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男子向讹人者索赔1元,老人儿子:他想当白莲花就当吧,对此你怎么看?

蒋军


心理学告诉我们,法律、道德到不了的地方,魔鬼就会降临!



在道德感日渐匮乏的今天,亟待用法律手段来纠正当下社会中肆虐的歪风邪气!公权力不能再继续和稀泥!

前天,周口市一位老人挪动一孕妇的电瓶车,砸到了自己。结果,要求孕妇赔他3000元医药费。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民警整个过程都在和稀泥。双方都不敢得罪,最后事情不了了之。任由电瓶车被老人扣留。


现在滕某起诉讹人者,既是为自己讨一个说法,也是希望为整个社会立一个标杆。让讹人者不敢再讹,也让扶人者没有后顾之忧。只是,就怕法官们意识不到此案的意义,不把此案时当回事,继续和稀泥。而不是借此机会,重惩讹人者,扶持社会正气!

所以,在此翘首以待,讹人者能够得到严惩,腾先生的请求能够得到法律的全力支持!


姜丁粽子


男子扶摔倒者,却被指撞人。后经过查证,真相出现。才得以解困。 于是男子向讹人者索赔1元。

老人儿子:他想当白莲花就当吧。

看到这个事后,发现:

首先,社会上第一时间又再一次掀起了“是否要扶摔倒的人”的讨论。

“能不能扶?”

“可不可以扶?”

“敢不敢扶?”

……

这样的问题不断地出现于人们的大脑中。

不是人们都麻木,

不是人们没有了同愿心,

而是一个这样的例子足可以将人们的善心都“打怕打散了。”

若是这次警察没有找到那“证清白”的视频,腾先生会不会被“麻烦”缠绕呢?



其次:

对于好人腾先生的做法,大家都很赞同的。

腾先生在知道自己的清白得以证实后,再加上摔倒者家人的态度太“恶劣”的情况下,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腾先生的索赔在很多人的眼里觉得会有点儿小,毕竟误工费,拖车费,精神损失费等。

腾先生也表示因为现在的讹诈成本太低廉了,他经受了几天的内心煎熬,最终得到清白的证明。可也有人为自证清白不得,竟会去自杀。 所以腾先生这种做法值得赞扬,要让全社会都知道正义是不可以随便地被“讹”的。

也让更人好人能安心放心搭把手帮一帮有需要的人。

第三,

对于老人儿子:他想当白莲花就当吧。不用说评说,大家都应该会觉得这一家子都不是什么“善人”了。

对于别人的帮助不感恩。

对于自己的错误行为不反思。

对于知道事情的真实情况,不去致谢,反而放任自己去胡作非为,胡言乱语。

这样的人在社会上也不少,我们要时刻警惕。

最后,

人们希望通过以司法判例来增加不诚信行为的成本,从而来减少今后发生类似的讹人事件,更多的恐怕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景。

刑法上的条文,对故意讹人者都依据不同的情形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这所有的一切都要建立在查清事件事实的基础上。

所以,我们永远不要高估了人性,各位在勇于助人的同时也请保护好自己!


沐姬lnlng


近日,浙江金华32岁小伙滕先生因扶骑电动车摔倒的老人,被路人指认撞人,并因老人报警被指为肇事者,老人家属还要求其垫付医药费,并指责其“没良心”。最终,当地交警通过监控视频,确认老人摔倒与腾先生无关。

9月12日下午,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透露,滕先生的扶人行为值得称赞,将联系相关部门,将此事纳入征信系统,给予加分奖励。然而,真相大白后,腾先生决定起诉讹人者及路人,向讹人者索赔1元。

据了解,讹人者之后的态度恶劣,表面上承认这次是一场误会,但是在道歉方面并不那么诚恳,并且所谓的道歉和赔偿,都是有讹人者的家属代为提出,并最后留下一句,“他想当白莲花就当白莲花好了。”这样的态度与其说是道歉,更像是想息事宁人。

被指认为肇事者的腾先生,损失了打车费、误工费和拖车费,总共大概2000元,至于个人名誉和精神损害,则是无形的损失。根据《民法总则》,“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起诉讹人者及索赔1元是小事,但是从这件小事可以反映出一个问题,滕先生是一个体面人,他要求起诉的决心和态度,不是以对方给出赔偿为转移,而是以对方认错和道歉的态度为取舍。这样的权利意识、法律观念以及人情练达值得肯定。

正如滕先生所说,如果事情就这么过去了,那么“讹人的成本就太低了,扶人的成本就太高了”。以往也出现了许多老人讹年轻人的事情,正是这样的事情在处理过程中都是不了了之,所以才会接连不断的出现,如果被讹者都像滕先生这样通过起诉等法律途径来终结类似的事情,那么,讹人事件是不是会得到有效的解决呢?


QG千古


9月2日,浙江金华腾先生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扶起一位摔倒的老人,没想到对方反报警称是被他撞倒。之后交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店面监控,证实小伙未撞倒老人。

9月12日,腾先生收集材料准备起诉讹人者,索赔精神损失费1元。

老人的儿子曹先生就此事对记者说:“我也跟他道歉了,说书面道歉或者在媒体道歉都可以,并提出让他列个清单,我们照赔,没有不道歉或者不赔偿。

他想当白莲花就让他当好了。”

有书君认为腾先生此举并不是不依不饶,大动干戈,而是非常有必要的。

近年来本是助人为乐,却反过来被讹的事件屡见不鲜。

如今人们即使看见路边有人倒下,也不敢轻易去扶,“扶不扶”一度成为拷问公德道义的热点词汇。

不是人心变冷漠了,而是与人为善也许要承担一定风险,这样的现象其实是社会公德之痛。

腾先生看到老人倒下立即去扶,他的善良之举却险些被诬陷,做为施善者来说,是种伤害。

为证清白,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腾先生费了很多功夫。

老人的家人在未查清事情真相的前提下,就起诉腾先生赔偿,而面对腾先生找出来的证据,只是轻描淡写地道歉了事,这对腾先生很不公平。

腾先生拿起法律武器,是对讹人者一个有力的回击,也是对社会公德道义的一种维护。

讹诈成本太低,也是讹诈现象时有发现的原因。

讹人者即使没有得逞,也不会造成什么损失,这也是老人儿子得知腾先生要诉诸法律时为什么会淡定地说:

“他想当白莲花就让他当好了。”的原因。

另外,对腾先生只索赔1元钱的主张,很多网友认为不足以让讹人者引以为戒。

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也就不会深刻意识到自身的错误。

在索赔方面,腾先生应该按实际损失要求赔偿,事发这段时间所承受的名誉损失、精神压力都可以计入赔偿中。

有书君觉得腾先生之所以只索赔1元钱,不是以对方赔偿为目的,而是要求对方道歉和认错的态度为出发点,同时也是对民众提高法律意识的一种积极促进。

有书君希望有更多的腾先生用法律保障民众善举,使社会上与人为善的良好品德回归,社会风气有所改观,做好事者不再寒心,看到困难抻出缓手时不再犹豫。

有书君语: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别忘给有书君点个赞哦~关注有书君,私信回复句子,有书君送你一句特别的话!


有书共读


我说一件亲身经历的事情,有次晚上12点多车停路边车位上,从朋友家出来,前面停了一辆车靠车头太近,于是,准备倒一把车,刚换倒档,还没有开始倒,突然从后面蹦出一个骑电动车的老头,一边喊着撞人了,一边把电动车倒下,然后抱着自己的腿喊哎哟,我下车查看,老头就一把抓住我的衣服,说赔钱,赔钱,我当时感到好笑,就说,老人家,深更半夜还出来讹人,你是有多缺钱?给100块走人吧,我说我车有行车记录仪的,老头冷笑一声,别逗了吧,我知道你有行车录仪,可那东西只能看前面,后面照不到,拿5000块了难,否则,休想走。听这话,当时非常气愤了,一把甩掉老头抓我衣服的手,就准备开车走人了,可这时,后面大概30米远的一辆小车突然启动,开过来挡着我的车。车上下来一30来岁的小伙,一看就知道他们俩是父子,长得很像,气势汹汹地,说什么,撞了人还想跑?交警来了判你肇事逃逸,拿20000万块消灾吧,我的个乖乖,一下从5000涨到20000,我跟他解释完全没用,我拉开车门,让他看行车记录仪回放,看了不到一分钟,俩父子傻眼了,我装的360全景记录仪,四周都能拍,小伙子开始赖了,说人家这么大年纪不容易,给老头500元辛苦费吧,我说,行,但,必须让110过来做证,一听这话,两父子才灰溜溜的各自开车跑了,大家看看,现在碰瓷的都把这当职业了,一家人出动找目标。


幸福随行97604919511


我想对小伙说:“你花了时间和劲力去打个这个一元钱的官司,你还不如不打。你只陪一元,而对方讥笑你,还说你是白莲花,如果官司打赢,也许会说你是。“菊花,桂花”。这也蛮正常的,因为现在道德修养感恩这么些文明行为,对有的人说起来是不及钱的,无关痛痒。所以道德层面是没有用的。但这个事,如没有监控,你的精神,经济损失会很很大的,特别是精神损失难以想象,为这事你可能会怀疑社会,怀疑人生。所以,你很错误,你应该打多点,法律可能不能支持你,但至少对方会给对方一点心理压力,要说这样讹人的行为真是太坏太坏了。照道理来说,是应该受到惩罚的,应该怎么样怎么样的……后面省略100字。说到这,凭我这三脚猫的脑袋也有点说不下去了。好象这事说来说去还是国家法律没有有细分。所以在此呼吁国家增加个讹人罪。好人们我们一起呼吁,加油


森林烟雨


这是错误的,南京彭宇案开啦中国道德败坏的法律先河,给中国式碰瓷讹诈提供了法律保护。现在社会都在反思,国家也在执法部门开展了法官案件审理终身责任制,但是心如水之源,源清则流清,心正则事正。如果心不正,怎么运用法律条文就是法官的事了。所以我们队伍的道德建设,世界观改造刻不容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才是做人的基础。对于今天这件事就应该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通过这件事向一切邪恶势力宣战。


柴达木盆地1


坚决支持小伙子的“不让违法者的成本太低”的起诉!法律就是法律,在社会道德如此断崖式下滑,见义勇为者得不到起码保障的今天,对这种讹诈,敲诈犯罪成本太低的人,法律必须主持公道,不能让见义勇为者心中流血!听了摔倒老人儿子的音频,心中更加的气愤:老人老糊涂了,难道你也糊涂了?你这是道歉吗?“要做白莲花就让他去做吧”?难道施救者的行为不是“白莲花”的行为吗?你家父亲能有你家人的全体讹诈就不该被人施救!法律必须严惩!讹诈老人年龄不是免罪金牌!


古运河畔28960072


现在这个社会不能做雷锋。雷锋精神虽然可佳,但只是适用于四五十年代,现在的社会当雷锋怕几千万身家都不够的。

为什么会这样??要不说坏人变老了,不如说是人的思想变坏了,多了些想不劳而获,一步登天的想法,又不愿意付出劳动,而花点正经理由抢夺别人的钱财这一行为,而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所以,好人不好当,当好人之前三思而后行。


彤喵喵爱妈妈咪


对于这类变老了的坏人,重罚。取消其社会养老,因为他们强暴了社会的良知,撕裂了人类公德心的信仰。让人质疑美德的存在。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儿子也不是什么好鸟,建议单位开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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