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 通辽市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援助律师到庭参加

8月3日,库伦旗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特某某等21人的寻衅滋事、抢劫案件。这起涉及恶势力犯罪的案件,除被告人敖某某因异地羁押未到庭需另行宣判,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管制一年到有期徒刑五年不等的刑期。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库伦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援助律师到庭参加了宣判活动。宣判的20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通辽市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援助律师到庭参加

该案系通辽市首例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与以往刑事案件不同的是,该案件的21名被告人均有律师出庭辩护。其中的19名律师,是由库伦旗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协调通辽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人指派的法援律师。这是2017年12月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辽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意见》以来,由库伦旗地区法律援助律师全面覆盖刑事案件被告人最多的一起刑事案件。19名援助律师在本案每个环节,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立足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履行了辩护职责。

通辽市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援助律师到庭参加

宣判结束后,库伦旗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找到本案审判员、公诉人征询了对本次案件承办律师工作情况及对库伦旗法律援助工作的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承办法官、检察官的高度肯定;跟承办律师了解了对办理本案的观点、感受,承办律师表示将继续积极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注重总结实践经验,促进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稳妥顺利办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回访询问了当事人及家属的意见之后,均对承办律师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和对法律援助为他们提供的帮助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通辽市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援助律师到庭参加

库伦旗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三部门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和协调配合,共同加强和改进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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