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9 延吉市森林公安破獲“1·30”系列特大盜伐濫伐林木案

近日,延吉市森林公安大隊經過縝密偵查,成功偵破2018年“1·30”系列特大盜伐、濫伐林木案。經查,該系列盜伐、濫伐林木案涉案林木總株數45385株(其中幼樹27236株),砍伐林木總蓄積382.7556立方米。該系列案件案情重大複雜、影響較大,它的偵破不但有效震懾了延吉市林區涉林違法犯罪,而且為專項行動增添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接到舉報 立案偵查

2018年1月30日14時許,延吉市森林公安大隊先後接到延吉市小營林業站、林政稽查大隊舉報:延吉市東光村發生濫砍盜伐情況。接到報案後,大隊民警火速趕赴現場。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現場涉及範圍十分寬廣,大量林木都被砍伐,現場遺留已裝好袋的鋸末子300餘袋。民警通過大量走訪村民發現:這是一起以營利為目的,以飼養柞蠶為由,在延吉市林區大肆盜伐、濫伐林木後粉碎鋸末子的重大案件。經現場初步測量發現,此案涉案林木株數、蓄積已構成特大案件,性質惡劣。延吉市森林公安大隊大隊長金明洙高度重視,立即向上級彙報此案。

延吉市森林公安破獲“1·30”系列特大盜伐濫伐林木案

州森林公安局森偵分局領導、延吉市公安局領導聽取彙報後,皆對此案高度重視。州森林公安局森偵分局立即責令森偵支隊二支隊長遲大偉同志親自參辦此案,併成立了以大隊為偵破主力的“1·30”專案組。同時,啟動了跨區域警務聯動機制,要求延邊州各森林公安機關積極配合此係列案件的偵破工作。延吉市公安局也配備了專門負責該案的法制閱卷、審核人員,並責令市公安局便衣大隊給予警力支持。

峰迴路轉 柳暗花明

由於作案現場遠離村屯,且隱藏在溝系之中,知情人難以尋找,大隊多次召開案情分析會議,對作案現場的遺留痕跡進行分析。經過幾晝夜、不間斷的摸排,民警們都疲累不堪。但案件彷彿進入了死衚衕,沒有絲毫頭緒,排查出的線索都被逐一排除了。分析再細緻一點、摸排再深入一點,民警們都努力壓抑著沮喪的心情,振奮精神、互相鼓勵著爭取在茫然的黑暗中尋獲破案的一絲曙光。

延吉市森林公安破獲“1·30”系列特大盜伐濫伐林木案

2月3日,這絲被期盼已久的曙光終於來臨,民警在東光村山溝裡摸排時發現了一個重大線索:有群眾反映敦化市的李某某在去年年末和今年年初期間,經常出沒於附近山林,且案發後突然消失,失去一切聯繫。李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大隊民警在調查李某某的活動範圍和社會關係後,發現其已在案發當日連夜逃往外地。掌握這一線索後,偵查員經認真分析後認為,有必要對李某某敦化的住所進行嚴密監控,從而尋找突破口。

嫌犯歸案 深挖案情

2018年2月3日晚23時許,偵查員獲得線索:李某某現正在敦化家中。專案組連夜制定抓捕方案,組織警力在李某某家門口蹲點守候。2月4日早7時許,李某某出門購買早點,抓捕的機會來了。民警化妝成逛早市的市民,在不打草驚蛇的情況下,慢慢接近李某某,逐步形成合圍,迅速展開行動,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順利抓捕歸案。

延吉市森林公安破獲“1·30”系列特大盜伐濫伐林木案

李某某歸案後,大隊立即組織民警展開突審,但李某某拒不交代,堅持聲稱是經林地主人同意後所為,案情一時陷入了僵局。民警抓住嫌疑人李某某的僥倖心理,直出重拳,出示證據,一一揭露嫌疑人的謊言,最終,李某某在大量的證據與事實面前,不得不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但李某某交代的只是“1·30”系列案件的一小部分。對於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如實坦白”,專案組成員深感疑惑,總是感覺哪裡沒有印證上。通過多次分析比對,專案組認為李某某的作案手段與2018年“1·30”系列案件其他現場林木被砍伐手段極其相似,李某某避重就輕、隱瞞全部犯罪行為的嫌疑很大,有繼續深挖的價值。在強大的政策攻心策略和大量的事實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如實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李某某僱傭工人在延吉市小營鎮東光村8號山砍伐林木的同時,李某某的親舅舅張某松也僱傭工人在山上砍伐作業,李某某還交代了張某松的住所及其僱傭的工人信息。

主動投案 揭開黑幕

專案組立即調整工作部署,分兵兩路,一組成員留守延吉市,繼續摸排、走訪核實李某某所供述的真實性;另一組成員趕往敦化市某鎮查找張某松住所及其僱傭的工人。

通過民警大量取證,基本確定了張某松的違法事實,張某松本人也迫於壓力主動投案自首。

張某松的歸案,使整個案件逐步明朗起來。專案組成員掌握了這個犯罪團伙的基本情況,團伙頭目共有8人,真正的老闆是敦化市候某亮、張某華。兩人自2017年12月起,相繼組織工人分別對延吉市東光村集體林區實施盜伐、濫伐林木行為,盜伐、濫伐林木作案現場共有15個,涉案山場管理人員8人、採伐工人8人、司機4人、集採工人30餘人,現場除集材所用的4輛拖拉機外,還配備白色吉普車、白色皮卡車、灰色麵包車共3輛專車接送工人幹活,一時陷入僵局的案情得以破冰。

據犯罪嫌疑人張某松和李某某交代,他們都是在張某華和候某亮處承包了蠶山更新砍伐樹木的生意。此案是犯罪嫌疑人侯某亮夥同張某華以蠶山更新為幌子,先後將延吉市小營鎮東光村8、9、10號山上的林木發包給李某某、張某松、丁某某等人。李某某、張某松、丁某某等人在明知沒有林業相關部門的審批手續是違法採伐的情況下,為了謀取利益,大量砍伐林木粉碎鋸末子,造成國家和集體森林資源的重大損失。

繼續抓捕 調查追贓

隨著案情的進一步明朗,專案組加快了案件的偵辦進程,在加強證據收集固定的同時,展開了對嫌疑人張某華的抓捕工作。但案發後,犯罪嫌疑人張某華早已聞風而逃,不知去向。專案組決定將張某華立為網上逃犯。與此同時,專案組成員多次前往敦化市官地鎮、大石頭鎮,對張某華的家人和朋友採取說服教育、政策攻心戰術,通過宣傳政策、法律法規和主動幫助他們衡量得失等方式,說服引導其家人和朋友主動交代張某華行蹤。4月2日,在潛逃多日脫逃無望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張某華主動到大隊投案自首。

隨著張某華的歸案,案情更加明朗。專案組成員重新進行分組:一組帶領嫌疑人指認現場及聘請鑑定人員對案件現場的涉案林木進行鑑定;二組調查侯某亮及侯某亮僱傭的工人;三組調查丁某某及丁某某僱傭的工人;四組調查涉案林木、鋸末子的去向。

弟替兄罪 最終落網

正在案件偵查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時,4月13日侯某亮的弟弟侯某明主動到大隊投案自首並供述:是侯某明本人僱傭工人在延吉市小營鎮東光村砍伐林木,並將蠶山更新砍伐林木發包給了張某松、丁某某,所有事情與其哥哥侯某亮無關。

民警在找工人取證時,工人陳述也都是受侯某明僱傭,並且在現場監督管理的人都是侯某明。侯某明的投案使案件又陷入謎團,因為侯某明的供述與張某松、李某某的供述並不相符。

延吉市森林公安破獲“1·30”系列特大盜伐濫伐林木案

民警在繼續調查時發現,侯某亮有固定工作,而弟弟侯某明沒有固定工作。難道是無業的侯某明想替有固定工作的哥哥頂罪?專案組決定一邊儘快抓捕丁某某,爭取早日拿到丁某某的供述;一邊加強對工人的法律法規宣傳,勸導他們如實提供證據證言。

通過民警對採伐工人的思想教育,工人如實陳述了是侯某明告知工人如何向辦案人員隱瞞受僱於侯某亮的事實,並向民警主動提供侯某亮與受僱工人的微信聊天記錄。同時,專案組成員於6月1日,在敦化市某鎮成功抓獲丁某某,丁某某也如實供述了侯某亮的違法行為。6月14日,民警成功抓獲了侯某亮。專案組成員也傳來消息,涉案林木粉的鋸末子被犯罪嫌疑人出售到汪清縣某鎮。

至此,案件相關人員悉數歸案,現延吉市人民檢察院執行逮捕3人,取保候審5人。“1.30”專案自1月30日案發至6月26日成功告破,歷時近5個月,輾轉延吉、敦化、汪清等地調查案件、抓捕嫌犯,利用信息化偵查手段鎖定目標,閃電出擊,使得這起團伙盜伐、濫伐林木的特大案件得以成功告破,打出了森林公安的聲威,有效地震懾了不法分子,為建設綠色生態保駕護航。

通訊員 王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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