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一套房子,打了三次官司,它到底該歸誰?

這個故事是這樣:

小縣城裡有個宋老漢,寡居。宋老漢有四個兒女,雖然分家另過,但都很孝順。每逢年節假日,都來八十多歲了,他體格健壯,有一套七十多平米的樓房,老伴前年去世後一直單身老爸這裡問候探望。

最近,宋老漢家起了風波。原來,兒女們為了照顧爹,找來一個四十多歲的保姆。

這位農村保姆叫葛華,剛剛離婚,她雖然大字不識幾個,但手腳勤快,說話和氣。時間不長,就贏得宋老漢的好感,到後來,就提出要娶葛華為妻。

一套房子,打了三次官司,它到底該歸誰?

兒女們心裡不願意,但老爸這麼說了,也不好再說什麼。後來宋老漢又提出了另一個要求,那就是在他死後,這套樓房作為遺產由葛華繼承。這一要求雖然有點意外,但兒女們都孝順,當時也答應了。後來,宋老漢和葛華到婚姻登記處進行了登記。對於答應給葛華的財產,宋老漢又立了遺囑,到公證處也進行了公證。

老夫少妻的小日子過得很是甜蜜,可是好景不長,一年後宋老漢得了一場重病,搶救無效不幸死亡。

辦完喪事,因為早有遺囑和公證,這套樓房理所當然地歸了葛華,對此兒女們毫無怨言。可是後來的事,卻讓宋老漢的兒女們大為不滿。

宋老漢死後不到半年,葛華回農村老家領回一個殘疾男人和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鄰居們反映,小女孩叫殘疾人爸爸,叫葛華媽媽,三個人親親熱熱的,看得出是一家人。

到這個時候,宋家兒女深覺上當了。

經過一番瞭解後,一紙訴狀把葛華告上了法庭,告她離婚是假,目的是進城騙婚騙錢財,要求法院對葛華嚴懲,並退回老爸的遺產。

一套房子,打了三次官司,它到底該歸誰?

兩個月後,法院開庭,儘管宋家自認證據確鑿,但最後法院經過審理,竟判決宋家兒女們敗訴。理由是:原告訴被告假離婚沒有證據。事實上被告的離婚證書是當地婚姻登記機關簽發的,手續合法,離婚是真實的。被告繼承宋老漢的遺產,有遺囑為依據,不屬詐騙,繼承是合法的。

宋家兒女們不服,決定繼續申訴。為了打贏官司,這次,他們首先諮詢了律師,說葛華在老爸死後不到一個月就把丈夫接來,明顯是假離婚。這場官司輸得太窩囊,怎麼地也得打下去。

可律師似乎不太有信心,說:“雖然葛華把前夫接來,但離婚書是真的,是推翻不了的。葛華把她前夫接來同住,也是符合人道主義的。離婚後,有生活能力的一方,照顧沒有生活能力的一方,國家也是提倡的。”

宋家兒女們聽了有些洩氣:“那就看她搶了我們家財?”

律師想了想,提醒道:“要想打贏這場官司,必須有他們假離婚的證據。”

聽了律師的話,宋家兒女們便悄悄地四處收集證據。

功夫不負有心人,不久有了重大突破。有一天,葛華的丈夫林山與人喝酒,醉酒後吐了真言,說他殘疾後,家庭生活極其困難,有個進城打工的人回來說,城裡的退休老頭有的是錢,沒老伴的都想找個老伴,眼下農村的半大女人最吃香了。聽後,他們受了啟發,最終林山就和老婆辦了離婚手續,接著就有了進城當保姆的事實。

一套房子,打了三次官司,它到底該歸誰?

本文為故事,圖文無關

林山的話慢慢就傳到了宋家兒女們的耳中。這下,他們抓到了證據,再次走上法庭,要求葛華返還宋老漢的遺產。

接到傳票,得知宋家又把自己告上法庭,為了維護切身利益,葛華也聘請了律師。葛華的律師聽了葛華對案情的介紹,告訴她,沒事,法律不存在假離婚。只要你和原配丈夫有離婚手續,再婚時又有結婚手續,官司就能贏。

房子究竟該歸誰呢,雙方都在等結果!

本文為故事,內容為虛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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