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 銀川市上前城檢察院糾正一起未成年犯刑期計算錯誤案

銀川市上前城檢察院糾正一起未成年犯刑期計算錯誤案

為認真推進未成年人刑事執行檢察業務試點工作,銀川市上前城檢察院駐監獄檢察室加大對服刑人員刑期計算審查力度。日前,該院駐寧夏女子監獄檢察室審查糾正了一起未成年女犯刑期計算錯誤案件。

服刑人員蘇某某出生於2001年3月。2017年,剛滿16週歲的蘇某某因吸毒被公安機關決定強制戒毒2年,羈押於寧夏銀川女子強制隔離戒毒所。經公安機關查明,蘇某某於2017年4月19日涉嫌教唆他人吸毒,檢察院於2018年4月9日決定對其監視居住。4月18日,蘇某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5月2日交付寧夏女子監獄執行,刑期自2018年5月2日起至2018年11月1日止。

駐獄檢察官審查後認為,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5月1日這一期間蘇某某被羈押於強制戒毒所,在計算刑期時應當予以折抵,而法院在蘇某某的刑事判決書中,未將這段時間計入刑期。該院依法向案件審理法院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予以糾正。法院採納了上前城檢察院的糾正意見,對蘇某某的刑期重新計算,折抵了先期羈押的24天,並將糾正回覆及時送達了上前城檢察院。

據悉,今年以來,銀川市上前城地區人民檢察院駐監獄檢察室以入監檢察為抓手,及時發現並糾正了刑期計算錯誤案件3件3人,其中1人為未成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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