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全國兩會進行時」訴訟監督:讓人民群眾在每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全國兩會進行時」訴訟監督:讓人民群眾在每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姚雯 漫畫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時間派員調查於歡案、提出檢察監督意見,推動二審改判;最高檢指導督辦、甘肅檢察機關對祁連山系列環境汙染案批捕16人、監督立案15人;最高檢核準追訴24年前搶劫殺人兇犯周濤……這些入選“2017年度十大法律監督案例”的典型案件,從側面彰顯了檢察機關敢於亮劍,積極發揮訴訟監督職能,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堅定決心和顯著成效。

時序更替,萬物維新。五年來,全國各級檢察機關以社會公正為核心價值追求,對執法不嚴、司法不公“零容忍”,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堅決維護法律尊嚴,堅決捍衛公平正義。

持續推動糾正冤錯案,還無辜者清白

2017年7月17日,浙江省高級法院採納檢察機關意見,改判蒙冤16年的原審判決認定的“死刑犯”、湖州居民丁國勤無罪。

這是最高檢、浙江省檢察院申訴部門共同努力的結果。

正義可能遲到,但決不會缺席。五年來,糾正和防止冤錯案,成為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加強訴訟監督的重要“抓手”,也成為全體檢察人員的強烈共識。

“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把嚴防冤假錯案作為必須堅守的底線”“健全冤錯案件源頭防範和發現糾正機制”“直面問題、有錯必糾,持續監督糾正冤錯案件”……這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近年來在全國兩會上的莊嚴承諾。

五年來,在檢察機關努力和推動下,一批冤錯案相繼被發現和糾正。經最高檢向最高法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或抗訴後,於英生故意殺人案,黃家光故意殺人案,陳滿故意殺人、放火案,譚新善故意殺人案,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案,均被法院再審改判無罪。在最高檢指導督辦下,省級檢察機關也監督糾正一大批社會關注的錯案,如浙江張氏叔侄案、貴州楊明案、雲南錢仁風案、廣東徐輝案、天津李松案、吉林劉吉強案、甘肅沈六斤案、安徽楊德武案等。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在堅決推動糾正冤錯案件的同時,檢察機關積極完善糾正和防止冤錯案件的常態化機制:最高檢2013年制定《關於切實履行檢察職能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的若干意見》;2014年修訂《人民檢察院複查刑事申訴案件規定》;2017年出臺《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案件異地審查規定》等。

強化偵查監督,把好刑事案件“入口關”

2014年2月,河北省順平縣北朝陽村村民王某被人擊打致死,當地公安機關將報案人王玉雷刑事拘留。在審查逮捕階段,保定市、順平縣兩級檢察院依法排除非法證據,並引導公安機關抓獲真兇王斌,王玉雷被無罪釋放。

“王玉雷案”讓公眾真切感受到偵查監督工作對正義的守護。五年來,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加強偵查監督、公訴工作,努力把好刑事案件“入口關”,將冤錯案件“病灶”根除在萌芽階段。從最近三年的辦案情況,可窺一斑:

▣ 2015年,督促立案14509件,追加逮捕18196人、追加起訴23722人;督促撤案10384件;監督糾正濫用強制措施、違法取證等偵查活動違法情形31874件次;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決定不批捕131675人、不起訴25778人。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29211名犯罪嫌疑人建議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 2016年,督促立案14650件,追加逮捕、追加起訴43960人,監督糾正偵查活動違法情形34230件次;推廣偵查監督“廣東經驗”,探索建立偵查活動網上監督平臺;山西、寧夏、河北等地探索在派出所派駐檢察室或檢察官。

▣ 2017年1月至11月,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案件3500餘件4400餘人;決定不批捕24萬餘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證據而不予逮捕的700餘人;對非法取證行為提出糾正違法意見900餘件次;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600餘件5900餘人。

監督刑罰執行,

嚴防“提錢出獄”“以權贖身”

2014年,廣東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違法減刑系列案引發社會關注,包括多名司法行政人員在內的24人被立案查處。該案暴露出一些有錢人“提錢出獄”、有權人“以權贖身”等腐敗現象。廣大群眾對這種高牆內的腐敗強烈不滿。

民有所呼,我有所應。五年來,各級檢察機關堅決糾正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下稱“減假暫”),加強對刑罰變更執行、變更交付執行、社區矯正等方面的法律監督,“重拳”頻出,取得突出成績。

▣ 最高檢2014年在全國部署開展“減假暫”專項檢察活動,制定《人民檢察院辦理減刑、假釋案件規定》。當年,全國檢察機關監督糾正“減假暫”不當2萬餘人;監督有關部門對2244名暫予監外執行罪犯依法收監執行,其中原廳級以上幹部121人。

▣ 2015年,檢察機關加強對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異地調監、計分考核、病情鑑定等環節監督;對原縣處級和廳局級以上罪犯“減假暫”案件,分別層報省級院和最高檢備案審查;與監獄、法院共建減刑、假釋網上辦案平臺;對提請“減假暫”不符合法定條件或程序的,監督糾正20062人;對裁定或決定不當的,監督糾正2727人。

▣ 2016年,檢察機關開展集中清理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活動,核查出11379人並逐一跟蹤監督,收監執行5062人,對2005人督促採取追逃措施。開展財產刑執行專項檢察活動,推動28588件案件執行,金額27.2億元。最高檢下發《人民檢察院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規定(試行)》將案件統一歸口執檢部門。

▣ 2017年,最高檢在全國部署開展為期6個月的財產刑執行專項檢察活動“回頭看”,推動17056件財產刑案件得以執行,執行金額達7.7億元。2017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執檢部門強化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立案審查55695人,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建議49993人、被採納44622人,為該制度確立以來最高紀錄。

檢察機關還持續監督糾正久押不決案件。經各政法機關共同努力,2013年核查出的羈押3年以上未結案的4459人,至2016年10月已全部清理糾正完畢。

慎終如始,則無敗事。2015年11月,最高檢關於刑罰執行監督工作情況的專項報告,獲得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高度評價。

推進民行監督,抓好情繫民生“重頭戲”

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民事行政檢察工作,也是檢察機關開展訴訟監督的“重頭戲”。

五年來,檢察機關民行訴訟監督,既注重糾正錯誤裁判,也注重強化對審判人員違法行為和執行活動的監督,積極推進公益訴訟、打擊虛假訴訟、對知識產權提供司法保護等工作,取得不俗的成績。

最近兩年的數據具有代表性:

▣ 全國檢察機關2016年對民行生效裁判、調解書提出抗訴3282件、再審檢察建議2851件,對民行審判中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13254件,對民事執行提出檢察建議20505件;

▣ 2017年1月至11月,對生效民行裁判、調解書提出抗訴2649件、再審檢察建議2612件,對審判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10896件,對民事執行活動提出檢察建議16867件,支持起訴10974件、督促相關部門履職26826件。

守正篤實,久久為功。五年來,檢察機關大力加強訴訟監督,用忠誠守護司法公正,交出一份令人民滿意的答卷。面對新時代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新期待,檢察機關將繼往開來、砥礪前行,以嶄新的業績和億萬人民共同成就偉大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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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源丨檢察日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文 字丨鄭赫南

編 輯丨張道講

投稿郵箱丨[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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