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高俊芳当初只是个员工,怎么有钱买下了几千万的国企疫苗公司呢?

无品达人


先要纠正一下的是,高俊芳购买长生生物股权的时候,已经是长生生物的董事长,而不是小职员了。尽管如此,长生生物股权从长春高新手中到了高俊芳手中,仍然有许多值得追问的问题。

首先,这些转让的股权有没有经过评估。财政部2001年印发的《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 企业发生对外投资、合并、分立、转让、公司制改建等行为的,必须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确定资产交易价格的基础。股权转让,无疑也是转让的一种方式,那么,长春高新转让给高俊芳的股权,有没有按照先审计、后评估的要求,对长生生物的资产负债和效益状况进行过宴请评估,在此基础上再确定转让价格。

其二,如果评估过了,按照当时长生生物2000多万利润的水平,2.4元/股合理吗?从2.4元/股提高到2.7/元股,又是依据的什么?无论是2.4元的确定还是上调到2.7元,都必须有依据,而不是企业自作自画。

第三,股权转让过程中履行审批程序了吗?不仅是国有股权,而且是上市公司股权,因此,长生生物的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多道程序,才能转让成功。那么,作为国有资产的监管机构和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监管机构,是不是都履行了审批手续呢?有没有对转让价格提出质疑呢?为什么会以超低价转让呢?

第四,有没有公开招标。国有股权转让必须实行公开招标,这是必须严格执行的规定。那么,长生生物的股权转让,有没有公开招标呢?相关的证明材料有没有呢?在多大范围公开的呢?

第五,购买股权的资金哪里来?虽然高俊芳已经是长生生物的董事长,但是,从长生生物的股权结构来看,仍然是国有控股。也就是说,高俊芳要想购买长生生物的股权,还不能动用企业的资金,否则,就涉及用国有资产购买个人资产的现象。那么,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高俊芳使用的资金是个人自有资金还是企业资金,是需要查清楚的。否则就有自买自、挪用甚至贪污国有资产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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