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海洋與漁業監督監察總隊第二支隊開展捕撈輔助船管理專項執法檢查

近日,根據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關於開展捕撈輔助船管理專項檢查及調研的通知》要求,我支隊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採取多項有效措施,對轄區8艘捕撈輔助船進行了專項執法檢查。

一是成立工作小組,召開專門會議,傳達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具體檢查工作。二是下發通知,要求有關市(區)漁業行政主管機關提前通知相關輔助船在規定時間內歸港接受檢查。三是採取聽取彙報的方式,聽取捕撈輔助船許可證核發權限下放後各市管理情況以及相關意見建議。四是聯合轄區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嚴格按照通知要求,逐艘對在建捕撈輔助船、建造完工並投入生產的捕撈輔助船進行了詳細檢查。

通過檢查,未發現未按規定船型建造、擅自改造海洋漁業捕撈輔助船、擅自安裝捕撈生產設施從事海洋捕撈生產作業等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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