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6 违规停车可报警,出气“花脸”法不容

经济视野网8月27日讯(本网记者张凯歌 通讯员韩光)

遇见违规停车怎么办?报警是一个好办法,如果自己出气来处理,可能惹来麻烦事。看着他人停车不顺眼,山东省龙口一男子孔某某便失去理智连伸黑手,把10辆车划成了“大花脸”。近日,孔某某因寻衅滋事,被龙口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情是这样的,龙口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日前接到某小区居民张某某报警称,自己晚间在该小区路边停放的汽车疑被人用硬物划伤。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确定是人为用硬物破坏的。通过侦查,民警很快锁定了作案嫌疑人为该小区居民孔某某(男,39岁)。经过多日工作,民警在龙口开发区某小区将孔某某抓获。

经查,在某小区居住的孔某某酒后返家途中,发现小区公共通道停满了车辆,心存不满的孔某某借着酒劲,掏出钥匙边走边划,将张某某等人停放在路边的十辆汽车划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孔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龙口市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目前,涉案价值正在认定中,如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民警提示,车辆停放在公共通道上,不仅影响交通给他人带来不便,还可能会受到刮蹭损伤,如果堵塞消防安全通道,更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对于这样的不文明行为,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去劝导、制止,而不应失去理智做出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都能够树立公德意识,规范自己的言行,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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