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果園裡睡大覺被強制帶離
躲衛生間被揪出
下雨天,最適合的是“執行”
最配的也是“抓人”
昨日清早大雨,
“晉江風暴”再起,
一抓一個準
又拘19人
6月13日,凌晨5點,下雨前奏
晉江法院“晉江風暴”專項執行活動再起航,該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吳明鈾,審委會專職委員葉佩芬以及院長助理賀張翡帶隊,出動執行幹警47人,車輛11輛,分赴青陽、南安、紫帽、梅嶺、安海、內坑、西園、泉州市區、陳埭、龍湖、英林、磁灶等地,針對37件案件開展突擊執行行動。
執行局局長吳明鈾作戰前再部署
“這幾次夜間執行取得非常好效果,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我們勢在必行!同時,執行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當事人和幹警都要確保安全。”
“全體出發!”
凌晨5點,迎著細雨,
“晉江風暴”再起······
來一波動圖
雨天穿行在晉江街頭巷尾警車
敲門不開
強制開鎖
❖四處搜查、找不到人、仔細再找一圈……
一波又一波享受“叫醒”服務被執行人
一個一個被帶上警車
一大早拘留所都熱鬧
請看
幾起案件!
1
找半天找不到人,
床底突然露出“一條腿”
被執行人躲床底
晉江西園人陳某分別於2015年、2016年向柯某、張某借款15萬元、2.9萬元,經法院判決後仍拒不履行。
當天執行幹警來到陳某位於西園官前某自建房,雖然欠了一屁股債,但陳某的房子卻裝修十分豪華,高達五層,每層200餘平米,帶小院。
執行幹警逐層搜查,僅在三層某房間內找到陳某兒子,據陳某兒子說,陳某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回家了。
執行幹警一邊盤問一邊接著搜查,最終發現整幢樓中只有二樓的一間房間房門緊鎖,執行幹警遂叫來陳某兒子詢問。
陳某兒子先說是表弟在裡面睡覺,又說自己沒有房間鑰匙。執行幹警再次叫來開鎖師傅,進入房間後,並沒有發現陳某的下落,但床上還是溫的,執行幹警仔細搜查,突然發現床底露出一條“腿”,往下一看這不是被執行人陳某。
最終,陳某被帶走,表示願意與申請人協商還款事宜。
2
鞋服老闆欠薪1.9萬
為賴賬“貓在”狹小衛生間
被執行人躲衛生間
江西人李某自2017年2月到晉江陳埭某鞋服公司工作開始,就沒有一個月能足額拿到工資。2017年12月,晉江法院審理後判決鞋服公司應支付李某剩餘工資1.9萬元。
儘管金額不多,但鞋服公司老闆林某仍然決定“一賴到底”。2018年4月,李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當天,執行幹警來到鞋服公司,找到老闆林某居住的房間。經過搜查,床上、衣櫥、窗簾後面、甚至床下也都沒有。
夏天天熱,屋內風扇還在轉,執行幹警繼續搜尋。
隨後,執行局局長吳明鈾注意狹小衛生間,淋浴間隔斷門有半部分鋁合,似乎有人,果真一拉開,被執行人林某半身赤裸貓著一副“你們看不到,你們看不到”態勢。
最終,林某被帶走。同樣,另一被執行人洪某,也是“貓在”衛生間,不過他比林某的“縮骨功”更厲害,他把自己緊緊地藏在洗手盆下的,但結局一樣沒能逃脫執行幹警的“法眼”。
3
欠薪2.7萬元持械反抗,
叫囂“到處都有人”
張某強與張某培系同村好友,2016年5月,張某培因生意資金週轉困難向張某強借款現金2.7萬元,借款之後,經數次催討,張某培均拒不還款。即使在法院2017年2月作出返還借款的判決後,張某培依然置若罔聞。
當天,執行幹警來到張某培位於西園徹田的家中。經搜查,執行幹警基本確定張某培在一處反鎖的房間裡。
經強制開鎖後,房門依然被人從裡面死死抵住。四名執行幹警合力用工具撬開後,發現張某培手上拿著長棍站在門後。執行幹警試圖上前控制,遭到張某培的激烈反抗,並一直叫囂“我到處都有人,你們等著”,在反抗過程中將一名執行幹警抓傷。
最終,張某培被執行幹警成功控制。經過批評教育,張某培對於自己拒不履行義務還妨礙公務的行為向法院和執行幹警作出道歉,真誠悔過,當場支付全部應履行款項。
4
父債子還
當事人表示何必弄那麼難堪
“林某,在不在,聽到不應答,我們要強制開鎖了?”
5點30分,專職審委委員葉佩芬帶領執行四大隊人員到青陽某小區進突擊執行,執行幹警反覆敲門,摁門鈴後,仍是沒人應答,在申請人張某反覆確認後,承辦人員指示隨行鎖匠技術開門,連撬兩道防盜門後,屋裡仍無動靜,也許這時正是睡的正香的時候。
最終,執行幹警成功進入被執行人林某家中,林某母親看到執行幹警,一臉愕然,當看到申請人時,隨即激動與其爭論,這時被執行人林某也從房裡出來,並服從表示願意配合法院執行工作,林母卻激動異常,一直指著申請人破口大罵。
葉專委見此,連忙上去勸慰林母。
最後,執行幹警成功帶走林某,經林某口述,得知案件內情“我父親臨過世前欠下10萬塊,我跟著簽名擔保,誰知道會搞成這樣。”“申請人跟我父親是20幾年老兄弟,這錢肯定是要還的,但也沒必要搞成這樣。”
欠債還錢,父債子還,明知有案件不主動和解,需要執行幹警清晨“造訪”,最終,林某表示願意一車抵債償還申請人債務。
雨天躲在果林深處睡懶覺,執行幹警“準時”叫醒
2009年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陳某漢合夥經營葡萄酒,而後原告退夥陳某漢應退還申請人8萬元現金,被執行人辯稱申請人實際投入只有5萬元,最終,兩人於2011年達成調解協議,陳某漢償還申請人5萬元,如未按期償還申請人有權按8萬元申請強制執行。
6月13日上午7時許,雨越下越大,警車跟隨申請人一路開進一片龍眼果樹林,在果林深處看到一片鐵皮房,申請人確認被執行人陳某漢就住在裡面。
也許,雨聲太大強制開鎖也未能吵醒被執行人,直至執行幹警出現在床邊,陳某漢才乖乖起床“迎接”
最終,陳某漢被強制帶離。
結語
執行難,不僅難在要有一雙慧眼識破被執行人各種隱藏下落、轉移財產的招數,更難在沒日沒夜奮戰在執行一線,窮盡一切執行措施,卻依然沒法為申請執行人執行到位。
四次攻勢凌厲的凌晨執行活動,雖然抓獲80餘名被執行人,但真正促使案件執結或和解的也不過20餘件。許多申請執行人依然要面對被執行人被拘留後依然拿不到錢的現實情況。而法院的強制執行行動的目的,不僅在於促使更多的裁判文書變成“真金白銀”,更重要的是讓更多的百姓感受到執行的強大威懾,給長期逃避執行的失信被執行人以重擊。
基本解決執行難,我們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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