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 物业上门收取养狗管理费是否合理

近日,一市民向8890政务便民综合服务平台反映:“我是凌河区北山里小区的住户,家有两只金毛狗,曾有人来我家说其是物业的,一只狗要收500元,2只狗共收取1000元管理费。请问锦州市现在有无此项收费规定,此人是否有权收费?请相关部门帮助解答此问题。”

接到该市民诉求后,市公安局凌河分局非常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联系诉求人,详细介绍有关居民养狗事宜。

根据《锦州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养狗者需到属地派出所办理养犬证。养犬管理费第一年每只犬收费500元;从第二年起,每只犬收费200元。养犬管理费包括狂犬病疫苗及接种费用和相关证件制作等费用。

根据《锦州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四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活动,依法调解因养犬引起的纠纷。诉求人反映的情况中,如来人确属物业人员,入户宣传养狗有关规定,符合其工作范畴。如确认涉嫌诈骗嫌疑人员,可及时报警,民警会到达现场进行核实处理。 白云 记者常青

物业上门收取养狗管理费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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