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放管服”改革广州交警放大招!

——广州交警全面向社会机构开放办理车辆解、抵押登记和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放管服”改革延伸和下放交管业务工作要求,进一步方便广大市民“一站式”办理车管业务,从8月16日起,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面向本市行政辖区内金融机构和汽车销售企业分别开放办理机动车解、抵押登记业务和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权限,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从即日起可向广州车管部门递交资料申请。

“放管服”改革广州交警放大招!

据广州市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本市金融机构,获广州交警授权设立金融机构登记服务站后,可直接在站内自行完成本金融机构为抵押权人的机动车的解、抵押登记业务。同时,市内各汽车销售企业获广州交警授权后也可自行在互联网交管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12123平台)打印本店准予销售品牌车辆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广大车主将在相关已获得授权站点“一站式”完成车辆解、抵押登记和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实现办理车管业务“就近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

此外,为方便我市金融机构和汽车销售企业申请相关业务权限,广州交警在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32号车管总所综合业务受理大厅设置专门受理点,受理相关机构与企业的业务权限申请(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广州交警表示,随着“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下一步将继续提供更多更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不断提升广州交警整体的服务水平。

附件1

金融机构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申请条件

一、申请开办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企业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含)以上;

(二)有固定经营场所,诚信经营并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险金;

(三)年办理抵押业务量应不少于500宗。

二、申请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持下列材料向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筹建申请:

(一)书面申请;

(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能反映上一年度销售情况的财务报表;

(三)本企业取得的金融许可证文件。

附件2

汽车销售企业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权限申请条件

一、申请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本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企业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含)以上;

(二)有固定经营场所,诚信经营并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险金;

二、申请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权限的,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持下列材料向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筹建申请:

(一)书面申请;

(二)营业执照;

(三)本企业取得的品牌准予销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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