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2 山西警方發佈上半年第五批“掃黑除惡”典型案例,涉長治1起

冒充警察、暴力討債、倒賣文物……山西省公安廳8月22日發佈消息,通報上半年第五批10起“掃黑除惡”典型案例。

大同礦區警方打掉一個以石某輝為首的惡勢力團伙

3月29日,大同市公安局礦區分局打掉一個以石某輝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團伙成員11人,抓獲7人,追逃4人,破獲刑事案件8起

經查,2018年以來,以嫌疑人石某輝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冒充警察身份,長期盤踞在大同南郊區、礦區等處,先後對傳銷人員實施搶劫、強姦、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累計作案8起。

目前,案件正在偵查階段。

長治警方打掉一個以張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3月27日,長治縣公安局打掉一個以張某為首的“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抓獲犯罪團伙成員5人,破獲敲詐勒索案、非法經營案5起,繳獲一批作案工具。

2018年3月12日,警方接到市民郭某平報案稱:其在2015年12月份開始在長治縣全盛信息諮詢服務有限公司高利貸款後,該公司法人代表張某及員工李某萍、程某等人多次對郭某平恐嚇並進行暴力討債。經查,2015年11月,嫌疑人張某在長治縣成立“全盛信息諮詢有限公司”,號稱主營“商務信息諮詢、電子產品設備銷售、汽車租賃交易”,實際以發放高利貸業務為主。公司以張某為董事長,程某、翟某負責追貸,李某萍為業務經理,孟某棟為業務員,負責宣傳和拉業務。經查,直至2018年3月27日,該公司發生高息貸款80餘起,涉案金額達500餘萬元,嚴重擾亂了社會正常秩序。

2015年12月,受害人郭某平向嫌疑人張某經營的公司借款10萬元,以郭某平所辦幼兒園的兩輛校車登記證書、個人汽車登記證書、幼兒園的許可證做為抵押,期限為三個月。但實際上,郭某平僅拿到現金8.4萬元。借款到期後,受害人郭某平無法還款,嫌疑人張某、李某萍便介紹郭某平到長治市某公司借款10萬,還給張某19萬元。後該公司的借款到期,郭某平又向張某借了15萬元(實際到手13.25萬元)還給該公司。按此惡性循環,郭某平實際貸款25萬元,實還現金60萬元,並且郭某平的房產一套(約300平米)、桑塔納志俊轎車一輛也被張某等人佔有並變賣,張某等人還逼迫郭某平之子打下一張67萬元的欠條。期間,張某夥同公司員工程某、李某萍、翟某和孟某棟等人多次採用堵門、噴漆、非法拘禁郭某平等方式,實施追債,導致郭某平夫離子散,無家可歸。2016年5月,受害人金某兵向嫌疑人張某經營的公司借款3萬元,約定:5分利息,期限三個月,並扣除三個月利息4500元,金某兵實際拿到現金2.5萬元。借款到期後,金某兵沒有還清貸款,張某採用發短信、打電話恐嚇威脅,並組織嫌疑人程某、李某萍、翟某和孟某棟等多次到金某兵家中催債,以逾期一天罰息500元,利滾利的方式向金某兵追債。現在金某兵已還現金6萬元,但張某等人以日息1%向金某兵追債,使金某兵不敢回家,全家為逃債,長期在外。2018年1月,受害人牛某廣向嫌疑人張某經營的公司借款2萬元,以其購房合同、結婚證、戶口本及信合通借記卡為抵押,期限為一個月,實際拿到現金1.55萬元。借款到期後,牛某廣沒有還清貸款,張某採用發短信、打電話恐嚇威脅,並組織程某、李某萍、翟某和孟某棟等人多次到牛某廣家中催債,還不斷通過發短信、打電話等方式滋擾牛某廣兒子,以逾期一天罰息500元,利滾利的方式向牛某廣追債。牛某廣現已還本金1萬元、罰息9500元,仍被張某等人以日息1%進行追債。2018年1月,受害人賈某龍向張某經營的公司借款5千元,以其戶口本和身份證為抵押,期限為一個月,實際拿到現金3000元。借款到期後,賈某龍沒有還清貸款,張某夥同程某、李某萍、翟某和孟某棟等人採用發短信、打電話恐嚇威脅等手段,以日息1%向賈某龍追債。最終,賈某龍因急於外出打工,需要身份證,且懾於張某等人淫威,被迫交了9000元現金,事情才算結束。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朔州應縣警方成功打掉一以牛某為首的惡勢力團伙

牛某某為首惡勢力團伙共有成員11人,抓獲11人,破獲涉嫌盜掘古墓葬、倒賣走私文物案一起,扣押作案車輛五輛,繳獲金屬探測儀、探照燈、鐵鍬、鐵鎬等作案工具,收繳了大量文物,扣押涉案資金89218.3元,凍結賬戶兩個,凍結資金49216.77元。

經查,該惡勢力犯罪團伙從2018年開始,對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廣武漢墓群實施盜掘、販賣文物。經省級文物部分專家鑑定,涉及國家二級文物4件,國家三級文物17件,一般文物502件。牛某某惡勢力犯罪團伙的覆滅,是全省部署開展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的第一場勝仗,是全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取得的重大戰果。

晉城城區警方打掉一以賀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1月19日,晉城市公安局城區分局接到霍某報案稱:1月17日晚9時許,該夫陳某因欠賭債被人控制並毆打,讓其備錢贖人。經民警全力偵查,成功安全救出受害人陳某,並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司某、鄭某。

經查,犯罪嫌疑人司某、鄭某系前科人員,案發時二人正當緩刑執行期間。經審訊,發現該二人背後另有人操控,一個以犯罪嫌疑人賀某、趙某慧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浮出水面。該犯罪團伙由賀某、趙某慧、司某、鄭某、張某偉,關某超,李某等人組成,長期盤踞晉城城區,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多次組織開設賭場、抽水漁利、非法獲取鉅額利潤、並以暴力毆打、恐嚇威脅、非法拘禁、暴力追討賭債等方式對受害人進行非法暴力追債,嚴重擾亂了社會治安及經濟秩序,影響惡劣。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晉城城區警方成功打掉以原某亮為首的惡勢力團伙

3月29日至4月3日,晉城市城區警方在市公安局以及外省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下,成功打掉一個以元某亮、張某寧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先後在本市和山東濟南等地抓獲犯罪嫌疑人原某亮、張某寧等15名犯罪嫌疑人,破獲非法拘禁案3起、尋釁滋事案1起,扣押涉案車輛3輛、電腦2臺、現金1萬餘元,凍結涉案賬戶資金58.5萬餘元,查封兩家涉案商貿公司。

經查,2016年底,原某亮因犯賭博罪刑滿釋放以來,不思悔改,妄圖不勞而獲,夥同張某寧以開設商貿公司為幌子,暗地裡進行非法放貸活動,並糾集閆某等前科人員、毋某等無業人員數十人進行暴力討債。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在對受害人張某、王某、段某追債過程中,原、張二人指使手下將受害人帶至開設的商貿公司非法拘禁,期間還對三名受害人採取毆打、恐嚇等手段暴力討債。2017年7月29日,在對張某討債過程中,尚某某、王某某、何某某、王某無故持械對路人項某某毆打,致其胳膊、手部、腰部等多處受傷,構成輕傷二級,涉嫌尋釁滋事。該團伙不僅對討債對象採取威脅、恐嚇、毆打、非法拘禁等手段,並且對其它人員,也採取同樣手段。受害人郭某某在為犯罪嫌疑人原某某做完裝修工程之後,原某某欠郭某某裝修工程款10萬餘元不還。2017年1月,郭某某去向原某某討要工錢時,被原某某、張某、侯某某等人毆打,致使郭某某四根肋骨骨折。從此之後,郭某某便躲在外地不敢返回晉城。此外,該團伙骨幹成員對團伙內其它人員也採取非法放貸,威脅、恐嚇、毆打等手段進行管理。團伙骨幹成員原某某通過對團伙內其它成員何某某非法放貸,在對何某某多次討要利息,無力償還本金時,指派其它成員尚某某、侯某某、韓某某對其暴力討債並在街頭對其毆打,使何某某無法擺脫該團伙的控制,聽從團伙骨幹成員的命令。現查明,犯罪嫌疑人原、張二人共向張某、王某、段某三人非法放貸62萬餘元,非法獲利21萬餘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原某亮、張某寧等十二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呂梁興縣警方打掉一個以劉某明為首的“路霸”惡勢力團伙

今年4月,呂梁市興縣公安局打掉一個以劉某明為首的“路霸”惡勢力團伙,抓獲犯罪團伙成員6人,網上追逃2人,破獲敲詐勒索等刑事案件10起。

經查,2016年11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劉某明糾集任某兵、孫某平、白某小等人,長期盤踞在313省道興縣康寧路段、218省道興縣高家村路段,以非法牟利為目的,在預謀後駕駛無牌或懸掛套牌、假牌的車輛,手持皮帶、木棍等作案工具,對途經該路段的外地大車司機採取“碰瓷”的方式,實施敲詐勒索,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呂梁中陽警方打掉一個以劉某林為首的惡勢力團伙

2月23日,呂梁市中陽縣公安局打掉一個以劉某林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抓獲犯罪團伙成員18人,破獲非法拘禁和敲詐勒索等刑事案件4起。

經查,2017年11月15日,犯罪嫌疑人郭某剛、王某鋒、李某奇、劉某林,在中陽縣金羅鎮中北海油加油站將受害人宋某某等人截住並毆打,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長達四小時,逼迫受害人打款8萬元。16日,犯罪嫌疑人劉某林糾集其同夥,將前來中陽找貸款客戶追要逾期貸款的上海易鑫代理山西晟馳偉業公司的6名業務員非法拘禁、毆打,砸毀車輛,索要10萬元,逼迫受害人公司轉賬5000元后才將6人放走。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呂梁離石警方打掉一個以劉某兵為首的惡勢力團伙

2月28日,呂梁市離石區公安局打掉一個以劉某兵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抓獲犯罪團伙成員5人,破獲非法拘禁和敲詐勒索等刑事案件3起。

經查,2015年1月,犯罪嫌疑人劉某兵以和受害人凌某某有債務糾紛為由,夥同犯罪嫌疑人閻某、張某軍,將其帶至離石區某酒店,採取限制人身自由、恐嚇等手段,逼迫受害人分別寫下兩張,共計3700餘萬元的欠條。2015年9月,犯罪嫌疑人劉某兵和閻某糾集多名社會無業人員,採取24小時跟隨、限制受害人凌某某人身自由的方式,強迫對方支付40萬元現金和一支價值30餘萬元的手錶。2015年11月,犯罪嫌疑人劉某兵、閻某和趙某楊以結算工程款為由,將受害人凌某某帶至火葬場附近荒山上進行恐嚇、毆打,並非法拘禁長達15天,強迫受害人凌某某聯繫朋友借來50萬元,並由朋友擔保100萬元後才得以離開。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呂梁嵐縣警方打掉一個以楊某軍為首的惡勢力團伙

3月10日,呂梁市嵐縣公安局打掉一個以楊某軍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抓獲犯罪團伙成員5人,網上追逃1人,破獲非法拘禁、強迫交易和故意傷害等刑事案件4起。

經查,2003年10月1日,犯罪嫌疑人楊某軍糾集其同夥,將受害人王某某非法拘禁,毆打、威脅、恐嚇對方,並索要140萬元現金。2010年9月,犯罪嫌疑人楊某軍糾集其同夥,非法拘禁受害人馬某,使用鎬鈀、拳腳毆打對方。2011年9月6日,犯罪嫌疑人楊某軍糾集其同夥,使用菜刀、鎬鈀毆打受害人蘭某某,致對方三處輕傷。2015年2月10日,犯罪嫌疑人楊某軍糾集其同夥,使用鐵質撬棍和U型鐵鎖對受害人馬某頭部、背部和腰部進行毆打。2017年4月,犯罪嫌疑人楊某軍糾集其同夥,採用轎車堵門、語言威脅等方式,阻撓受害人劉某某承包的混凝土攪拌站正常經營,致使嵐縣宜芳街綜合管廊工程停工20天,額外增加30餘萬元建設成本。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呂梁汾陽警方打掉一個以劉某玉為首的惡勢力團伙

2月12日,呂梁汾陽市公安局打掉一個以劉某玉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抓獲犯罪團伙成員6人,破獲強制侮辱婦女、強迫賣淫、非法拘禁和拐賣婦女刑事案件5起。

經查,2017年8月8日,犯罪嫌疑人劉某玉糾集犯罪嫌疑人馬某等人,將受害人劉某某帶至汾陽市與文水縣交界處的一個莊稼地內,對受害人劉某某進行毆打、恐嚇,並拍攝裸照進行侮辱。2018年1月9日,犯罪嫌疑人劉某玉、馬某和田某華將受害人劉某某誘騙至介休市後,強迫其進行賣淫活動,遭到受害人拒絕後,3人對其進行毆打。1月10日,犯罪嫌疑人劉某玉、韓某和田某華強行將受害人劉某某帶至介休市綿山醫院附近的出租房內,非法限制受害人劉某某人身自由。直至2018年1月12日,受害人劉某某被公安機關解救。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來源:黃河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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