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如何看待部分學者反對“萬元起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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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都不說,先查查這些學者的年收入和資產吧,讓他們先把所得稅補了,也不用罰就行。然後再看看他還這麼說不?

很多的所謂“磚家學者”真的是沒腦子的,脫離了生活,脫離了現實的無腦貨。正如說“shang訪者都是偏執型精神病”的那位磚家一樣。說白了有時候是為了迎合某種勢力和個人譁眾取寵的心理罷了。

這些教授磚家學者名義上的收入也就十幾二十萬,而且都是談好了稅後收入,住房吃飯都是學校提供,出門學校或合作單位有車。當然不可能體會普通百姓拼死拼命才能拿到的幾千塊工資,還要扣掉幾百甚至上千的所得稅。然而這部分收入大部分人還需要先還房貸,孩子讀書,人情交往,以及生活中的必須費用。最後可能分文不剩。


看看配圖中的言論,相信學者都是自私的,只有涉及到自己的利益時才會真的為自己代言。

一個評論或提出事關民生大事的學者應該是沒有脫落現實,深入民眾生活的,提出有積極意義又不是偏頗的理論,這樣才不至於禍國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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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知道為什麼中國老百姓管專家叫“磚家”,管教授叫“叫獸”了吧。就衝他們這句話,稱呼他們磚家、叫獸一點也不冤枉吧。



多少年來,個人收入所得稅一直為老百姓廣為不滿。為什麼呢,因為個稅已經成為徹頭徹尾的工薪稅、殺貧濟富稅。在任何一個開徵個人收入所得稅的國家,個稅的目的就是為了限制高收入人群,防止貧富差距,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消除社會矛盾用的。而我們的個稅呢?越來越成為雁過拔毛的人頭稅,與八十年度初出臺個稅的目的背道而馳。

個人所得稅是八十年代初期開徵的,當時是為了解決日益加大的收入差距,消除貧富對立而開徵的,起徵點800元。而八十年年代,勞動者的月收入僅僅四五十元,個稅起徵點是社會平均工資的15-20倍左右。後來,經歷幾次修訂,從800元而1600、2000、3500元。二十多年間,起徵點提高了4.5倍,而社會平均工資提高了多少呢?據統計局數據,2017年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5761元,摺合月薪3800元,提高了80倍!不要說按80倍計算,就按八十年代個稅起徵點是社平工資20倍計算,現在的起徵點最起碼應該是76000元,這才符合個稅的立法宗旨!可見,起徵點提高到10000元,還遠遠沒有達到這個標準。當然了,為了國家發展,老百姓可以委屈點,提高到10000元,無論是從情感上還是從法理上,都是非常合理的。我就納悶了,既合乎法理,又順應民意的的呼聲,這些專家學著為什麼視而不見呢?

說真的,現在有些學者的節操還不如有良知的資本家。最典型的就是曹德旺先生,人家是資本家沒錯吧,可是人家一直為老百姓鼓與呼,認為個稅起徵點最少應該提高到10000元,因為底層老百姓生存壓力太大了!人家一個資本家都這樣感貧惜苦,為什麼有些專家學者就罔顧廉恥呢?

仗義每從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古人說的一點沒錯!反對個稅提高到10000元的專家學者們,你們還有點做人的良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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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點事


根本問題不是起徵點,而是稅級和稅率。

現行稅率是:

<1500元……3%

1500~4500……10%

4500~9000……20%

9000~35000……25%

35000~55000……30%

55000~80000……35%

>80000……45%

……

現在全國各地物價、房價水平差異很大。舉個例子,北上廣深1萬的月薪可能比不上內地城市3000過的舒服。然而徵稅的時候,1萬的稅率是25%,3000的稅率是10%,差2.5倍——這個差距太大了!

並且隨著通貨膨脹,個人“名義收入”在增長,內地城市5000元,一線城市1萬元已經是普遍現象。也就是說大部分人的稅率會達到20%以上!

個稅本就是調節收入差距的,應該對少數富人徵稅補貼少數窮人,中國的個稅稅級、稅率不合理,導致個稅變成了徵大部分人的稅😂

從現實情況看,起徵點真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中段的稅級和稅率。即使不改1500的起徵點,做如下調整(考慮到經濟增長,稅級設計比現在超前20%):

<1500元……3% 貧困/鄉鎮 收入區間

1500~10000……5% 地級市/縣 收入區間

10000~20000……10% 大城市 收入區間

20000~40000……15% 一線城市 收入區間

40000~80000……20% 高收入群體

>55000……25% 超高收入群體

……

是不是更合理?

相比只調起徵點有以下好處:

1.第一級稅率不高,即使不調影響也不大;

2.地區經濟/收入/物價差異下,現行的稅級/稅率差異過大,對大城市中低收入人群不公平,而對小城市相對富裕人群更有利。擴大級距,降低大中小城市平均收入區間的稅率差異,更加公平。

3.覆蓋面更合理,低稅率區間一定要覆蓋絕大部分人口,而現在是大部分人口都被高稅率覆蓋!

4.最高稅率問題,憤青不要仇富!別人只要是靠自己智慧和勞動,合理合法取得的收入都是值得肯定的。不少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高級知識人才等,年薪百萬並不少見,而你卻要徵別人45%的個稅?這在世界上聞所未聞! 換我只有兩個選擇:第一、我不幹了,掙1塊交5毛,還不如少掙點,也輕鬆點呢;第二、沒法忍受這種無恥的盤剝,我要移民!……不管是挫傷勞動積極性,還是人才流失角度,這個稅率都是極不合理的!記住個稅只是適當調節貧富差距,絕對不是殺富濟貧,特別是殺精英,掠奪自己國家最有能力的人群是劣勝優汰,自毀長城!


吹吹水吐吐槽




西門觀點:這些學者根本不瞭解民情,只是坐在象牙塔裡說胡話。

一、調解個稅起徵點的目的和意義是什麼?

調解個稅起徵點,一是所有人群的個人收入有所提高,二是起徵點一直停留在3500元,好多年沒有調整,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調解收入分配,縮小收入差距,縮小貧富差距。

改革開放四十年,國民經濟有了很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改善和提高,但貧富差距也越來越大,已經嚴重影響社會穩定。提高個稅起徵點,通過稅收調解貧富差距,高收入,高繳稅,也是一個比較公平的方式。

從2011年4月20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個稅起徵點調至3500元至今一直未變,而物價卻一個勁上漲,很多年輕人生活壓力加大。因此,提高起徵點刻不容緩。但究竟提高到多少,有關部門便在全國範圍內廣泛徵求意見。

一共受到意見13萬條,最具代表性的是格力董事長董明珠提議的10000元,還有全國工商聯提議的7000元。我的觀點是同意提高到10000元。



二、先看各類人群的收入情況。

月收入達到7000—9000元左右的人群,應該大多是70、80後,也就是38歲—48歲的青壯年,而這部分人上有老下有小,老的已經不能勞動,基本靠兒女養,小的大多數正在讀大學和即將買房結婚,生活壓力特別是經濟壓力比較大,七八九千元收入看起來不少,但實際上的確很緊張。如果個稅起徵點7000元,這一人群的壓力就更大了。

6000以下3000以上收入的人群就更大了,不僅有90後、00後,而且70、80後月收入不足6000元的大有人在。如果起徵點5000元,很多人的生活質量會下降。



三、部分學者對民情根本不瞭解,認為大多數人都和他們一樣,月入萬元以上。

先看看他們的謬論:

一個‘’特權‘’,三個‘’不利於‘’。簡直就是謬論。收入高,納稅高,有錯嗎?這是義務,不是權利。國家對低收入人群免徵個稅有錯嗎?什麼納稅意識、公民意思、主人翁意識,說白了不就是低收入者免繳個稅,你們高收入者心理不平衡嗎?如果把你們的收入給我,我絕對舉雙手擁護10000元起徵點。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學者反對萬元起徵點,是有原因的。與己來說,關係不大,反正他們的收入都遠高於萬元。更重要的,工資並不是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他們的收入來源很廣,很多都遊離於個稅之外,或逃稅,或由付錢單位支付。所以,萬元也好,千元也罷,跟他們關係真的不大。

我們也討論過起徵點的問題,也認為起徵點不是最核心的問題,關鍵在公平,在社會財富分配的公平和合理,在於減少不規範收入,在於對高收入階層能夠起到制約作用,並希望以家庭為徵收單位。為什麼堅持家庭為徵收單位,是因為普通居民家庭有下崗的情況比較多,如果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對這些家庭比較合理。但理由絕對不是個稅最終變成高收入人群的稅收了。

個人所得稅一個重要功能,就是向高收入人群收稅,以體現社會財富分配的公平性、均衡性,怎麼向高收入人群收稅就成為問題了。公民的納稅意識,並不需要用個人所得稅來體現。對絕大多數居民來說,只要參加社會分紅,只要付出勞動,就是一名納稅人。千萬不要以為企業的納稅都是經營者、股東、老闆的功勞,沒有工人,哪來產品,沒有產品,哪來收入,沒有收入,哪來稅收。每名員工都是財富創造者,也是納稅人,他們是用勞動在納稅,而不是隻有個稅才是納稅。如果把廣大居民的納稅侷限於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樣的觀點,就等於扼殺了廣大居民的勞動成果、勞動付出,否認勞動者創造社會、創造財富、創造世界。

所以,學者們自己還沒有弄清楚誰是納稅人,哪些人在納稅,就隨意說個稅能夠增強居民的納稅意識,實在有點無知。至少,是不瞭解企業財富的創造過程。這樣的建議,縱然是對的,也不能接受。因為,它的前提是錯的,是方向性錯誤。至於公民意識、主人翁意識,他們參加勞動了,就是公民、就是主人翁啊,這一點,難道也要否認?


譚浩俊


如何看待部分學者反對“萬元起徵點”?

這也是學者,我真的醉了,不知道他學從何來?學為何去?

先來看看他的言論吧:如果提至萬元,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將只是高收入者的“特權”,不利於納稅人意識、公民意識、主人翁意識的培養與提升!

下面,我來一一反駁:

第一,個稅到底是高收入者還是中低收入者的“特權”。有關統計顯示,近年來,在全部個人所得稅收入中,近2/3來源於中低收入家庭。也就是說,個人所得稅已經淪為“工薪所得稅”。低收入者也被要求納稅,中等收入者更是成為繳稅主力,高收入者則因為收入來源較為多元,往往可以逃稅。請問,這究竟是誰的“特權”,麻煩這位所謂的學者好好學習下。

這本就是極不正常的現象,現在稍微要高收入者承擔點責任,怎麼就覺得是特權呢?過去享受了那麼多好處的特權,現在要履行下責任就成了特權了。荒唐!

第二,誰最應該提高納稅人意識?我看主要就是高收入者。就是那些靠資本所得的高收入者,還有娛樂圈裡的大腕、明星們,你們有真正的納稅人意識嗎?加之那些在炒房當中,總是把稅收轉嫁給買房者、租房者的高收入者,有納稅人意識嗎?如果好好地把高收入者的納稅意識提高一下,又何必老是盯著幾個中低收入者的口袋。

第三,什麼是公民意識?公民意識的核心在於權利。雖然說權利與義務是統一的,但是現在最大的問題恰恰是公民權利的問題。就是如何維護、保障公民的權利,而不是隨意擴大公民的義務。納稅是必須的,但是有關於民生方面的權利保障,才是最為重要的。

第四,什麼是主人翁意識?其實和公民意識是相同的。主人翁也不只是負責付出的,還要依法享受的。改革發展的成果,是要共享的。現在有一個突出問題,就是我們一些高收入者,已經只是享受成果了,真正奉獻、付出了多少,相信有很多人會明白的。

第五:個稅的徵收,關鍵在於公平與活力。要通過個稅推動收入分配的公平,要通過個稅推動社會的活力,讓人們勞有所得,尊重、激發勞動。

所以,我認為這種學者是屁股決定腦袋,他們沒有真正深入這個社會,不是真正地敬畏人民、敬畏法律,而是可能只敬畏資本、權貴了。


碧翰烽


這個社會,總不乏為既得利益者代言的人,而且這些人總能找到一些歪理邪說,看上去無從反駁。

首先,繳稅是義務,不是權利。對於個稅,是高收入者拿出一部分收入,用於補充國家的福利支出,支持生活困難人群保持溫飽。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繳納個稅實際上是國家強制高收入者做慈善的一種機制。

其次,既然繳納個稅是對高收入者的強制行為,那麼就要先定義收入多少算高收入。這個定義,應該看全國人口的平均收入、基本生活支出、收入的中位數和眾數等等統計數據。不同國家不同時期的算法可能不一樣,但總有參考意義。上世紀八十年代,個稅起徵點是月收入800元,那時的全國職工平均月工資不足40元。也就是說,八十年代的個稅起徵點是職工平均月工資的20倍。現在的全國職工平均月工資應該超過2000元吧?如果按那時的20倍計算,個稅起徵點應該是40000元,所以,現在起徵點定位10000元的話,並不算高。當然,八十年代的個稅起徵點算法可能不適合當代,但國家應該把個稅起徵點的算法公之於眾,並說明理由。

其三,現在繳納個稅的,是以工薪階層為主力,這些人收入其實不高。而那些真正的高收入者,比如演藝人員、公司老闆、個體工商戶,很多沒有按稅務法納稅。所以,個稅起徵點定在10000元以下,還是在劫貧濟富,沒有達到削峰平谷的目的。


非優秀教師


針對個稅起徵點問題,這些所謂的“磚家、學者”根本沒有發言權。他們的觀點也僅僅代表了他們的個人意願而已。

這種事真正應該傾聽的是一線勞動者的心聲,而不是那些對民情沒有任何瞭解的“磚家、學者”。這些被冠以各種頭銜的人,拿著高收入損害者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這也是為什麼近年來,老百姓越來越討厭某些“磚家、學者”的原因。這些人根本不瞭解民意,一點都不接地氣,只會胡思亂想、紙上談兵,他們根本沒權利代表老百姓發表什麼意見。

別的不說,就說將個人納稅冠名為高收入者的“特權”,便足以體現出這些“學者”的無知。納稅屬於義務,而非權利,連權利和義務都弄不明白,還發表什麼觀點!

況且,公民意識和主人翁意識與納稅八竿子搭不著,簡直是胡扯、亂拉。真不知道,做“學者”的門檻咋如此之低。怪不得如今的部分“磚家、學者”盡出餿主意,讓老百姓恨之入骨!

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意義在於,在不影響勞動者日常生活的情況下,拿出個人收入的一部分支持國家財政。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為國家盡一些義務。根據我國目前的生活消費水平,個稅起徵點定在月薪一萬是比較合理的,是符合國情、民意的。如果定在萬元以下,多多少少會影響老百姓 的正常生活。

而且,個稅的徵收主要應該關注那些高收入人群,對於他們來講,繳納一點稅並不會影響其生活。稅費在他們的整體收入中只佔到很少的一部分,九牛一毛、無傷大雅。比如那些“磚家、學者”,他們的收入是多渠道的,隨便一個進賬可能就趕上基層勞動者一年的收入了。再比如娛樂圈明星,一年收入幾百萬、上千萬甚至上億元都是輕輕鬆鬆。只要對這些高收入者嚴格監督、把控,防止他們偷稅漏稅,便足夠輔佐國家財政。

制定較低的個稅起徵點,是需要一些必要條件的,比如,完善的社會福利待遇。而就我國目前的社會福利,顯然沒有達到那個水平。基層勞動者完全靠每個月辛辛苦苦掙的那幾千塊錢艱難度日,根本不具備納稅的條件。

所以,對於個人所得稅的徵收,面向那些高收入者,才是理性的選擇。不可以聽信某些脫離群眾的“學者”胡言亂語,否則,會給老百姓的生活增加負擔!

大家同樣這些所謂的“學者”的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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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對於“萬元起徵點”,我感覺還是有必要的。當然,如果真的能夠公平的把收入按照家庭為單位進行計算,並且在某些稅收上進行合併的話,其實也是差不多的。

現在的個稅起徵點,確實太低了,但是如果提到七八千,應該差不多大部分人都是能夠接受的。但是,實際上還有一部分人仍然壓力很大,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收入不平衡。一個家庭四口人,一個人的工資有一萬五,也確實不少了,但是放在這個家庭,人均才四千不到,根本就無法保證資金的流轉。甚至如果遇到點意外,就會馬上破產。這些也是那些所謂的專家學者高傲的眼神所看不到的。

謝謝






燕子吃小魚


他們反對的意見是:“如果提至萬元,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將只是高收入者的‘特權’,不利於納稅人意識、公民意識、主人翁意識的培養與提升!”

我認為,這就是公開的扯淡。

個稅一個重要功能,就是調節收入。簡單地說,就是讓高收入群體多交稅,從而縮小貧富差距,有利於維護社會公平。同時,個稅對基尼係數也存在調節作用。

2014年,工資薪金所得在個稅收入中的佔比為65.3%,意味著超過六成的個稅收入來自工薪所得。

不僅於此,數據顯示,2005年到2014年10年間,工資薪金所得在個稅收入中佔比一直在50%以上,且10年間由55.5%增加到65.3%,增加了近10%。

也就是說,工薪在個稅收入中的佔比越來越大,工薪階層多年來穩定地承擔著繳納個稅的“主力軍”角色。某種意義上,個稅已經淪為“工薪稅”。

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的數據顯示,月均收入在8000-38500元的人佔工薪人群的比例僅為8.4%,但卻貢獻了58%的工薪個稅。

那更高收入的人呢?他們的工薪所得被個稅調節了嗎?答案是沒有。月均收入超過38500元的人,對工薪個稅收入的貢獻不到17%。在中國真正交個稅的主力是工薪階層而非富人,這與個稅調節富人收入的初衷並不相符。

美國、德國、法國、英國等國家,它們的稅前基尼係數都在0.4以上,而0.4是國際公認的警戒線,也就是說超過這個數字,社會不穩定的可能性會增大。但經過個稅的調節作用後,這些國家的基尼係數大幅下降0.2左右,回到了警戒線以下。

但中國呢,個稅對基尼係數的調節作用只有0.01左右,僅為這些國家調節作用的1/20左右,即便調節之後,稅後基尼係數仍然在警戒線0.4以上,說明我們的個稅,並沒有對調節富人的收入起到太大作用。

普通工薪階層要有納稅意識,但要在比較好的保障的前提下。在提高個稅起徵點的同時,可提高高收入群體的稅負,有助於縮小貧富差距。

公民意識與主人翁意識,這更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兒。這些所謂的學者,都是典型的站著說話不腰疼,高高在上,居高臨下,指點江山。缺少的就是,對勞動者、對實際生活訴求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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