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摩托車加裝邊箱和尾箱算非法改裝嗎,怎麼界定?

甲骨文說我太古老



摩托車非法改裝就有對於外觀的規定,

1.不得加裝大包圍防護裝置

2.不得改變車輛外觀

3.不得改變車身顏色


從以上的規定中可以看出加裝尾箱屬於改變車輛外觀,所以這種行為可以被認定為非法改裝車輛。所以最好不要這樣做但如果尾箱大小符合摩托車載物標準就另當別論了,因為加裝的尾箱是被載重物不能界定為非法改裝。

摩托車載物標準:高度不得超過1.5米(從地面算起)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寬度不得超過車把0.15米。所以這種界定情況下只能加裝貨架尾箱而邊箱的意義就不大,因為這個尺寸的邊箱能放啥?所以,原車如果沒有三箱就還是放棄吧。


騎士分享


答:摩托車加裝邊箱和尾箱算非法改裝嗎,怎麼界定?

摩托車購買時有的配備了尾箱有的沒有。配備尾箱的在車輛登記的時候拍了照片交警在檢查的時候算原廠配件,對於出廠沒有尾箱的自己加裝的屬於非法改裝,但是按照按照國家規定【摩托車載貨,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可算作摩托車載物。

如果自己加裝邊箱或者尾箱被警察攔下,當時不要和他爭執好好解釋一下沒準就過去了。如果他執意要罰款就給他。記得保留相關憑證或者票據(最好記下警號),然後可以相當地交通隊發起申訴。只要你安裝的尾箱和邊箱在上面所說的摩托著載物範圍內是可以撤銷的。過程也不繁瑣只需要到當地交通隊等級申訴即可等待結果即可。(只要你的邊箱在摩托車載物標準內,撤銷問題不大)

申訴流程如下:

(只針對,有牌有證合法守法騎行的摩友,違法騎行的請自覺忽略本文;書寫本文是合法維權;)

1,事件發生時的所有過程和對策:

(1) 從被攔截開始,詢問、開單,到開單結束;

(2) 如果自己沒有視頻記錄,那麼就主動要求對方打開執法記錄儀;並且在事後致電110,要求進行證據保全(法律上這沒有效力,但是你做了和沒做還是說法不一樣),這一過程能避免對方說視頻文件缺失,據我所知,視頻文件要求保留60天;

(3) 全程配合對方的問詢,避免衝突以及衝突擴大化,努力記住一點,不要在這個過程中犯錯;

(4) 學會鑑別對方的身份,民警還是輔警?兩者的執法權不一樣。

① 交警還是其他警察也不一樣。權利定義範圍不一樣;瞭解有沒有聯合執法,如果有聯合執法要求看文件。

② 高速交警和普通交警也不一樣:管轄內容和執法範圍不一樣;

③ 鑑別身份是個敏感話題:當場鑑定可以佐證身份合法。(推薦)不主動鑑定,對方沒有出示的話就是缺少程序正義,未按照程序執法。雖然有說法穿上警服,露了警號就是身份證明,但是沒有任何一個法律法規來佐證這個說法。

④ 深入維權:致電110,核對對方的身份,也可以找理由要求派出督察過來。他可以不派,但是你可以這麼要求,這是你的合法權益。(這讓事情變得複雜化,更不利,除非你完全沒錯)

⑤ 絕大部分警察不會出示證件,這就是違反程序爭議的關鍵。目前沒有任何法律法規明確了不出示證件可以;不出示證件就表示身份存疑;

⑥ 就像你不會每時每刻帶身份證一個道理,在路上的交警也未必會隨時帶著證件;所以,有50%以上的概率對方沒有帶警察證;涉嫌程序違法。

(5) 給自己找合法騎行的理由,進行各種合法的申辯,詢問相關的法律條款,你問的越多,越詳細,對方不回答你就是拒絕申辯;對方回答了你那麼就是多說多錯。警察未必就很懂法;

(6) 理解行政處罰(強制)措施:罰款和扣車。扣車嚴格意義上來說是行政強制措施,罰款是行政處罰,兩者不一樣,參照的法律文件也不一樣,執行的標準不一樣,執行流程完全不一樣。絕大部分交警在這裡容易犯一些錯誤(這就是違反程序的關鍵)。

(7) 瞭解對方開單的法律法規依據,特別是區域性條例;

(8) 如果合法騎行的話,拒絕簽字!拒絕簽字!拒絕簽字!重要事情說三遍,雖然警察會誘導你籤和不籤是一樣的,但是事實上,一定不能簽字。法律層面上允許你的拒籤權利。簽字就可能有意外事情發生。

(9) 記錄下你周圍的環境信息:因為你不確定警察在當處是否有執法權。是否還有其他違法行為。你可以嘗試推導環境的不合法來認定程序不合法,舉例來說:

① 警車是否合法,如果用了長期的臨時牌照基本就是不合法,這點公安部有條例;

② 輔警是不是身份不合法。例如深圳條例要求輔警必須有多少天培訓,如果不夠你可以認定輔警資格不合法。

③ 上面的類似的環境因素你可以在行政訴訟的時候用。

(10) 事件發生後,立馬去對你的行進道路進行全程錄像,看看是否有禁摩標誌,有禁令未必有標誌。

(11) 交警常違法行為:

① 未出示證件、著裝不合規範;警察證是行政處罰的執法證。如果對方沒有出示,可以說明程序違法。

② 未當面標明:“拒籤”;

③ 扣車因為是行政強制措施,必須雙人原則、扣車必須有請示上級行為;扣車依照行政強制法必須有標準流程;

④ 拒絕申辯,拒絕解釋;

⑤ 言行是否有過激行為,過激言語;

⑥ 過程違法:執法過程涉及很多內容,50%以上的交警會違反這些條例;

⑦ 執法單據引用的條款不合法,錯誤引用;

2,交罰款嗎?

(1) 交,先拿車(推薦)。如果訴訟贏了會退錢,但是退錢退分手續也麻煩。

(2) 不交。行政複議和行政處罰並行,不衝突。不交會有15天后超罰這回事,甚至影響你的駕照。

(3) 如果是扣車,建議先拿車,然後再採取行政措施維權。

3,請律師嗎?

(1) 建議請,無論怎樣,律師都比普通小老百姓專業,很多政府機構本身都有律師坐堂的。如果你要打官司不找律師怎麼可以。(同時不要過於相信律師,在行政訴訟領域由於是民告官,沒有什麼利益,涉及的律師很少,有句話這麼說行政訴訟領域過:行外的比行內的精通;同時,國內在立法法的理解上一樣缺少專業律師。)

(2) 窮,不請。自己花時間折騰。(這個真的太花時間了)

4,行政複議還是行政訴訟?這是一個出發點不同的問題。

(1) 行政複議:最長60天,相對簡單,但是上級單位會照顧下級單位;

(2) 行政訴訟:手續複雜,涉及證據交換等等,要準備更多資料,要盤問證人,要辯護;但是行政訴訟讓原告和被告相對來說公平很多很多。如果你贏的把握度比較大,可以直接訴訟。

(3) 深入維權:先複議後訴訟,讓複議單位成為被告,搞大它:嚴格意義上來說只有先複議後訴訟才能反禁摩。因為這裡涉及到禁摩條款的發佈單位,只有你複議失敗了,才能把主體的複議單位作為共同被告進行行政訴訟。

5,行政複議(訴訟)書(狀)的書寫

(1) 在行政複議(訴訟)上詳細記錄下所有過程,詳細用1,2,3,4這種方式記錄清楚;

(2) 多找網上摩友的其他案例來看,查找可以使用的地方: 反禁摩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摩托 等等都是關鍵詞;他們的法律法規引用,只要涉及不管三七二一全部用上。

(3) 針對每個步驟寫清楚警察可能的違法情況,一定要多寫,我自己的行政複議對於每一步都指明瞭警察違法。

(4) 如果你要想在複議的時候直接獲取勝利,建議你的複議內容多寫一點,寫詳細一點,建議不要直接用他們提供的格式紙,一定要自己寫出來打印遞交過去!

(5) 由於警察監管不嚴,所以有的時候警察會犯錯,專業說法是“適格主體”,開單人所在的單位、管理範圍、職能範圍進行檢查,一般政府信息公開上去找。例如,普通公路交警不能在高速上執法。

(6) 重點一般在:

① 資格是否合法

② 程序是否合法

③ 引用的條例是否合法

④ 被申請人是否犯錯。

(7) 深入維權:行政複議書如果寫的太詳細,那麼就會讓對方已經有了心理準備;寫的太簡單,複議機關直接判你失敗。如果你是深入維權,那麼複議簡化,訴訟稍微詳細,關鍵問題你要盤問的內容在法庭的時候辯護。不管是行政複議書還是行政訴訟狀,一定要給自己留下1-2個關鍵問題方便盤問的。

6,複議

(1) 即時和快速提交你的行政複議申請;

(2) 法律規定被申請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答覆,你可以在這個答覆時間點進行切入(你提交複議申請20天左右),到複議機關查看答覆(這個環節就可能是申請人和複議機關的犯錯點:一、沒按照時間節點做事;二、答覆內容和提交的證據有問題),這個時間節點你可以看對方提供的視頻,也就是給你了挑刺機會,但是不能拷貝走;這個過程讓對方明白你懂行政複議法,因為絕大多數人是不會去查看這個答覆的。

(3) 取得複議機關的聯繫方式,在被申請人答覆過後詢問複議結果什麼時候出來:加快辦理進度,給對方壓力。

(4) 同複議機會打交道的時候,你可以直接說被申請人有錯,但言談的時候不要具體指明出來,從頭到尾給對方的表示就是複議失敗的話我要行政訴訟。

7,法院(行政訴訟):

(1) (這個環節建議請律師,因為律師相對原告來說獲取證據的權利不一樣,這點行政訴訟法有規定;)

(2) 提前去旁觀其他的官司到底是怎麼打的,熟悉法院的流程;

(3) 獲取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用數據說話,而不是主觀片面;

(4) 提前準備好證人。使勁從各個角度盤問交警,讓對方顯得無知無能,因為交警不可能把下文9中所述的法律法規文件研究完。但是你可以。

(5) 開庭的時候申請證人迴避,不要在旁聽席上。

(6) 博同情,這點自己想辦法。

(7) 瞭解你的對手是什麼樣子的。你不是第一個同對方打官司,也不是最後一個。所以對方的律師一般都不去換。

(8) 查找類似的案例和判例,規避各種風險。

(9) 攻其不備,你要問的問題要讓對方壓根都沒有準備。

(10) 給自己準備思維導圖(這個有點IT專業),就是每個問題都設定發展方向各種分支,對方回答是和否,你都可以繼續問下去,不要即時發揮,打有準備的仗。

(11) 不要糾結在一點上去突破,你認為的某一點完全可能突破不鳥。

8,二審嗎?

(1) 如果有新的說法,堅決二審;

(2) 如果沒有,放棄二審;因為如果沒有新的說法二審基本必敗!


北京機車聯盟


我曾在摩托車上加裝了個愛得樂尾箱,尺寸比較大,大概是愛得樂系列中最大的一款了,可以輕鬆放下兩個全盔。

後來有次等紅燈左轉彎時,綠燈起步,對向車道直行車輛鳴笛我停車避讓,這時我的車頭是壓著虛線的,一半里一半外的停在轉彎車道上避讓直行車輛。理論上這是沒問題的,因為綠燈亮起時左轉直行車道上我和對向車輛享有同等的通行權利,但是我需要避讓直行車輛。

這時對向車道上過來一輛超速駕駛的越野車,他想左側超車時突然發現我在那停著,這時再想往右打輪就來不及了,情急之下司機直接扎到了左側對向車道上,差一點點刮到了我。不過我的後備箱和他的副駕駛車門剮蹭了一下,大概出了道2-3釐米左右的淺印子。。。


後面堵了不少車,我當時的第一反應是下車檢查,因為這算是一起交通事故了。但是轉瞬之間我又意識到我這後備箱很有可能算是非法改裝,因為我不確定這個後備箱的寬度是否超過了車輛最大寬度尺寸。根據交通法定責的話對方車是停在逆向車道上的,另一個實線超車也是違章,同時肯定有超速行為。按理說我是無責或者責任較輕。但是我確定不了交警會不會偏向汽車而認為我非法改裝。這時後車鳴笛,我當時做了一個決定,直接加油起步左轉走了。

身後聽到對方按了幾下喇叭,我也知道他不可能追得上來。其實如果不是急著上班以及後備箱,我會安心的等待交警蜀黍的到來,畢竟對方責任更大而且我也有保險。。。

至於這個後備箱到底算不算改裝,我覺得普通尺寸的應該不算,但是邊箱就很難保證了。這個如果交警有心偏袒四輪的話,也是個比較麻煩的事情。。。另外提醒廣大車友,如果新車購買時沒有安裝保險槓,最好讓店家直接安裝好後再去上牌,這樣行駛證照片上有保險槓會省去很多麻煩。後裝的保險槓和尾箱遇到有心的交警終歸是個隱患。。。


無聊路人甲


摩托車在申請註冊登記時,部分摩托車原車配備有邊箱的,屬於車輛的一部分。

後期加裝的尾箱、邊箱根據其安裝固定的方式,以繩索一類方式固定的屬於貨物,適用於摩托車有關載貨的規定:“摩托車載貨,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以螺栓、支架等方式安裝的,則可能因涉嫌違反“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技術參數”這一條規定被判定為非法改裝。


瘋一樣的風


交通法有明確規定,尾箱最高不得超過地面1.5米,邊箱最寬不得超過車把15釐米。警察如果要罰你,肯定是你超標了,否則哪個警察也不會給自己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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