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細節看保險:以房養老引熱議

□黃明明

近日,銀保監會發布通知,在全國範圍內推廣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以房養老”保險正式推向全國。

“以房養老”保險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指60歲以上的老年人將自己的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抵押後繼續擁有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以及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並且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的費用。

“以房養老”的出現和推廣,是與目前養老形勢的嚴峻不可分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佈的《2017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我國養老金缺口仍在擴大,對於財政補助資金的依賴程度在不斷提高。而且,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快速發展,養老金缺口將會越來越大,各地區之間的撫養比差距也將擴大。

事實上,“以房養老”並非新鮮事物。2013年9月,國務院發佈《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的若干意見》後,“以房養老”保險正式進入國家政策支持層面,2014年7月,北京、上海、廣州、武漢4個城市率先展開試點,2016年試點時間再延長兩年,試點範圍也擴大至更多的省市。至今年6月30日,試點正式結束。

即便如此,這則消息一經發出,在市場上也引起了相當高的關注,輿論探討頗多。

細節看保險:以房養老引熱議

有媒體文章認為,在當前的中國,推廣“以房養老”並非易事。“以房養老”背後所需要的公平市場制度與條件是其良性發展的基礎。否則,養老問題沒解決好,反而可能引來一些“強者的掠奪”,並造成不必要的社會負面影響。

有業內人士分析,“以房養老”是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障制度的一個創新舉措,但此前之所以推廣不夠順暢,主要是受到多種因素制約,其中最主要的是觀念問題,同時還存在利率風險、長壽風險、法律風險及抵押房產未來的處置風險等。

也有專家觀點指出,在實際操作中“房產估值”問題,才是其中非常核心的一環。如何在“房產估值”上平衡保險公司和投保人的利益,才是“以房養老”能否真正全面推行的關鍵所在。

保險業內人士認為,如果將養老金體系比成一個金字塔,那麼塔底是政府主導的基礎養老金,塔中是以企業年金為代表的補充養老金,塔尖是包括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在內的個人養老商業保險。

也有不少觀點保持樂觀,認為“以房養老”保險將在全國推廣的背景下,“以房養老”的市場需求將會逐漸顯現,供給主體也將不斷擴容。從國外情況看,“以房養老”在歐美等地較為成熟,是一種補充性的養老選擇。例如,在美國,“以房養老”由政府主導,62歲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請,市場空間不大,每年簽約量在7萬例左右。由於我國的養老人口和自有住房比例更大,日趨嚴重的人口老齡化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以房養老”保險的市場動力更強。

上述見諸報刊的文章中,諸多觀點從不同角度描述了“以房養老”或將面臨的困難,提出了若干需要解決的難題。當然提供多層次的養老服務值得大力提倡,而這些問題都是“以房養老”這種新模式在中國要必須經歷的關卡,是必須要解決的問題。

“以房養老”在未來還有更長的路要走。無論是在美國,還是近鄰日本、新加坡,“以房養老”保險在這些國家推出並非開始就被廣泛認可,也不是一次性的政策努力就水到渠成,而是在長期實踐中經過反覆的制度修繕和市場檢驗才發展為較成熟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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