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1 湯蘭蘭案敲響的五個警鐘

建議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領導,統籌推進包括預防和處理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在內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全國人大已經啟動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修訂工作,建議此次修訂本著“務實管用”的原則,真正構建起具有中國特色的科學的未成年人保護制度體系。

7月27日下午,黑龍江高級人民法院給出了湯蘭蘭案再審審查結果,申訴理由不成立,駁回被告人申訴。

筆者不想就湯蘭蘭案本身進行更多評價。我只想結合該案,提醒社會要關注未成年人受到性侵案件的五個基本問題。

因性侵兒童受到懲處的只是冰山一角

國際上通常認為針對兒童的性侵是一種典型的兒童暴力。主要是指針對未成年人的強姦及猥褻、兒童性剝削和製作及傳播兒童色情製品等三類性侵害。

根據消除針對兒童暴力全球夥伴計劃的數據,估計有1.2億女孩和7300萬男孩是性暴力的受害者。根據世界衛生組織2016年的數據,每5名女性和13名男性中的1人都被報告在童年時期遭受性侵害。

性侵不僅給兒童身體造成直接傷害,更關鍵是影響其心理、性格、智力發育、認知和後來的教育,傷害的陰影往往影響其一生。國際社會一般認為,受到觀念、認識、取證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很多案件都沒有報案,真正報案並追究了法律責任的只是少數,大多數案件沒能進入司法程序。所以,從兒童保護的視角出發,我們應該更加關注兒童受到性侵的問題,採取更多措施保障孩子們的安全。

熟人作案比例高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在2009年年初對2006年至2008年媒體報道的340個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發佈研究報告,2015年和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共同對貴州習水案件後2009年至2014年6年間媒體報道的1065個兒童遭受性侵害案件進行專題研究。

兩個報告都表明:近70%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親屬、老師、鄰居等熟人作案。在2015年的報告中,熟人作案739件,監護人(父母、養父母、繼父母)實施的66件,其他家庭成員或親屬(如被害人的祖父、外祖父、姑父、姨夫、堂兄、表姐夫等)實施的32件。熟人作案尤其是近親屬作案導致案發及取證更加困難。

家庭性侵往往持續時間長

在湯蘭蘭案件中,被害人陳述從6歲到14歲,對其性侵持續了8年。在我們2015年的研究報告中,監護人實施的66件性侵害案件,持續時間在1個月以上的就有53件,平均持續時間為37.8個月,持續時間3年以上的有28件,其中4件超過10年。監護人相對被害人的撫養、教育、管理地位決定了被害人不僅難以反抗、難以分辨侵害性質,更是難以報案。所以從制度設計的角度考慮,我們應該進一步完善對此類案件的強制報告制度。

對被害人隱私保護難

很多案件發生後,被害人的隱私都容易以各種方式被洩露。性侵類案件最容易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門話題,為此很多媒體也願意報道類似案件。被害人不得不承受來自社會的更多壓力,這是可怕的現象。

湯蘭蘭案件之所以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主要來自媒體“尋找湯蘭蘭”的報道。對一起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哪怕是涉嫌受到性侵的案件,媒體公開發出“尋找湯蘭蘭”的呼籲,顯然是不當的。在輿論監督、預防冤假錯案、保護被害人隱私等各種價值取向之間,媒體要做出必要的平衡,其中性侵被害人的隱私是必須保護的。

取證難

很多案件都是案發很長時間以後才報案;未成年人受到年齡、認知程度的限制,其陳述有時並不清晰;高比例熟人作案必然導致很多直接證據被毀損,這些都決定了類似案件取證的困難。同時也要看到的是,由於基層公安機關沒有專門辦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部門,辦案警察往往缺乏辦理此類案件的經驗,所以取證也往往不專業,有時忽略關鍵證據,有時取證程序上出現明顯瑕疵。

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應“務實管用”

每個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都要面對家庭、學校、社會,孩子健康成長是需要各方都用心的。只有國家以及我們每位家長都來關注兒童的成長問題,孩子們才能有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但如果一個有效的機制不能建立起來,孩子成長就會面臨各種問題。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這不是口號。建議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領導,統籌推進包括預防和處理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在內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全國人大已經啟動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修訂工作。社會普遍批評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過於原則化,是沒有牙齒的“紙老虎”,建議此次修訂本著“務實管用”的原則,真正構建起具有中國特色的科學的未成年人保護制度體系。(來源:中國婦女報;作者: 佟麗華,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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