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2 太原車主注意了,這些罰單15天內不處理,罰款可能翻倍!

近期,有不少朋友留言,

兩月前50元的罰單,

但是到處理的時候,

竟然“漲價”了—100元,

這怎麼一回事呢?

太原車主注意了,這些罰單15天內不處理,罰款可能翻倍!

交警現場開具的罰單沒有及時去繳納,

而產生了加處罰款100元,

都跟之前罰款的錢一樣多了!

加處罰款

是指超過規定繳納期限,產生的一種帶有懲罰性質的款項,一般是按超過規定期限的天數,每天要交一定比例的罰款。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措施: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條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52條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

那到底哪些罰單才會產生

傳說中的加處罰款呢?

平時道路上電子探頭拍的算嗎?

交警貼在車玻璃上的違停罰單算嗎?

莫慌

往下看

太原車主注意了,這些罰單15天內不處理,罰款可能翻倍!

何時產生加處罰款?

交警現場開出罰單

如果車主違法被交警抓到現行,當場出具罰單,車主就必須在15日之內到銀行繳清罰款,一旦超過15天,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不能超過罰款本金,也就是說最多隻能罰1倍的加處罰款。

太原車主注意了,這些罰單15天內不處理,罰款可能翻倍!

違法處理大廳開具罰單

同現場開單處罰方式相同,車主必須在15日之內繳納罰款,每逾期一日將產生3%的加處罰款。

電子眼抓拍

被電子警察拍到,如果尚未打印出《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罰單,是不會產生加處罰款的,如果駕駛員已經接受處理並且打印出了罰單,那麼也需要在15天之內及時去處理繳款,超過15天就需要繳納加處罰款。

違法停車貼條

還有一種常見的就是違法停車貼條,同電子警察罰單一樣,如果尚未接受處罰,不會產生加處罰款;如果已經處理過有了處罰決定書,那就需要在15天之內及時去處理繳款,超過15天就需要繳納加處罰款。

太原車主注意了,這些罰單15天內不處理,罰款可能翻倍!

交通違法未處理會有何影響?

罰單超過15天沒有繳款,之後會產生加處罰款;

車輛不能通過年檢;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如何避免產生加處罰款?

當然是在規定的期限內上繳違法罰款;

車主在車輛註冊登記時使用的地址和聯繫方式一定要填寫正確,如有變更要及時通知相關部門更改過來,以避免違法罰單未能及時收到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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