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8 康復原則二:醫教結合、綜合干預

“能聽會說”是聽障兒童康復的基本前提和基礎,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兩方面工作保證。

1. 通過聽力補償(重建),確保聽障兒童聽到清晰、完整的言語及環境聲音,使聽障兒童的大腦儘早接受聽覺刺激。

2.通過有計劃的教學和日常生活活動,為聽障兒童提供以聽覺為基礎的豐富的適宜其發展水平的口語交流機會。

3. 高度重視聽障兒童的全面發展,通說實施全方位的學前特殊教育、言語矯治、物理治療、心理干預等服務以滿足其特殊需要,才能有效地提高聽障兒童的全面素質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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