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漁業資源保護新政8月起實施

為保護幼魚資源,農業農村部決定自2018年8月1日起實施帶魚、小黃魚、銀鯧魚、馬鮫魚等15種重要經濟魚類最小可捕標準及幼魚比例管理規定。上述魚種中未達到新政中明確的最小可捕規格的均為禁捕、限捕幼魚。

新政規定,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在單航次漁獲物中,上述品種幼魚重量分別不得超過該品種總重量的50%、30%和20%,2020年之後,按2020年要求執行。通告還明確,各省市漁業主管部門可在規定基礎上制定更加嚴格或覆蓋範圍更廣的標準。

渔业资源保护新政8月起实施

海陸港聯動嚴查濫捕幼魚

從全國江蘇、福建等其他漁業省份的實際情況看,目前幼魚捕撈新政落地實施還存在較大困難。

新政執行難,首先,是漁民思想轉變難。漁民對濫捕的麻木,存有“竭澤而漁”的思想,一些漁民甘願為牟利鋌而走險。

其次,存在執法監督難。漁業部門表示,今年8月1日實施的“幼魚新政”,海上執法過程中無疑會加強幼魚比例檢查,但海上捕撈漁獲物很多,撈一網上船品種也很多,要把每個品種分類,再確定幼魚比例,會花很長時間,海上查處實際操作起來會很困難。

最後,還存在現場取證難。根據《漁業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但《漁業法》中對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目前刑法上還沒有追究刑事責任條款。

渔业资源保护新政8月起实施

用“絕種網”濫捕到的幼魚小蝦

據瞭解,我國沿海漁業資源依然在持續衰退。那些偷捕、濫捕的漁船,將幼魚及餌料類生物群體一網打盡,嚴重損害海洋生態鏈,加劇漁業資源衰減。

“現在的一些抲魚人,為了賺一點點錢,濫捕小魚小蝦,這種斷子絕孫的抲法讓好多魚滅種,像阿拉老一輩的抲魚人當年出海是絕對不會這麼個抲法的。”我縣一位上年紀的船老大得知新政實施的信息時說。 那麼,農業農村部的這一漁業新政在我縣能否順利落地?小編認為,這最主要的還是要看阿拉岱山抲魚人是否對世代養育我們的大海母親心存敬畏和感恩,只要我們每一位抲魚人都有一顆愛護海洋的心,那麼不管新政實施過程中有多大的困難和阻礙,都一定能夠實實在在地落到實處,而決不會讓國家的漁政新規成為一紙空文。為了讓子孫後代有魚吃,必須堅決對非法捕撈幼魚說“不”,放幼魚一條生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