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民间借贷纠纷的解决途径

(1)借贷双方协商解决

多存在于借贷事实清楚(证据完善)、对债权债务关系无异议,争议点多集中于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上,有协商解决的可能。若对方根本就不予以认可或扭曲事实,则没有协商的必要。

(2)调解解决

调解按照主体和法律效力的不同分为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三类。调解的前提是双方自愿进行,若无约定,不可强制进行调解。若对方不同意,或事先未进行仲裁约定则调解解决行不通。

(3)进行赋强公证

赋强公证是“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的简称,主要指在签订借款合同后,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同向公证机关申请,借款合同中需载明借款人有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借款人、担保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针对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实践中并不多见)

(4)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这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好办法,但只能体现在债务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方可实现。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若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提出诉讼。

(5)仲裁

仲裁需事先双方进行约定,仲裁庭根据仲裁协议进行裁判。

(6)诉讼

无需经过对方同意,可单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6)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这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好办法,但只能体现在债务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方可实现。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若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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