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監獄放人,是當天放還是提前一天放?

手機用戶4107550095


罪犯服刑期滿,監獄釋放犯人,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事情。按照《監獄法》第35條規定:罪犯服刑期滿,監獄應當按期釋放併發給釋放證明書。

這就是說:監獄放人是按照刑期屆滿的最後一天釋放。既不能提前一天,也不能拉後一天,必須按照判決書或者裁定書的規定的日期辦理。



對於罪犯的判刑一般都是下發刑事判決書,如果對於罪犯判處有期徒刑,判決書的判決事項一般都表述:一、被告人某某犯有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5月7日起至2019年5月6日止)……

這樣就很明確了,被告人如果被送進監獄服刑,那麼在沒有減刑、假釋的情況下,監獄就應當在2019年5月6日當天釋放,併發給釋放證明,不得有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