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宁波摔坏别人手机的老太太该怎么处理?

我要搞事情啊


应"千里马5000888"等四位网友邀答本题!

宁波摔坏别人手机的老太太该怎么处理?

这个事情发生的经过大家都已熟知,本文就本人依照社会公德和民法通则的相关法律条款为参照,有如下的意见!

1⃣️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这是每个公民都希望看到的社会公德、你不小心丢失了物件,多么希望还能回头到原地复得,但社会之大无奇不有,也就有人路不拾遗,也有人捡到失物写招领启事或递交相关单位帮助寻找失主,这些高尚的道德行为让人们广为传颂。也有人捡得别人失物一声不吭,占为己有、她不说谁也不知道!

根据事情发生的经过情节判断,老太太在捡到手机后是失主呼叫或留言承诺奖赏二千元换回手机,才诱惑了老太太约好在某个地点一手钱一手货交接!

根据事情的不断恶化判断出、失主不讲诚信,言而无信,用欺骗的手腕骗得了老太太的信任,才有约交接。安照逻辑推理,老太太完全可以不承认或不交出手机,正因为还有一点良知归还失物,加之有二千元的奖励,在老太太来说还属美事。由于失主感到老太太被二千元钓上钩了,就从中做好了几套准备,派人摄像,讨价还价,把承诺的二千元一下降为五百,通过相关人员逼迫老太就犯,在讨价威逼未果的情况下又竟然报警,污蔑老太太偷了她的手机,老太太在人格上受到伤害后,怒火中烧,忘记了自己已被人掌控,任何出格的行为对她都不利,摔坏了她人的财物就更不沾理了,如果当时老太太不摔手机,就是一同到了派出所老太太还能如数领到二千元奖金的!这是个什么逻辑?

2⃣️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凡口头或书面文字承诺的奖励,自当事人发出承诺后立即生效,法律予以支持。大家也常见到寻人启事或者招领启事承诺的奖金因当事人满足了自己的意愿后违约反脸不认帐,而被对方告上法庭最终打赢官司的,这些奇事屡见报端!

3⃣️根据事情的变化,失主错在先,错在哪?

a.她违背了合同法!有人会说他们没有订立书面合同无据可查。但你可知道判案还有推理一这手段,在铁证如山时,不因为杀人犯死不画供就无罪,这个摔手机案情便可由办案人员经推理支持老太太的话是可靠的。

b.审案部门会判定失主违背了口头约定为缺理在先!

c.审案部门会根据老太太反映的受骗实情以及报警被污蔑为小偷的案情推理支持老太太的话可信。

3⃣️这个事件应该怎样了结为妥?

还是那句老话,断案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为法律支持见义勇为和拾金不昧者有所精神和物质奖励,支持合同法,本案件没有二千元的口头承诺合约就不会引起事后的为了只给五百的恶性循环事件发生、按照法律程序应估算手机的价值,如果值五千,老太太必须要赔偿三千元,扣除老太太应得的二千元奖励,这样做便为最理想的结局!

4⃣️通过这个案例,我们要崇尚社会公德,拾金不昧,诚信为本,才使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本题应四人邀请解答,案中双方当事人对我都没有丝毫瓜葛,只有以法律为依据,出以公心加以评论!谢您阅读!


许科云


索要酬金没啥错,错在没要到酬金,恼羞成怒,摔了手机。

这件事正常的处理原则也不复杂,首先看案件性质,本案据说修理费300元,这就是一个民事纠纷,警方以调解为主,赔钱就OK,如果双方不同意,那么警方的责任就完成了,双方可以到法院去起诉。

现在我们的网络舆情发酵,可以说是没有什么征兆的,像这个捡手机摔手机事件,就是一个小个案,一个小纠纷,却被无限发酵,让很多网民喜出望外,搬板凳,吃瓜,看热闹。

我始终认为,无论这个舆情怎么发酵,这都是个案,是两个人的矛盾,而这些纠纷是正常的,哪个城市都可能发生的,甚至比这严重的多的,都有的是。

这件事的发酵实际是人的社会心理的一种表现,任何舆情发酵都有其根源,舆情发酵也是我们观察社会问题的风向标,发酵的舆情实际等于泄气阀,能发酵,某种程度是好事,高压锅的泄气阀是可以有效降低危险的。

这个事件,发展到现在,忽然发现警方背锅了,警方成了众矢之的,有点冤枉呀,纠纷双方现在没啥事了,当地警方忽然成了矛头,这是始料未及的。

这种舆情称为次生舆情,实际也是一种社会心理的反应,警方办案,没啥问题,但是因为没有公开透明,就被舆论质疑,这点也是舆情发酵的特点之一,所以并不意外。


韩东言


头条真开放,揪一点破烂事被一大帮网友评论个没完累不累呀?损坏东西要赔,违法要判刑,不服有110各管一行你们瞎掺和啥呀?



戏缘女王


事情的经过为:一女子苹果手机遗失,被大妈捡到,大妈告知女子,需出价1000元才能收回手机,女子未同意,于是出现了大妈摔手机一幕。

首先来评点大妈的做法,拾金不昧是中国传统美德,捡到手机应该及时联系失主并且归还,而不应该要价,这种行为不仅触碰了道德底线,也是对拾金不昧行为的贬低。希望大妈能赔偿失主手机,并公开道歉。

我不太明白不归还别人东西行为,有首儿歌相信大家都会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说一遍、、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拾到别人物件请及时归还,美德要传承并发扬光大。

记得之前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次乘的士,刚下车,突然发觉手机落在的士上,当时距离学校有半个小时路程,想报警可是没有电话,想去旁边便利店借电话,害怕别人认为我是骗子,正在焦急时,突然一辆的士停在我面前,那位师傅对我说到:小姑娘,这是你的手机吧?定睛一看,才醒悟,是刚才的的士司机。心里顿时无比感动。

其实这社会好人好事有很多,希望每个人都能保持善良,认真温柔善待身边人、事。

如果对我的问题有任何不同的意见,欢迎留言。


CAMMUS


关于宁波大妈摔手机的事件!我们宁波当地网友目前已经证实了两件事。第一,大妈不是宁波当地人,是双击666省的!第二,网传大妈是教师,也被证实是假的。古林中学确实有个数学老师跟大妈同名同姓,但是这位老师是男的,目前学校跟老师已经就造谣事件向当地派出所报警了!第三,网传大妈有精神病,目前我们宁波当地网友正在求证中,有消息了,会告知大家!如果想知道很多信息,大家可以登陆我们宁波当地论坛,东方热线或者天一论坛,谢谢


残血会发光


我觉得要看过原视频才可以,大妈索要2000元酬金,属于贪得无厌,大妈故意摔坏别人的手机,属于故意损坏他人财务,但必须弄清楚大妈为什么要摔手机?如果真如他人说索要2000元酬金不果而摔的手机,那就是大妈的错了,那如果是网上有些说的,小女孩说要报警说自己手机被偷了,那这样的话,小女孩就是诽谤他人,没有无风不起的浪,所以我觉得都不是什么好鸟。


冷风Cold


拾手机的肯定是在失主答应给2000才同意见面的。心里想的好好的能得到2000。结果见面了失主反悔了说只给500。大妈不是一个差500块钱的人,失主你失信啊,讲好的2000见面了给500不干了。宁可摔坏了也不还给失主。所以失主你就当手机丢人没人捡到答应要还给你。大妈就当没捡到手机。大家全要放下。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生活还是生活充满正义也有险恶。放下


大鹏57823979




走吧一起看世界


争论提现了各人的价值观,问题的关键是,我们没有关于捡到别人财物是否一定要归还和怎样归还的法定约束,仅仅是道德层面的约束,因为我们经常看到某某拾金不昧的故事,这就默认拾金不昧是一种善良举动,但是,善良举动不是每个人都必须的,而且,在这类事件中,行使善良举动的只是其中一部分人。我们传统中有句流行语:“拾得顶买得,金子银子换不得!”,所以,我们一般丢失东西,大多数都认失去了,即使知道谁捡到,想弄回来都知道有看对方心情的,人家不还你,除了武力解决,是没有法律办法的。所以出现这种摔手机的事情就不奇怪了。


蓝天白云57339906


我对丢失东西的理解是,那是我无意中放在那里的,不是你的就不要动,等我慢慢回来取。你要是出于保护的心态转给警察,我没意见。不是你的东西,就不要动。你明明知道不是你的东西还要动,我将视为偷盗。

——关于宁波6/19丢失摔坏手机的事件,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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