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南昌一男子冲进药店脱光衣服想要暴力强奸女店员,只因买药时曾对他微笑,对此你怎么看?

檸檬185286381


南昌一男子冲进药店脱光衣服,想要暴力强奸女店员,竟然只是因为买药时对他微笑了。仔细想来,终于知道该男子为何去买药了,原来是真有“病”,还是“精神病”,竟然是“买治疗精神病的药物”,这事绝对“怪”女店员,竟然用“微笑”笑人家有“精神病”。妈呀!怪事年年有,唯有今年多!


大家再看一下事件描述:

这个人才真的可能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某地法官可能会说,现实中真有这种“病”!可最终出乎意料之外的是经警方证实该男子没有任何精神疾病,行凶原因只是因为女店员的微笑。

看到这里不禁想起星爷的一部电影中的一个桥段,就是星爷被骗去银行打劫,并且说我这里有枪,递给女职员一张纸,上面写的竟然是“我要你处女的贞操”,哈哈,最终被认为是精神病被抓。

那么到底是何原因,该正常男子做出如此不正常举动呐?我想绝对不是光棍太多导致想媳妇想疯了吧?更不会是像滴滴顺风车司机那样感觉生活无望,临死去祸害一个花季少女吧?

仔细分析,该男子的动机表面看荒唐可笑,实则有故意入监之嫌,我们假设一下,该男子欠下巨额高利贷款,无力偿还,甚至生命受到威胁,又没有地方可去,唯一安全又能暂避一时的就是监狱,而监狱也不是任何人都想进就能进的,他又不想真的伤害别人,干脆直接像神经病一样找个理由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个“强奸未遂”的真实案子出来。

我想这种可能性还真的存在,下面几点最为可疑:

第一,任何强奸行为不会出现在大厅广众的公共场合,药店进出人非常频繁,更是不合常理。

第二,作案理由,只是因为店员朝他微笑一下,未免太过牵强,这微笑得多大杀伤力呀,事情绝不是仅此而已。


第三,任何一个强奸案例凶手都会做一个预谋,不会随意就实施,而这名男子很明显就是一种随机行为,没有任何尾随、暗巷、持刀威胁、杀人灭口、暴力拒捕等,而他这些根本就不是常规行为。

或许还有其他漏洞,大家给找一找,想一想是不是真有这种可能呐?虽然结果是如愿按强奸未遂入监,但真相也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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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没想到招来一个强奸犯……

只是因为女店员对该男子笑了一下,就认为对方是在示爱,用俗话说,这人应该是想媳妇想疯了,而从犯罪心理学角度来看,犯罪者的犯罪行为都有着普遍的心理基础,在这个案例里面,该男子就是一个典型的妄想型人格障碍者。

妄想型人格障碍,也称为偏执型人格障碍,主要特征是表现固执,敏感多疑,过分警觉,心胸狭隘,好嫉妒;自我评价过高,体验到自己过分重要,倾向推诿客观,拒绝接受批评,对挫折和失败过分敏感,如受到质疑则出现争论,诡辩,甚至冲动攻击和好斗;常有某些超价观念和不安全、不愉快、缺乏幽默感;这类人经常处于戒备和紧张状态之中,寻找怀疑偏见的根据,对他人的中性或善意的动作歪曲而采取敌意和藐视,对事态的前后关系缺乏正确评价;容易发生病理性嫉妒。此类人一般是自我和谐的,不会主动或被动寻求医生帮助。


其实用这种学术性的描述,大家理解起来可能不是很直观,现实生活中有幻想型人格障碍的人很常见,最典型的就是那种眼高手低的人,并且极为固执,不管有多么充分的证据能够驳倒他的观点,他们都依然非常坚定的相信自己的正确——百度民科吧里面的大神们,有一个算一个,都是这种幻想型人格障碍者。

在强奸犯里面,幻想型人格障碍的存在非常普遍,为什么呢?这和性犯罪中的性幻想有非常直接的关系,强奸犯的一个普遍特征就是,由于自认为的性压抑——注意不是他们自身的性欲确实得不到释放,而是他们认为自身的性欲无法得到释放,在对强奸犯的调查中发现接近80%的强奸犯有配偶,也有正常的性生活,所以那种性欲得不到发泄所以才会去强奸的印象本身就是片面的,绝大多数强奸犯其实是因为自身性欲扭曲,导致性欲无法通过正常途径释放——而性压抑导致强烈的性幻想,这种性幻想最终就发展为性妄想。

我们警察经常讲一个现象是,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纵火等等这种主观恶性极大的极端暴力犯罪,第一次“作案”从来都不是在现实生活里面,而是在罪犯的脑海之中,而像故意杀人和强奸犯,他们普遍有着非常长期的幻想实施犯罪的过程,然后从较为轻微的异常行为开始试探——比如说,大多数强奸犯会跟踪窥探甚至骚扰自己的目标,或者故意制造独处的机会对目标进行挑逗甚至猥亵(这个现象在熟人作案中非常多见)——随着妄想程度的不断加深,异常行为也会越来越严重,最终发展为严重犯罪,拿南昌这个案件来举个例子,凶手的心理活动绝对不会只是对方向他笑了一下就引发了犯意这么简单,实际上这个姑娘很可能非常接近于长期存在于他性妄想中的那个对象——对于正常人来说,你如果经常看某位明星的作品,那么在现实中你会对与这个明星相似的人产生好感,而正常的认知能力能够帮助你分辨某明星和相似的人的差别,而对于妄想型人格障碍者来说,他们经常妄想与某个不存在的人发生关系,当现实生活中出现一个接近的人,他们就会循着妄想中的行为去行动,将现实生活中的人替换成妄想中的目标,可以断言的是,南昌案件中的这个男子,其妄想的程度已经非常严重,接近病态了。

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妄想型人格障碍者在人群中数量非常庞大,有调查研究表明妄想型人格障碍者在所有精神障碍者中所占比例约为6%,而业内普遍认为这个数字还是非常保守的,因为妄想型人格障碍者往往故意隐藏自身的问题,并且在没有特殊事件刺激到他们的时候,表现虽然有所异常,但是往往不足以使人警觉,当然了,这和社会公众普遍对于精神障碍及其表现缺乏了解有关,比如有些人特别喜欢打架闹事,是典型的情绪型人格障碍者,但是在公众眼里,却往往认为是“脾气不好”,从而忽视了其表现的危险性,所以我也希望通过像南昌事件这样的社会热点事件,大家能够对犯罪背后的心理障碍问题有所了解,掌握这些知识,有助于帮助自身加强防范,避免麻烦,远离危险。


一笑风云过


这件事是今年5月中旬发生在江西南昌新建区一个药店的恶性事件。事件经过大致如下:色胆包天的男子踩好点,选择在晚上,有预谋地冲进南昌新建区工业五路的一家药店,欲对药店独自一人的女店员实施暴力强奸。

这件事不幸中的万幸就是女孩吉人自有天相,最终没有被伤害。据路人透露,犯罪嫌人把自己身上的衣服都脱光后,采取更进一步行动时,女孩的呼救声惊醒了路人,被路人及时发现并阻止,女孩才得以逃脱魔爪的侵害。

从整个事件中验证了那句俗语“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面对丧心病狂的鸟人,尤其在深夜独处时,女孩一定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否则,让鸟人伤害后,会给生命中留下终生悔恨,给心里留下难以挥去的阴影。

连上帝都说,人是天使与魔鬼的结合体,面对个人欲望时,本性总是在神性和魔性之间摇摆,作为当局者,很难辨别出人性的善恶好坏。因此,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和人性,一定要有防范意识。

古人常常告诫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人心隔肚皮。知人知面不知心。等等。这些箴言都是古人用“吃一见长一智”的生活经验而总结出来的生存之道,人生在世,不可能避免跟人打交道,要想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活着,必须遵循人性规则,否则,只能成为别人宰割的羔羊。因此,把自己塑造成强者,无疑是免受伤害的根本。

在这个事件中,女店员是弱者,犯罪嫌疑人是强者。试想一下,如果女店员是一名强者,她会擒拿术,有些拳脚功夫,犯罪嫌疑人来侵犯她时,必定是以卵击石,自讨苦吃,不被打得屁滚尿流才怪。我们在很多视频中也经常能看到女孩子之类的强者,制服那些歹徒的精彩情节,让人大快人心。

但反过来讲,绝大多数女性是弱势群体,面对丧心病狂的歹徒,很难有什么抵抗力。这个事件中的歹徒病的不轻,被抓住接受调查时,竟然信口雌黄,把自己的龌龊思想和行为进行淡化处理,说什么“女孩买药时曾对他微笑,他认为是女孩在向他示爱”。

这是多么无耻和滑稽的辩解。自己犯了罪,不但不想承认,而且还为自己开脱罪行,可见,这个人已经病入膏肓了。世上有这样的人还活在人世,可以说是对生活资源的极大浪费,猪养肥屠宰后摆上餐桌,可以改善人们的生活,狗可以看家护院,保证人们的安全,这个人连猪狗都不如。如果他有间歇性精神病,或许还情有可原。

从侧面也反映出,我们目前的犯罪成本太低,强奸罪给判刑3——10年,偷窃罪根据数额大小,从拘役到几年刑法不等,剥夺他人生命的罪行,也是根据情节轻重,判处3年徒刑到无期徒刑,情节十分恶劣者,才处以极刑。如果犯罪成本再高一些,再严厉一些,想必每个罪犯在犯罪前,不会那么轻易以身试法。


鸿鹄迎罡


这样的问题怎么解释好呢?

我只能这样认为:此男乃一无情的野兽,此女乃为妖媚之女。何以解释呢?先说此女吧。社会工作人员,天天与外人打交道,为了生意,为了回头客,不得不尽地主之礼仪:笑脸欢迎,笑脸欢送,为了一个好服务,为了一个好名声,为了给人一种好印象,这样能使顾客心里有一种舒服感,能对这里有一种回忆和想念,再买此物必回这里也一一回头客。

但是,人,无论男女,有礼不可失相,有意不可失态。言笑不苟方为自然得体。若语言低下,笑脸显妖带媚,则为出相,这样最易给人错觉的误会而反受其害。古代亦有多少良家女子,在突遇俊男而无处躲避时,因不黯此世俗之险,严然一笑而去之。除不知这形态给人的感觉即有掉魂之意而不自知,不由的反遭其祸也。而此女也正若此也。怎不哀痛之?若是正常之笑,眉眼嘴不露媚相,何会如此?

而此男必乃务恶之人,轻薄之男,畜牲不如的下三滥之辈,专以邪思度人脸呐。男人,本就性好冲动之物,见色便起,揣意而恶生,当此时际,其内心是不存在人性,人伦,道德,良心的,只有兽性欲发的概念,是以见此女以媚眼进之,误以为引而安耐不住兽性神往,是以会有不良之举而动之法绳也。

纵观此事,女有失态失相之误(尽管无意),而男有缺失良知和无恶不做之举。绳之以法活该。而此女因不慎失相而遭此一劫几乎失身,不可堑乎?

谢谢。


福自福地來wjf


南昌的这位男子也真是太多情了,女店员向他微笑了一下,他竟然觉得女店员对他有意思,进而想入非非,以至于发展到后来欲进店脱光衣服想暴力强奸女店员。

这也太胆大包天了,也可能是大龄剩男,就像800年找不到对象似的。对于这样的情况,我认为:

一、女店员微笑服务,没有一点过错。

笑对八方来客,这是作为售货员的基本要求。因此女店员对于任何顾客都是笑脸相迎,这也是正常现象。

你是一个普通的顾客,女店员向你微笑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那只是职业性的微笑罢了。如果售货员见了顾客都板着脸,那么顾客该投诉售货员态度不好了。

所以作为顾客,一定要有自知之明,见了店员对你微笑,那只是出于礼貌罢了,没有其他信号。请不要误会!



二、男子自制能力太差

一个药店女店员向一男子微笑,该男子就神魂颠倒,这说明该男子自制能力太差。如果是一个空姐向他微笑,说不定他还会能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呢?

该男子显然是着迷了,一点都不冷静。他也不想想:如果女店员向他微笑,是对他有意思的话,那么也不用他暴力强迫了。

这说明该男子心理素质有问题。

三、该男子若不是有精神病的话,就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从案件的表述上来看:该男子涉嫌强奸罪,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了。但是又由于其强奸未遂,可以从轻处罚。

即使从轻,也应当判处三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这就是:微微一笑很倾城,糊涂男子判三年。


法重情深


对你微笑纯属礼貌,行业所限的一个微笑服务却惹来惊魂一幕,却被这个猥琐男误读误解,对女店员欲行不轨,看来这微笑也得慎笑,笑不好会惹火烧身!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药房女店员的一个微笑却遭来差点被强奸的噩梦!好在夜不是很深,好在街面上还有行人,好在有人出面予以了制止,女店员才逃过一劫!事件本身最起码给我们几点警示和启示:

警示一:药店虽然挣钱但也不能拿员工的人身安全做抵注,特别是晚上营业怎么着也应该留个男店员值守,就不要让女店员留守了!如果是店主就更不应该了,大有耗子给猫当三陪挣钱不要命的意味!

警示二:作为女店员应该时刻警觉自己,特别是晚上,一看情况不对可以电话求救也可以直接报警,再不济跑出药店上街求救总可以吧,再不济拿起一瓶杀虫剂喷向歹徒,拿起一个拖把打向歹徒总可以吧!要多一个心眼,要学会自救!不要和歹徒纠缠不休!否则会遭来杀身之祸!

警示三:作为店老板应该在你的药店内或门口安装监控探头,对过往行人车辆和进出店面的人员有足够监控范围,以便在事发后配合调查取证!

警示四:街道辖区派出所应出面组织街面店铺建立群防群治联查小组,对辖区店铺做到二十四小时监管,定期发放宣传材料和紧急避险安全自救知识,特别是晚上,应该有联查人员巡查,这样就会降低夜间经营风险!

提醒:面对女同志遭受侵害,个人不主张女同志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女同志也要学会刚强,学会勇敢,也要学会斗智斗勇,不要在面对危险时还唯唯诺诺,哭哭啼啼你的软弱会让你遭到侵害和丢掉性命!


冀之笔


初看题目本以为是一个无知的法盲自作多情,再进一步了解,原来是一个神经病。庆幸的是药店的女店员逃过了一劫,被过路行人及时发现。庆幸之余,提醒上夜班的女性朋友们,千万要做好自我保护,如果老板安排你单人值守夜班,你可不能就轻易答应,因为什么都比不过生命安全最重要。

现在药店到处都是,丝毫不比普通的超市数量少,而夜间营业的药店也不少见。对于夜间营业的药店来说,安全防范意识必须要提到首要位置。但是从目前部分药店在这块的做法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做的不是很好。主要源于安全意识淡薄,对女性的人身保护不重视。

对于夜间值班的女性朋友,如果你不得已被老板安排单人值夜间,如果确实推脱不掉,建议你准备好应急防身之物,如高分贝峰鸣叫器,可挂在钥匙扣上的那种,遇有危险时下按钮,能引起周围人群的注意 对方也会因为警觉而选择逃离。如防狼喷雾,朝着对方的眼睛快速喷出,让色狼睁不开眼,一时半会缓不过来,然后马上报警。这些工具淘宝上都有卖,还可以多储备一些相关的安全预防知识或工具。


寒石冷月


看题目,很多人觉得男子是精神病。在生活中,的确遇到过这样的“精神病”。

读书期间,班里一女生,自觉貌美如花,每个看过她的男生都会爱上她。后来,她喜欢上了班里一个男生,男生对她没有那层意思。她就推理男生可能被另一个女生吸引了,于是对另一个女生采取跟踪、辱骂等行为。那女生和男生没有交集,只是前后座关系,可是病态中的女孩就是一厢情愿的进行逻辑推理,甚至是两个坐垫放在前后,都是曾经约会过的证据。其间,女生闹出很多故事,后来只好休学回家了。据说,她患有的是臆想症。

题目中的男子,深夜想对药店服务员实施强奸,而其作案动机紧紧是因为药店售货员对他微笑,这是在向他示爱。正常人看男子的解释,简直就是神经病;但对男子自身而言,可能他觉得逻辑充分。男子出现非正常思维,有以下几种可能:一是确实存在精神疾病;二是男子服用春药后,产生幻觉;三是男子故意滋事,希望达到某种目的。不管出于何种原因,男子都要对自己不理智、不道德行为负责。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幸好有人及时帮助,制止了男子的不轨行为,保护了女售货员的人身安全,能够让法律和社会对男子进行教育和惩罚。


入青0601


还好这个男子不是滴滴车司机,否则恐怕又是一起惨案,还好这次发生在闹市区,在第一时间就得到了制止,要不然也是一起大案!

也不知道这件事是当成案件来看,还是当成笑话来看,犯罪嫌疑人,大概也是个光棍平常缺乏情感的安慰,在药店买药,只因为店中的服务员对他微笑了一下,他竟然认为对方对自己“有意思”,进而竟然展开求爱,求爱自然不成,就开始当场耍流氓,当天晚上竟然潜入药店企图猥亵女服务员,还好药店的位置一般不会太偏僻,周围的人员也很多,经过呼救和路人的增援,才制止了这起神经病一样的行为。



平心而论,恐怕无法用正常逻辑来评价这个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从头到尾他的言谈举止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正常,药店也属于服务性商店,店员对顾客微笑或者细心服务那是正常现象,而他竟然认为这是表达爱意,当天晚上就想对本属于陌生人的店员采取流氓行为,想法,做法,甚至作案目标完全没有合理性,从行为到当事人本身已经完全透露着不正常!

犯罪嫌疑人很可能严重缺乏感情,以至于别人对他态度稍好一点,他就硬要向对方靠拢,继而做出极端行为;也可能本来就是个神经病,思想和行为都不正常,到了公共场合与他人接触,导致自己的思维混乱,行为失常!



再或者他跟某些恶性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一样,纯粹就是一个道德低下,说话办事完全没有合理标准的人,以自己为中心,想什么做什么完全由着自己,可他偏偏忘了现在是法律社会有各种各样的约束来约束大家的行为,不是你想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手如果伸出了法律和道德的准线外,那你就等着吃大亏吧!

真心希望这样的人能够越来越少,这种人的存在简直就是危害着他人的生活!


辽宁资深球迷


“给点阳光就灿烂”的人我见过,但“给个微笑就强奸”的人我还真是第一次见!不得不说这世界奇葩太多!

我们简单看一下描述:

据药店工作人员介绍 :该男子到药店买过三次药,换了三套衣服,最后一次买药后,他问女店员"你有男朋友吗?随后该男子突然跪地向女店员求婚,女店员被该男子的行为吓到了,并且明确地表示拒绝,突该男子脱光了自己全身的衣服想与女店员发生性关系!而发生这事的原因仅是男子在药店买药结账时,女店员抬头看了他一眼并对他礼貌的微笑了一下,男子就认为女店员对自己有意思,微笑是在向自己示爱!
不得不说这男的很自作多情,人家纯属礼貌的一个微笑被愣是他当成了示爱!真是单身久了,看到个人就觉得眉清目秀,看到微笑就认为别人对自己有意思!面对这情形,我忍不住要做一首诗:

“一见钟情爱上你,二话不说想追你,三顾药店来找你,四掉衣服强奸你!”
  经司法部门鉴定,男子心智健全,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也就是说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得不说男子大庭观众做出这种行为太过变态,影响太过恶劣!必须严惩重罚!



此事也是告诫我们广大男同胞,在遇到自己喜欢的女孩时,要理智的想办法去追求,而不是只用下半身来思考,想着生米煮熟饭!冲动是要付出代价的!


最后我是真的很好奇这个让人忍不住犯罪的微笑到底有多美!有没有和我一样想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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