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征收了土地却不按合同赔偿!这2条规定告诉你,遇上了绝不能忍!

实际案例:

雷先生所在的村属于城中村,2018年年初,因该市发展经济需要,整个村全部被政府征收。雷先生作为乙方与甲方征收部门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协议约定雷先生的房屋置换两处楼房,其中一处楼房屋在2018年2月交付使用,房屋补偿款付清。

过渡期安置费每月1800元,此款于每月8号之前打入雷先生银行卡。违约责任约定为:甲方不能按时交付房屋时,需继续向乙方支付安置直至房屋交付,补偿款不能按时支付时以15万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协议签订后,雷先生搬出自己的房屋在外租房居住。到了2018年6月,征收部门并未实际交付另外一处楼房,自此之后也不再给付安置费,房屋补偿款也一直未发放给雷先生。

那么,如果雷先生要求拆迁部门承担违约责任,能得到什么赔偿?

征收了土地却不按合同赔偿!这2条规定告诉你,遇上了绝不能忍!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白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 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具体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违约,即房屋征收人不按照补偿协议约定按时支付补偿金额或者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调换的房屋或周转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要求房屋征收人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被征收人的损失或支付补偿协议约定的违约金。

征收了土地却不按合同赔偿!这2条规定告诉你,遇上了绝不能忍!

本案中,协议已经就违约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征收部门没有按期交付房屋,属于违约行为,雷先生可以要求征收人给付15万元补偿款及利息,并要求征收人按月支付过渡期安置费。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所应当承担的责任。生效的合同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都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势必会造成合同履行不能或是出现瑕疵,也会造成合同相对方的经济损失。因此违约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以此补偿给合同相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征收了土地却不按合同赔偿!这2条规定告诉你,遇上了绝不能忍!

雷先生委托我所律师团队后,在律师的努力下,征收部门承担了违约责任,并付清了合同所标明的违约款项,雷先生得到了自己应得的利益。

房屋征收无小事,尤其是在签订合同前,应该注意合同所标明的各条款项,在维护好自身权力的同时,也要积极履行应尽的义务。

如您也在房屋征收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或其他问题,您可咨询我们,楹庭律师,为您服务!

如果觉得我们的文章对你有帮助,请转发关注。

法之楹,信于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