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9 竣工決算階段需注意哪些問題

今天為大家分享的一些關於工程竣工決算的內容。主要分為三個部分,具體如下:

1 竣工決算概述

2 竣工決算的內容與編制格式

3 新增資產價值的確

1 竣工決算概述

1.1 竣工驗收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是指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項目驗收委員會,以項目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和設計文件,以及國家或部門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手續,在項目建成並試生產合格後(工業生產性項目),對工程項目的總體進行檢驗和認證、綜合評價和鑑定的活動。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按被驗收的對象劃分,可分為:單位工程、單項工程驗收(稱為“交工驗收”)及工程整體驗收(稱為“動用驗收”)。通常所說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指的是“動用驗收”,是指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按批准的設計文件所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後,向使用單位(國有資金建設的工程向國家)交工的過程。其驗收程序是:

整個建設項目按設計要求全部建成,符合設計要求,並具備竣工圖、竣工結算、竣工決算等必要的文件資料後,由建設項目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及時向負責驗收的單位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按程序驗收。

竣工驗收的一般程序為:

(1)承包商申請交工驗收

竣工驗收一般為單項工程,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是單位工程的施工內容。單項工程驗收又稱交工驗收。承包商在完成了合同工程或合同約定可分部移交工程的,可申請交工驗收。

(2)監理工程師現場初驗

施工單位通過竣工預驗收,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驗收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審查後如認為可驗收,則由監理工程師組成驗收組,對竣工的工程項目進行初驗。

(3)正式驗收

由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組織,有業主、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質量監督站等參加的正式驗收。國家重點工程的大型建設項目,由國家有關部門邀請有關方面專家參加,組成工程驗收委員會,進行驗收。

① 發出竣工驗收通知書。

② 組織驗收工作。

③ 簽發《竣工驗收證明書》並辦理移交。在建設單位驗收完畢並確認工程符合要求以後,向施工單位簽發《竣工驗收證明書》。

④ 進行工程質量評定。驗收委員會或驗收組,在確認工程符合竣工標準和合同條款規定後,簽發竣工驗收合格證書。

⑤ 整理各種技術文件材料,辦理工程檔案資料移交。在進行竣工驗收時,由建設單位將所有技術文件進行系統整理並分類立卷,交生產單位統一保管,以適應生產、維修的需要。

⑥ 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工程檢查驗收完畢後,施工單位要向建設單位逐項辦理工程移交和其他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並應簽發交接驗收證書,辦理工程結算手續。

⑦ 辦理工程決算。整個項目完工驗收後,並且辦理了工程結算手續,要由建設單位編制工程決算,上報有關部門。

⑧ 簽署竣工驗收鑑定書。竣工驗收鑑定書是表示建設項目已經竣工,並交付使用的重要文件,是全部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和建設項目正式動用的依據,也是承包商對建設項目消除法律責任的證件。竣工驗收鑑定書一般包括:工程名稱、地點、驗收委員會成員、工程總說明、工程據以修建的設計文件、竣工工程是否與設計相符合、全部工程質量鑑定、總的預算造價和實際造價、結論、驗收委員會對工程動用時的意見和要求等主要內容。

1.2 竣工決算的概念

建設工程竣工決算是指在竣工驗收交付使用階段,由建設單位編制的建設項目從籌建到竣工投產或使用全過程的全部實際支出費用的經濟文件。它也是建設單位反映建設項目實際造價和投資效果的文件,是竣工驗收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建設項目規模的大小,可分為大、中型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和小型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兩大類。

1.3 竣工決算與竣工結算的區別

竣工結算是承包方將所承包的工程按照合同規定全部完工交付之後,向發包單位進行的最終工程價款結算。竣工結算由承包方的預算部門負責編制。

竣工決算與竣工結算的區別如表8.1所示。

竣工決算階段需注意哪些問題

1.4 竣工決算的編制步驟

按照財政部印發的財基字(1998)4號關於《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要求,竣工決算的編制步驟如下:

(1)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資料。從建設工程開始就按編制依據的要求,收集、清點、整理有關資料,主要包括建設工程檔案資料,如:設計文件、施工記錄、上級批文、概(預)算文件、工程結算的歸集整理,財務處理、財產物資的盤點核實及債權債務的清償,做到賬賬、賬證、賬實、賬表相符。對各種設備、材料、工具、器具等要逐項盤點核實並填列清單,妥善保管,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不準任意侵佔和挪用。

(2)對照、核實工程變動情況,重新核實各單位工程、單項工程造價。將竣工資料與原設計圖紙進行查對、核實,必要時可實地測量,確認實際變更情況;根據經審定的施工單位竣工結算等原始資料,按照有關規定對原概(預)算進行增減調整,重新核定工程造價。

(3)將審定後的待攤投資、設備工器具投資、建築安裝工程投資、工程建設其他投資嚴格劃分和核定後,分別計入相應的建設成本欄目內。

(4)編制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力求內容全面、簡明扼要、文字流暢、說明問題。

(5)填報竣工財務決算報表。

(6)作好工程造價對比分析。

(7)清理、裝訂好竣工圖。

(8)按國家規定上報、審批、存檔。

2 竣工決算的內容與編制格式

竣工決算是建設工程從籌建到竣工投產全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實際支出,包括設備工器具購置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和其他費用等。

竣工決算由竣工財務決算、竣工工程平面示意圖、工程造價比較分析三部分組成。

工程項目的竣工財務決算由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和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兩部分組成。

1.1 竣工決算報告說明書

竣工決算報告說明書主要反映竣工工程建設成果和經驗,是對竣工財務決算報表進行分析和補充說明的文件,是全面考核分析工程投資與造價的書面總結,是竣工決算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內容包括:

(1)建設項目概況及評價;

(2)資金來源及運用等財務分析;

(3)資金節餘、基建結餘資金等的上交分配情況;

(4)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分析、計算情況;

(5)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及決算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6)需說明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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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述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的填制說明

①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批表(見表1.2)

A.表中“建設性質”按新建、擴建、改建、遷建和恢復建設項目等分類填列。

B.表中“主管部門”是指建設單位的主管部門。

C.有關意見的簽署。

a.所有項目均須先經開戶銀行簽署意見。

b.中央級小型項目由主管部門簽署審批意見,財政監察專員辦和地方財政部門不簽署意見。

c.中央級大、中型項目報所在地財政監察專員辦簽署意見後,再由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報財政部審批。

d.地方級項目由同級財政部門簽署審批意見,主管部門和財政監察專員辦不簽署意見。

② 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概況表(見表1.3)

本表主要反映竣工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建設工期、新增生產能力、基本建設支出以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等內容,為全面考核、分析計劃和概算執行情況提供依據。填寫時要注意:

A表中各有關項目的設計、概算、計劃等指標,根據批准的設計文件和概算、計劃等確定的數字填列。

B表中所列新增生產能力、完成主要工程量、主要材料消耗等指標的實際數,根據建設單位統計資料和施工企業提供的有關成本核算資料填列。

C表中“主要技術經濟指標”根據概算和主管部門規定的內容分別按概算數和實際數填列。填列包括單位面積造價、單位生產能力投資、單位投資增加的生產能力、單位生產成本、投資回收年限等反映投資效果的綜合指標。

D表中基建支出是指建設項目從開工起至竣工止發生的全部基本建設支出,包括形成資產價值的交付使用資產,如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以及不形成資產價值按規定應核銷的非經營性項目的待核銷基建支出和轉出投資。根據財政部門歷年批准的“基建投資表”中有關數字填列。

E表中“初步設計和概算批准日期”按最後批准日期填列。

F表中收尾工程指全部工程項目驗收後還遺留的少量尾工,這部分工程的實際成本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估算,並作說明,完工以後不再編制竣工決算。

③ 大、中型工程項目竣工決算財務決算表(見表1.4)

本表反映竣工的大、中型建設項目從開工起至竣工止全部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情況,是分析考核基建資金和其他資金使用效果,並落實結餘的基建資金和物資的依據。填寫時要注意:

A表中“交付使用資產”、“預算撥款”、“自籌資金撥款”、“其他撥款”、“項目資本”、“基建投資借款”、“其他借款”等項目,填列自開工建設至竣工止的累計數,上述指標根據歷年批覆的年度基本建設財務決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設財務決算中資金平衡表相應項目的數字進行彙總填列。

B表中其餘各項目反映辦理竣工驗收時的結餘數,根據竣工年度財務決算中資金平衡表的有關項目期末數填列。

C資金佔用總額應等於資金來源總額。

D補充資料的“基建投資借款期末餘額”反映竣工時尚未償還的基建投資借款數,應根據竣工年度資金平衡表內的“基建投資借款”項目期末數填列;“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期末數”,應根據竣工年度資金平衡表內的“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項目的期末數填列;“基建結餘資金”反映竣工時的結餘資金,應根據竣工財務決算表中有關項目計算填列。

E基建結餘資金的計算:

基建結餘資金=基建撥款+項目資本+項目資本公

積+基建投資借款+企業債券資金

+待衝基建支出-基本建設支出-應

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

④ 大、中型工程項目交付使用資產總表(見表1.5)

本表反映大、中型建設項目建成後新增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其他資產的價值,作為財產交接、檢查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和分析投資效果的依據。

A表中各欄數字應根據“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中相應項目的數字彙總填列。

B表中第2欄、第6欄、第7欄和第8欄的合計數,應分別與竣工財務決算表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的數字相符。

⑤ 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見表1.6)

本表反映大、中、小型建設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各項資產的詳細內容,是具體辦理財產交接手續和生產使用單位登記資產明細賬、卡的依據,適用於大、中、小型建設項目。編制時固定資產部分,要逐項盤點填列;工具、器具和傢俱等低值易耗品,可分類填列。

⑥ 小型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總表(見表1.7)

小型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總表主要反映小型基本建設項目的全部工程和財務情況。比照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概況表指標和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表指標口徑填列。

(8)編制竣工決算相關的信息

在編制竣工決算表時,除了要按照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的填制說明外,還要注意下列事項:

A待攤投資。包括設計費、無形資產、地質勘察費、招投標標底編制費、城市規劃管理費、施工許可證工本費、工程質量檢測費等。

B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表在填寫時如果一個建設項目同時存在已竣工和未竣工工程情況,則所有工程的財務狀況均要在表1.4的相應科目中反映,其餘的表主要填寫已竣工工程項目的財務決算情況。在一定程度上說,後者是前者的補充。

C在建築工程中若購置了器材,歸入表1.4的“器材”科目,而表1.5的“設備”科目和表1.6的“設備、工具、器具、傢俱”的科目列入已竣工工程的設備等項目。

D“預付及應收款”科目內容是業主先期墊付應由施工單位承擔的費用,如檔案保證金(業主承擔的部分)、綠化保證金、散水泥保證金、勞動保險基金和新牆體專項使用費等費用。

E“貨幣資金”科目反映的是實際銀行存款和庫存現金。

F“待核銷基建支出”科目反映非經營性建設項目發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飛播造林、補助群眾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綠化、取消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費、項目報廢等不能形成資產部分的投資支出。本項目根據“待核銷基建支出”科目的年末餘額填列。經營性項目不填該項目。

G表1.5的“其他”科目,應填入待攤投資等費用。

3 新增資產價值的確定

工程項目竣工投入運營後,所花費的總投資應按會計制度和有關稅法的規定,形成相應的資產。這些新增資產分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流動資產和其他資產四類。資產的性質不同,其核算的方法也不同。

1.1 新增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1500元或2000元以上,並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械、運輸工具等。不同時具備以上兩個條件的資產為低值易耗品,應列入流動資產範圍內,如企業自身使用的工具、器具、傢俱等。

(1)確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的作用

① 如實反映企業固定資產價值的增減變化,保證核算的統一性。

② 真實反映企業固定資產的佔用額。

③ 正確計提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④ 反映一定範圍內固定資產再生產的規模與速度。

⑤ 分析國民經濟各部門的技術構成變化及相互間適應的情況。

(2)新增固定資產價值的構成

①第一部分工程費用,包括設備及工器具費用、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

②固定資產其他費用,主要有建設單位管理費、勘察設計費、研究試驗費、工程監理費、工程保險費、聯合試運轉費、辦公和生活傢俱購置費及引進技術和進口設備的其他費用等;

③預備費;

④融資費用,包括建設期利息及其他融資費用。

(3)新增固定資產價值的計算

新增固定資產價值的計算是以獨立發揮生產能力的單項工程為對象的,當單項工程建成經有關部門驗收鑑定合格,正式移交生產或使用,即應計算新增固定資產價值。一次交付生產或使用的工程一次計算新增固定資產價值,分期分批交付生產或使用的工程,應分期分批計算新增固定資產價值。

在計算時應注意以下幾種情況:

① 對於為了提高產品質量、改善勞動條件、節約材料消耗、保護環境而建設的附屬輔助工程,只要全部建成,正式驗收交付使用後就要計入新增固定資產價值。

② 對於單項工程中不構成生產系統,但能獨立發揮效益的非生產性項目,如住宅、食堂、醫務所、託兒所、生活服務網點等,在建成並交付使用後,也要計算新增固定資產價值。

③ 凡購置達到固定資產標準不需安裝的設備、工具、器具,應在交付使用後計入新增固定資產價值。

④ 屬於新增固定資產價值的其他投資,應隨同受益工程交付使用的同時一併計入。

⑤ 交付使用財產的成本,應按下列內容計算:

A.房屋、建築物、管道、線路等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建築工程成本和應分攤的待攤投資;

B.動力設備和生產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需要安裝設備的採購成本、安裝工程成本、設備基礎支柱等建築工程成本或砌築鍋爐及各種特殊爐的建築工程成本、應分攤的待攤投資;

C.運輸設備及其他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工具、器具、傢俱等固定資產一般僅計算採購成本,不計分攤的“待攤投資”。

⑥ 共同費用的分攤方法。新增固定資產的其他費用,如果是屬於整個建設項目或兩個以上單項工程的,在計算新增固定資產價值時,應在各單項工程中按比例分攤。分攤時,什麼費用應由什麼工程負擔應按具體規定進行。一般情況下,建設單位管理費按建築工程、安裝工程、需安裝設備價值總額按比例分攤,而土地徵用費、勘察設計費等費用則按建築工程造價分攤。

【例1.1】 某工業建設項目及其總裝車間的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需安裝設備費以及應攤入費用如表8.8所示。計算總裝車間應分攤費用及其新增固定資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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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新增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是指特定主體所控制的,不具有實物形態,對生產經營長期發揮作用且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主要有專利權、商標權、專有技術、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

新增無形資產的計價原則如下:

(1)投資者將無形資產作為資本金或者合作條件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

(2)購入的無形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3)企業自創並依法確認的無形資產,按開發過程中的實際支出計價。

(4)企業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照發票憑證所載金額或者同類無形資產市場價作價。

1.3 新增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營業週期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它是企業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流動資產按資產的佔用形態可分為現金、存貨(指企業的庫存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商品等)、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賬款及預付賬款。

依據投資概算核撥的項目鋪底流動資金,由建設單位直接移交使用單位。

1.4新增其他資產

其他資產,是指除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流動資產以外的資產。形成其他資產原值的費用主要是生產準備費(含職工提前進廠費和培訓費),樣品樣機購置費和農業開荒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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