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用筆尖刺劃學生臉體罰!這樣的老師適合不適合繼續擔當教師嗎?

用筆尖刺劃學生臉體罰!這樣的老師適合不適合繼續擔當教師嗎?

昨天聽到浦東新區的家長說的一件事,深感不安,特此寫出來,看看大家是怎麼認為的。

上海浦東新區黃路中學(元南匯縣黃路鎮中學)有一位鄭姓女老師(鄭麗華?音譯),因為班級中的學生成績差,因而用筆尖劃破孩子的臉,非常嚴重的傷,造成極大的精神和肉體的傷害。

本來受傷孩子的家長已經上告,本來已經由教育局下達了開除這個老師的決定,無奈這個學校的校長是這位鄭姓老師的表哥,強制通過關係壓下了這件事,並同時威逼利誘等手段,強制孩子父母撤訴,賠償了4萬元了事。

結果什麼事都沒有,她該上的課還是照常上,該“做”的事還是照常“做”。

孩子的父母也只能含著淚吞下了這個苦果,因為這樣的惡劣體罰還會出現,而孩子已經成了“驚弓之鳥”......

據家長反映,這個老師做事非常偏激,反映的最具代表性的兩件事可見一斑。

第一件事是這個老師去買衣服,為了什麼事和商家吵起來,然後要一把火燒了店鋪。

迫於無奈,商家報警,結果這個老師被警察帶走關起來調查,後來還是通關係給放了出來,而且本事大到能讓警察把這個記錄消去。

第二件事是這個老師的女兒在上海上大學,立xin會計,本來挺好的大學。

因為立xin會計和上海金rong學院合併的事一起,她認為會影響自己女兒大學的名氣,於是起頭成立了“反制合併小組”,自認組長,積極策應,拉“杆子造反”,無數次的警告不同,結果被警察逮了起來。

在關係通融下,在自己的保證下,她還是被放了出來,但是出來後,她繼續“重操舊業”,繼續之前的行為,警察再次找上門來時,最終還是在家人苦口婆心地勸說保證之下,這件事總算了了。

被反映的她的事還有很多,都屬於自己想做的,就非要做到“極端”不罷手為止的事。

如人家送了父母一箱蘋果一箱梨子,家裡有兄弟姐妹三人,如果分配不均,她甚至會用凳面把所有的水果碾碎......等等。

剛聽到這些時,我們真的很震驚很氣憤。

首先,我們集體感覺這個老師“這裡”有問題,為人師表最不能有的就是這種偏激。

耐心必須是當老師的最大特質。

我們也碰到過很多學生,確實一遍不懂,二遍不懂,三遍以上還迷糊的狀況,但我們絕對不會缺失耐心去出手訓斥,更不用說體罰了,而且是“惡狠狠”的(家長的話)。

只從我們心理學的角度來分析,這是一種缺乏人情味和善心的性格特徵—而這樣的人絕對不適合當老師。

現在,孩子還是不能從之前的“陰影”中自拔,而且很可能會成為孩子一生的“陰影”,甚至影響到孩子的人生。

所以,我們建議孩子的家長,這區區4萬塊錢和一紙協議是有原因的,但是不能成為和解的結果。

為了孩子的將來,至少要還孩子一個公道,你們必須上報,讓新信訪受理中心或者教育局決定做出他們基於法律和道德上的公正裁決。

不要因為校長的“關注”而息事寧人,“刻意和故意”地區忘記這件事,本質上孩子受到的精神傷害巨大的話,這樣的壞影響是很難獲得完美決絕的。

請大家幫忙轉發,督促浦東教育局重視這件事,和這個問題!!!

我想,中國的教師隊伍中,類似這樣的老師也會有,如果不出事還好,但是出了這樣的事,必須公正且嚴厲地對待,畢竟他們的行為最終會影響到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群人的惡影響。

大家怎麼看?

另外,懂精神方面學問的朋友也可以幫忙解釋一下,這位老師是不是有問題?

用筆尖刺劃學生臉體罰!這樣的老師適合不適合繼續擔當教師嗎?

用筆尖刺劃學生臉體罰!這樣的老師適合不適合繼續擔當教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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