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退贓1400萬想“過關”?太晚了!副市長的遲到懺悔

退贓1400萬想“過關”?太晚了!副市長的遲到懺悔

2017年11月8日,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台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陳才傑受賄案,對被告人陳才傑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對陳才傑受賄所得贓款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宣判後,陳才傑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曾經躊躇滿志、意氣風發的勁頭,早已褪盡。審判臺上的他,面頰瘦削、神情黯然。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10月至2011年3月間,陳才傑利用擔任台州市路橋區代區長、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提前獲取有關項目土地收購補償款及獲取項目土地使用權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1066餘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才傑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鑑於其有自首情節、立功表現,退出全部贓款,認罪、悔罪態度好,依法對其減輕處罰。

退赃1400万想“过关”?太晚了!副市长的迟到忏悔

2017年11月8日,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陳才傑受賄案

這一天,陳才傑44歲,他在悔過書中寫道:

“這正是自己幹事業的黃金時期,可以好好為黨和人民作點貢獻,可由於自己的過錯,反而給組織帶來了負面影響。”

在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的進程中,陳才傑案是浙江省監委成立以來的首例留置案。陳才傑則是改革試點工作開展以來,浙江省查處的首名省管幹部。

“說心裡話,一方面我想幹事,一方面也挺想賺錢”

理想喪失 法紀底線失守

2015年7月7日,陳才傑擔任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祝賀“進步”的人裡,自然少不了老友王某。10多年前,還在團市委工作的陳才傑,就與商人王某結識。隨著瞭解的深入,眼中這位“溫文儒雅、很講義氣”的投緣人,成了他無話不談的好友。每週,兩人總有兩到三次一同喝茶聊天。關係近了、感情深了,陳才傑自然而然也對王某的企業生出了幾分特別的留意,王某也對陳才傑的生活表露出“親兄弟”般的關心。

置身於市場經濟氛圍濃厚的台州,目睹著企業家物質優裕的生活,賺錢的念頭在陳才傑心中萌生。“說心裡話,一方面想幹事,一方面也想賺錢。”膨脹的私慾,讓這名曾在入黨申請書中寫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誓言的年輕幹部,一步步墮落。

“在利益面前,我淡忘了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根本要求,放鬆了政治理論的學習,放鬆了對主觀世界的改造提升,沒有抵制住歪風邪氣的不良影響,為自己的違法違紀打開了思想上的缺口。”正如陳才傑在自我剖析中所寫,隨著理想信念慢慢滑坡,他越來越把金錢作為幸福的重要標誌,不斷放大了對這方面的追求。

作為“身邊人”的王某,自然對陳才傑的這番心理瞭若指掌。在他眼中,陳才傑絕不僅是個聊得來的朋友,更是個政壇“潛力股”,便決心要好好“投資”,“放長線釣大魚”。

2008年,王某第一次向時任臨海市常務副市長的陳才傑釋放了十足的“善意”,邀請他投資入股自己在三門的船廠。“通過理財賺錢,讓生活過得更好些”,王某的說辭令陳才傑心動,出於規避心態,他借用弟弟陳才強的名義入股。

就這樣,因信仰缺失、忘卻初心,曾立志清廉為民的陳才傑,開始熱衷於追求金錢利益。內心追求的改向,導致了更多越位的行為,陳才傑由此滑向違紀違法之路。 2009年9月,陳才傑出任路橋區代區長。王某聽聞後,暗自高興,大感自己在路橋的生意有了“靠山”,於是更頻繁地與陳才傑聯絡接觸。很快,陳才傑又在他的提議下,向他人借款200萬元入股王某所屬的一家公司,並由其特定關係人的弟弟代持股份。而後按照事先約定,陳才傑從王某處借得現金200萬元,歸還此前向他人所借的入股金。

“我總覺得通過第三者入股,被發現的概率很小,以分紅的名義拿錢,即使被發現,也只是違紀,算不上違法犯罪。”但陳才傑沒有想到,紀律底線一旦失守,法律底線也必將潰堤決壩。

2010年初,時任路橋區委副書記、區長的陳才傑授意有關部門在路南二手車市場項目土地使用權的競拍條件中,增設資格條件。在他的幫助下,競拍增設了後置條件,從而使王某公司以底價拿到該塊土地。“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我卻把最核心的清白給忘了。”

陳才傑用“講義氣”說服自己動用公權力,為他人謀利;而賬戶中躍動的數字,則不斷刺激著他對金錢的慾望。2010年6月至11月,陳才傑先後向王某借款共950萬元用於購買房產,並在購買第二套房產資金不足時,經與王某商定,又將950萬元借款中的120萬元以2.5分的月利率“反借”給王某,以所得利息支付按揭貸款。

一次次人情味十足的投桃報李中,兩人成為了利益共同體,再也難分彼此。2011年7月,王某以路南二手車市場項目土地增值分紅的名義,給予陳才傑1000萬元。陳才傑用這筆錢“歸還”了此前從王某處借得的所有款項。而經省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該地塊在2011年7月價值約為5261.75萬元,增值僅61.75萬元左右。

“2009年王某叫我入股時,我也掙扎猶豫過,但由於理想信念滑坡,還是同意了。他給我‘分紅’時,明知不可能有鉅額利潤,但因貪慾作祟,也接受了。”陳才傑後悔沒有把好“朋友關”,忽略了王某作為生意人的利益訴求,沿著他包裝設計好的路,越行越遠。“現在回想,他貌似幫我很多,但也把我‘綁’上了他的利益戰車。”

“反腐高壓下我退了錢,但沒有向組織坦白,總覺得不會被發現”

清退贓款 依然心存僥倖

2014年的夏天,陳才傑睡得很不安穩。

那年8月起,國家審計署對浙江土地出讓收支和建設用地審批、徵收等情況進行審計。而與陳才傑、王某密切相關的路南二手車市場項目等,也被劃定在審計範圍中。

時任台州市政府秘書長的陳才傑,負責與審計組的聯絡、對接,並藉機緊盯著審計組的一舉一動。“當時,擔心自己的違法行為會暴露,於是想方設法掩蓋事實。”那段時間,陳才傑、王某與陳才杰特定關係人和其弟弟組成的“四人小組”頻頻碰面,經集體商議將金盾公司的所謂“分紅”統一口徑說成是“借款”,並以虛假還款形式,“結清”了1000萬元借款及利息。

“那時,內心深處還是想要這些錢,也就沒有真退。”陳才傑坦言,隨著十八大以來,反腐高壓態勢的逐步形成,廉政教育的深入開展,內心越發惶恐不安,“就像有顆定時炸彈,一有風吹草動,就吃不好飯、睡不著覺,整個人都處於煩躁和焦慮中”。

2015年初,與他過從甚密的王某,因涉嫌經濟犯罪被限制出境和立案調查。

得知消息,陳才傑猛然驚醒,隨即將多處房產折價900萬元,退出金盾公司200萬元股本金,並由特定關係人弟弟交給王某現金300萬元,共計退贓1400萬元。“當時,我感覺到王某在利用我,就連同此前入股船廠等所有違紀所得一併退還,想從此與他劃清界限,但還是太晚了。”令陳才傑懊悔的是,在退贓同時,自己沒有及時向組織說明情況,反而依舊心存僥倖,希望神不知鬼不覺地“過關”。“說到底,我還是對組織不夠忠誠,沒有全心全意相信組織、依靠組織,如果當時自己選擇坦誠,或許也不會走到今天。”

2017年4月1日下午,台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閉幕後,陳才傑被省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帶走談話,並在4月2日下午3時省監委採取留置措施前,主動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監所中,陳才傑反覆翻看著《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反省自己違紀違法的根源。“歸根結底是我理想信念滑坡、宗旨觀念淡化。領導幹部的‘三筆賬’,我算得很失敗,我辜負了組織的期望,愧對組織!”

自1991年分配到鄉鎮工作以來,陳才傑憑著年輕人的衝勁與才幹得到了組織重用,一步步走上區長、副市長的重要崗位,但最終在商人的圍獵中、在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的侵蝕下,失卻了初心、突破了底線,流下了無比悔恨的淚水:“得到了許多不該得的,卻永遠失去了為百姓造福的機會,這是我最後悔的!”

退赃1400万想“过关”?太晚了!副市长的迟到忏悔

陳才傑在庭審現場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我沒有盡到作為兒子、兄長、丈夫的責任,愧對家庭”

公私不分 沒有把好親人關

面對攝像機鏡頭,陳才傑數度掩面。“我平時很少流淚,但現在一想到父母、子女,就……作為男人,我沒有擔當好,愧對父母囑託,沒有管束好弟弟。”

事實上,陳才傑案發確與其弟陳才強密切相關。2016年4月5日,省委組織部發布“擬提拔任用省管領導幹部任前公示通告”,其中,台州市副市長陳才傑擬任台州市委常委,但公示未如期通過。“省公安廳在查辦其弟弟陳才強黑社會性質系列案件中,發現了陳才傑與其之間存在諸多可疑的經濟往來,因此將案情向省紀委進行通報,調查隨即啟動。”省紀委監委辦案人員說。

“我父母只生養了我和弟弟兩個孩子,從小就叫我要多帶帶他。私下裡,我也會嚴肅地批評他;但場面上,出於親情和私心,我多次出面違規幫他打招呼,嚴重違反了工作紀律,干擾了司法的公平公正。”陳才傑回憶,一次弟弟在娛樂場所打架鬥毆,他雖因丟了面子而惱火,但仍撥通了相關單位的電話,表示“希望他們關心一下”;2010年初,弟弟惹出更大麻煩後,陳才傑內心十分不安和恐慌,出於不影響自己前程和保護家人的考慮,再次出面請託,希望“從輕處理”。

陳才傑作為長兄,對弟弟失察失管。除沒有處理好公私關係外,兩人還在經濟上存在密切交織——陳才傑始終將個人積蓄存放在陳才強處,用於經營並計息獲利,同時借用弟弟的名義在其他企業投資入股賺取利潤。因此,“亦官亦商”的陳才傑,才會屢次利用職權在企業經營、土地出讓等事項上為弟弟提供幫助。

“如果我少一些私心,對他嚴格要求,他也不至於揹著我,以我的名義在外惹事。對領導幹部而言,管好自己的家人,絕不是空話,給我的教訓是慘痛的。”

2016年,陳才強因涉黑被懲處。老父母邊流淚邊拉著陳才傑的手說:“我們老了,你弟弟的兩個孩子就交給你了。”陳才傑泣不成聲地點頭答應,但如今,連自己也身陷囹圄。“父母已年近七十,身體不好,由於我的犯罪,給這個本已不幸的家帶來了更多悽苦。每當想起他們拖著病體、倚門盼兒的悲涼眼神,女兒偷偷在日記本里寫下的擔憂,妻子將獨自承擔起家庭重擔,我就心如刀割。”陳才傑潸然淚下。

除自首外,陳才傑還在留置期間,揭發他人犯罪,經查證屬實,且其在兩年前已主動退還全部贓款和利息,到案後認罪、悔罪,法院依法對其減輕處罰。“這是在充分考慮其情節和認罪態度後,依法作出的判決。處理上,體現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積極導向。”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

庭審陳述中,陳才傑說:

“我真誠地感謝、真心地悔罪、真切地懇請,我明白只有廉潔守法才有幸福的生活,只有相信組織才能獲得新生……”

一名優秀年輕幹部的落馬,令人痛惜,而此案的成因與啟示,必將為更多領導幹部,帶來深遠的教育警示意義。(浙江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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