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3 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原組長莫建成受審,檢方指控受賄4259萬

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原組長、財政部原黨組成員莫建成受賄一案。

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原組長莫建成受審,檢方指控受賄4259萬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莫建成利用擔任中共通遼市委副書記、通遼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長、中共通遼市委書記、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中共包頭市委書記、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中共江西省委副書記、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組長、財政部黨組成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辦理貸款、承攬項目、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子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259萬餘元。

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原組長莫建成受審,檢方指控受賄4259萬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莫建成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莫建成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原組長莫建成受審,檢方指控受賄4259萬

莫建成的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7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莫建成簡歷

莫建成,男,漢族,1956年3月生,浙江嵊州人,197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2年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畢業。

1985年至1991年分別任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政府秘書長、市委秘書長,1991年至2004年曆任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鄉鎮企業局副局長、通遼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2004年12月至2006年11月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2006年11月至2010年4月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包頭市委書記,2010年4月至2013年7月任江西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其間:2011年5月至2011年11月兼任江西省委統戰部部長),2013年7月至2015年1月任江西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務副省長,2015年1月至2015年9月任江西省委副書記、省政府常務副省長,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江西省委副書記,2015年12月任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組長、財政部黨組成員。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

2018年7月,莫建成涉嫌受賄一案,由北京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後,交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

(簡歷摘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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