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0 欠債不還男子因6萬元被判刑

欠債數額小,履行不履行也無所謂,即使不履行也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當下社會上就有這麼一部分人存在如上認知誤區,但活生生的案例告訴大家,欠債不多,仍然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015年9月,陳某與葉某共同向邵某借款6萬元,後一直未歸還。2016年8月,經起訴,浙江省溫州市永嘉縣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方向邵某償還借款6萬元及利息。該判決生效後,被告陳某仍未履行還款義務。

2017年2月,經邵某申請,永嘉縣人民法院立案執行,並於同月向被執行人陳某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責令被執行人申報財產狀況通知書,並告知陳某及時履行還款義務,接到法院的通知後,陳某自知名下無登記房產,表現出一副欠債不多不以為然的態度,以沒錢還款為由推諉。

在此期間,執行法官通過現場走訪,瞭解到陳某有一定經濟能力,且在經營實體店生意,消費水平不低。2017年2月,執行法官發現陳某從銀行卡內支取7.2萬元使用。在掌握了陳某的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證據後,鑑於陳某欠債不多,執行法官出於人性化考慮,多次聯繫陳某,苦口婆心多次勸其履行還款義務,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嚴重後果,但陳某仍不以為然。

“我就欠點錢而已,法院怎麼可能會判我刑?”陳某嗤之以鼻,他平時道聽途說,“欠債30萬元以下的,法院不會追究刑事責任”,於是便心存僥倖,有恃無恐。

多次勸說無果後,執行法官果斷將陳某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相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啟動了追究陳某刑責程序。2017年8月,陳某被民警抓獲。近日,法院判處被告人陳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與金額無關

■以案釋法

“沒想到,就欠那麼6萬塊錢,也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真是不聽法官言,後悔在眼前。”後悔不迭的陳某如是說。啟動刑事程序後,惶恐不安的陳某通過家人立馬全額履行,並取得邵某的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對人民法院的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鑑於被告人陳某歸案後坦白如實供述罪行,且案發後已履行完畢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所確定的義務,決定予以從輕處罰,據此對其作出瞭如上判決。

法官庭後表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拒不執行的對象,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執行內容並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與涉案金額無關,不存在金額小就不構成該罪的說法;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和裁定,情節嚴重的行為。因此,被執行人應當積極履行相關義務,執行法院判決、裁定,惡意拒執必將涉罪。本報記者 王春 本報通訊員 清溪 王倫

(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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