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8 西安行人闖紅燈還質問司機:不知道“車讓人”嗎!哪的底氣……

西安這個交通就是怪,人敢懟車、電摩敢竄。

但筆者的認知還是不足,以為人懟車的時候,他們起碼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只是仗著車不敢撞人,這才大搖大擺闖紅燈、逼停車輛。

直到看到這條差點讓西安又上熱搜的視頻。

​視頻中能看到,車輛的行駛方向是綠燈。

司機居然沒料到行人闖紅燈是可以大搖大擺的,碰上一群頂著紅燈過馬路的行人,一個急剎還按了喇叭。

待一群人走到車前,司機大喊:“紅燈 沒看到嗎?”

為首的一名帶著帽子的男子,直接就怒了,把帽子一摘,衝到司機駕駛室一側說:“看到地上寫車讓人了嗎!”​

西安行人闖紅燈還質問司機:不知道“車讓人”嗎!哪的底氣……

​讓筆者趕緊緩一緩,這是對交規有什麼誤解嗎?還是筆者一直以來的認知都是錯的。

面對言語懟回來的行人,司機繼續喊:“你還闖紅燈呢!

闖紅燈行人:“看到地上車讓人了嗎”

這質問的口氣,理直氣壯的態度,頓時分不清司機和行人誰對誰錯了。

8月2號,有網友發了這樣一條行人闖紅燈過馬路,他讓行的視頻,配文字是:闖紅燈你是行人,讓你,過去了嘴裡還不乾淨就不好了吧。

​司機也是一副受氣小媳婦樣啊。

西安行人闖紅燈還質問司機:不知道“車讓人”嗎!哪的底氣……

快讓筆者縷縷,西安的車讓人比紅燈停、綠燈行這基本的規則優先級都高?所以行人都可以這樣理直氣壯闖紅燈懟司機?​


​西部網2017年12月27號的一篇報道,《西安"車讓人"究竟該怎麼讓? 這7種情況下應當讓》的文章,內容是《今日點擊》欄目採訪了西安市交警支隊秩序處秩序科的民警劉瑩劍,明確了需要“車讓人”的道路狀況主要有7種。

車讓人的第一種情況是: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行人步入斑馬線,第三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開始通過斑馬線,所在車道車輛和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到達中央綠化隔離帶或雙黃線,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

西安行人闖紅燈還質問司機:不知道“車讓人”嗎!哪的底氣……

​西安市交警支隊秩序處秩序科民警劉瑩劍:“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首先應該減速,首先有一個觀察的義務,就是行人已經進入斑馬線了,而且他有橫穿馬路的意願,我們作為機動車駕駛員都是可以判斷的。”

車讓人的第二種情況是: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道路中央有雙黃線或隔離欄時,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必須讓行。

西安行人闖紅燈還質問司機:不知道“車讓人”嗎!哪的底氣……

​西安市交警支隊秩序處秩序科民警劉瑩劍:“人已經進入斑馬線了,對向車道也應該停車讓行,這個講的是對向車道一樣是有這樣的義務和責任的。”

車讓人的第三種情況是:

機動車、非機動車混行的路面。在西安市有很多人車混行的單行道,比如興善寺西街,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必須讓行。​

西安行人闖紅燈還質問司機:不知道“車讓人”嗎!哪的底氣……

​西安市交警支隊秩序處秩序科民警劉瑩劍:“道沿上面是人行道,人已經踏入斑馬線了,就是已經行進過程中了要車讓人,一般像這種路面,都沒有紅綠燈,沒有信號燈的,斑馬線就是禁止線,就是機動車,讓你停止的標識。”

第四種情況:

在道路上沒有交通信號燈或斑馬線的路面,遇行人橫過道路,機動車也應當避讓。​

西安行人闖紅燈還質問司機:不知道“車讓人”嗎!哪的底氣……

​西安市交警支隊秩序處秩序科民警劉瑩劍:“這個車讓人,就是你踏不踏上斑馬線沒有關係,這個是法律規定的,法律的制定是依據對弱勢群體一種路權,這樣一個保護制定的,因為行人相對於機動車來說肯定是弱勢的一方,所以讓行行人是機動車應當遵守的。”

第五種情況:

道路中央有綠化隔離帶的路面。道路中央有綠化隔離帶時,當行人未跨越圖中綠化帶虛擬延長線,第二車道上的機動車需要停車讓行,當行人跨越圖中綠化帶虛擬延長線,第一、第二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

西安行人闖紅燈還質問司機:不知道“車讓人”嗎!哪的底氣……

​西安市交警支隊秩序處秩序科民警劉瑩劍:“他已經穿過綠化帶,明顯行人要通過斑馬線的,這些情況在咱們西安市的道路上都可能會遇見。”

第六種情況:

交叉路口右轉車輛。當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行經交叉路口轉彎時,右轉車輛必須讓行。​

西安行人闖紅燈還質問司機:不知道“車讓人”嗎!哪的底氣……

​西安市交警支隊秩序處秩序科民警劉瑩劍:“在有些時候,信號燈可能讀秒讀完之後,這個行人並沒有走過來,右轉的車輛法律上講,車是必須讓行人先通行過去的。”

第七種情況:

交叉路口左轉車輛。像西安市雁塔西路十字、太白南路十字等十字路口左轉的車輛,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行經交叉路口轉彎時,左轉車輛必須讓行。

西安行人闖紅燈還質問司機:不知道“車讓人”嗎!哪的底氣……

但七條內容裡,也沒有明確說到,行人闖紅燈過斑馬線,機動車該不該讓行。

全網搜這個問題:行人闖紅燈過斑馬線,機動車該不該讓行!

找到一篇《杭州日報》2012年3月23號的一篇報道,標題就明確提出了這個問題。

西安行人闖紅燈還質問司機:不知道“車讓人”嗎!哪的底氣……

​文中採訪了杭州交警支隊西湖交警大隊法制辦何警官,何警官的解答為:“有交通信號燈的路段,車主和行人都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路段,行人在斑馬線上有優先通行權。如果車主遇上不守法的行人,比如他在紅燈時過斑馬線,車主也應當禮讓。雖然綠燈通行,車主行使的是路權,但行人有生命權,生命權肯定大於路權。”

就是說,理論上,車主和行人都得看紅綠燈,但如果行人闖紅燈了,車主不能開過去撞上行人。

雖然作為車主還是憋屈,但層次應該就清楚了,紅燈停、綠燈行這個三歲小孩都懂的規則,是要高於車讓人的。

所以說如果行人闖紅燈了車主沒有撞過去,是因為尊重生命權,是因為哪怕是一隻貓一隻狗從車前過,司機也會停下來,而不是因為在執行車讓人。

筆者當行人的時候比當司機的時候多得多,當我拉著孩子的手在路口等紅燈,卻有人頂著紅燈就往前衝的時候,我沒法回答孩子的疑惑。

只能解釋說,他們瞎,好可憐哦。


​網友評論:

西安行人闖紅燈還質問司機:不知道“車讓人”嗎!哪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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