闡述。

北京的知識產權審判最早開始於1985年,這次直播,我們雖然有壓力,但多少也能做到胸有成竹,畢竟知識產權庭在此之前,在審判及公開方面已探索了很長時間。專利法頒佈後,由當時的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經濟庭成立了工業產權審判小組,這便是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雛形,1993年,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成立知識產權審判庭,到1998年的首例庭審直播案件,北京一中院知識產權專門化審判已走過5年,尤其是在著作權案件審理上已經比較成熟了,公開審判工作也積累了一定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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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26國際禁毒日

央視在一中院現場直播庭審

我還記得,庭審直播結束後,社會上出現了不同意見,當時的《南方週末》還當時刊登了一篇文章,對庭審直播的負面作用提出看法,認為可能會導致庭審戲劇化。在我看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公眾普遍對審判缺乏瞭解,對司法公開缺乏認識,法院的審判工作充滿了神秘化。電視直播啟蒙了公眾對司法公開的意願和要求,對老百姓瞭解法院的審判工作功不可沒。同時,用直播的方式促進法官規範法院庭審活動,提高庭審水平都是具有很強的積極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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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法院的大門從此對老百姓徹底打開了。我至今仍記得當年電視報道用了一句話來評價,‘今夏很透明’。什麼很透明?就是兩個字——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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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來,人民法院一步步邁向司法公開。我所在的北京一中院更是大刀闊斧地推進司法公開,促進司法為民、保障司法公正、不斷提升司法公信,不讓公平正義的陽光遺漏任何一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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