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高招辦:2018年天津市普通高考填報志願工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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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招辦關於做好2018年天津市普通高考填報志願工作的通知》已經公佈,下面摘選《2018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文件內容,供廣大高考考生和家長參考。

2018年天津市繼續推進錄取批次合併改革,並根據各批次情況合理設置院校志願和專業志願。根據教育部和我市有關規定,現將2018年天津市普通高考填報志願工作規定如下:

一、填報志願時間

我市實行兩次填報、兩次徵詢的志願填報方式。填報志願工作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逾期不再補報。

1.第一次填報志願

6月25日至6月27日12時,考生填報藝術類本科批次志願(含本科自劃線階段、本科統考階段、本科校考階段)、體育類本科批次志願,以及提前本科批次志願和天津市“農村專項計劃”批次志願。

6月25日至6月29日12時,考生填報普通本科批次志願(含A、B階段)。

2.兩次徵詢志願

7月22日12時至7月23日18時,考生填報藝術類及體育類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A階段徵詢志願。

7月28日至7月29日12時,考生填報普通本科批次B階段徵詢志願。

3.第二次填報志願

7月28日至7月30日12時,考生填報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志願(含統考階段和校考階段)、體育類高職(專科)批次志願,以及普通高職(專科)批次志願(含高職提前批次和高職批次)。

二、填報志願依據及規定

1.填報志願依據

(1)考生填報志願的依據是經教育部安排下達、市高招辦彙總編輯的《2018年全國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計劃》。招生計劃按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體育類編制。未經市高招辦公佈的招生院校和計劃,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

(2)院校名稱、專業名稱、院校代碼、專業代碼等填報內容均以《2018年全國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計劃》公佈的為準。院校名稱左側數字為該院校代碼(四位數字),右側數字為院校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專業名稱左側數字為該專業代碼(兩位數字),右側數字為該專業在津招生計劃數。

(3)招生院校計劃中所列專業學費標準由招生院校提供,僅供考生參考。收費標準以考生錄取通知書隨附的收費明細表為準。

2.填報志願規定

(1)考生須按照所報考的類別填報志願,否則將不能被投檔,高校也不予錄取。要特別注意分清報考院校、報考專業的科類及其所在的錄取批次,並填寫在規定位置上。

(2)考生要保證所填報信息的準確無誤,因自身填報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經考生確認的志願信息將作為計算機投檔和高校錄取的唯一依據。

(3)填報軍隊、公安類招生院校志願的考生,須參加軍隊、公安類院校組織的面試、體測和軍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提前本科綜合評價試點高校、航海類高校(專業)、部分高校非通用語種專業及師範類專業對考生的具體要求參見有關高校的招生章程。

(4)報考普通本科批次A階段及以上批次院校英語專業(或有口語要求的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高考英語口語測試且成績合格。否則,填報的志願無效。

(5)報考本科批次A階段高水平大學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院校志願的考生,須參加相應高校的考核併合格,且經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無異議。報考高水平大學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的考生須達到特殊類型資格考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否則,填報的志願無效。

(6)報考藝術類美術及設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不含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舞蹈學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相應專業的市級統考且成績合格(若招生院校組織校考,則市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還須校考合格);報考藝術類其他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否則,填報的志願無效。

(7)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體育類專業全市統一測試且成績合格。否則,填報的志願無效。

(8)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本科批次、天津市“農村專項計劃”批次、高職(專科)提前批次以外的其他普通院校(專業),其填報辦法與報考普通院校(專業)的考生相同。

三、錄取批次及志願設置

1.錄取批次

天津市高校招生錄取共分為六個批次,依次為:藝術類及體育類本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天津市“農村專項計劃”批次、普通本科批次、藝術類及體育類高職(專科)批次、普通高職(專科)批次。

2.志願設置

(1)藝術類本科批次分為自劃線階段、統考階段和校考階段三個階段。

藝術類本科自劃線階段設置1個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設置2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藝術類本科統考階段細分為美術及設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不含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舞蹈學類三個專業類別,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類進行填報,每個專業類別均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分別設置A、B、C、D、E、F、G、H、I共9個平行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欄中設置2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藝術類本科校考階段實行順序志願投檔方式,設置 2個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欄中設置2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體育類本科批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設置A、B、C、D、E、F、G、H、I共9個平行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欄中設置2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藝術類及體育類本科批次錄取結束後,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市高招辦將在規定時間、面向社會公佈尚有招生計劃的院校和專業,由符合分數範圍且未被錄取的考生自主填報徵詢志願。藝術類本科統考階段徵詢志願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設置A、B、C、D、E、F、G、H、I共9個平行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欄中設置2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藝術類本科校考階段徵詢志願設置1個院校志願,設置2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體育類本科批次徵詢志願實行平行志願,設置A、B、C共3個平行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欄中設置2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2)提前本科批次實行順序志願,其中招收飛行員院校志願單獨設置,僅限空軍招飛定選合格和民航招飛體檢合格的考生填報;其他院校設置2個順序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欄中設置3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提前本科批次中的軍隊院校招生分為一類專業和二類專業,一類專業原則上在特殊類型資格考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以上錄取新生,二類專業在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錄取新生。上述兩類專業又分為非指揮類和指揮類,非指揮類專業和指揮類專業在體檢標準、分數要求等方面有所不同,考生報考時須注意區別。

高職(專科)提前批次的公安類院校,因需要提前進行體檢、政審,須與提前本科批次志願同時填報,設置 1個院校志願,1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3)天津市“農村專項計劃”批次實行平行志願,設置A、B、C共3個平行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欄中設置3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僅限具有寧河區、武清區、靜海區、寶坻區和薊州區高中三年學籍和我市戶籍制度改革前的農村戶籍,並且在寧河區、武清區、靜海區、寶坻區和薊州區報名參加2018年我市普通高考的考生填報。

(4)普通本科批次分為A、B兩個階段。普通本科批次A階段實行平行志願,設置A、B、C、D、E、……、Q、R、S、T共20個平行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欄中設置6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已參加本科批次A階段院校高水平大學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考核併合格、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可以單獨填報本科批次A階段平行志願前的“高水平大學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院校志願,該院校志願欄中設置6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普通本科批次 A階段平行院校志願錄取結束後,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市高招辦將在規定時間、面向社會公佈尚有招生計劃的院校和專業,由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達到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未被錄取的考生自主填報徵詢志願。普通本科批次A階段徵詢志願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設置A、B、C、D、E、F、G、H、I、J共10個平行院校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欄中設置6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普通本科批次B階段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設置A、B、C、D、E、F、G、H、I、J共10個平行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欄中設置6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普通本科批次B階段平行院校志願錄取結束後,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市高招辦將在規定時間、面向社會公佈尚有招生計劃的院校和專業,由未被錄取的考生自主填報徵詢志願,市高招辦根據填報徵詢志願的生源情況,再劃定本科批次B階段徵詢志願錄取控制分數線。普通本科批次B階段徵詢志願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設置A、B、C、D、E、F、G、H、I、J共10個平行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欄中設置6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5)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分為統考階段和校考階段。

藝術類高職統考階段細分為美術及設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不含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舞蹈學類三個專業類別,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類進行填報,每個專業類別均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分別設置 A、B、C、D、E、F、G、H、I共9個平行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欄中設置2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藝術類高職校考階段實行順序志願投檔方式,設置2個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欄中設置2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體育類高職(專科)批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設置A、B、C共3個平行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欄中設置2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6)普通高職(專科)批次設置高職(專科)提前批次和高職(專科)批次。高職(專科)提前批次實行順序志願投檔方式,設置2個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欄中設置3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高職(專科)批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設置A、B、C、D、E、F、G、H、I、J共10個平行院校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欄中設置6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調劑專業志願。

四、錄取順序

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按六個錄取批次依次進行。

1.藝術類及體育類本科批次錄取安排

藝術類本科批次錄取時,先進行藝術類本科自劃線階段的錄取,再進行藝術類本科統考階段平行志願的錄取,然後進行藝術類本科校考階段第一順序志願的錄取,之後進行藝術類本科校考階段第二順序志願的錄取,最後進行藝術類本科批次徵詢志願的錄取。

體育類本科批次的錄取工作與藝術類本科批次的錄取工作同時進行。錄取時,先進行體育類本科批次平行志願的錄取,再進行徵詢志願的錄取。

2.提前本科批次錄取安排

提前本科批次與藝術類及體育類本科批次錄取工作同時進行。錄取時,先進行飛行員招生院校的錄取,再進行其他院校第一順序志願的錄取,最後進行其他院校第二順序志願的錄取。

3.天津市“農村專項計劃”批次錄取安排

天津市“農村專項計劃”批次與藝術類及體育類本科批次錄取工作同時進行。錄取時,依次進行平行志願院校的錄取。

4.普通本科批次錄取安排

普通本科批次錄取時,先進行A階段的錄取,再進行B階段的錄取。普通本科批次A階段錄取時,先進行“高水平大學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及高水平運動隊”志願的錄取,再進行本科批次A階段平行志願的錄取,最後進行本科批次A階段徵詢志願的錄取。

普通本科批次B階段錄取時,先進行平行志願的錄取,再進行徵詢志願的錄取。如招生院校在徵詢志願錄取控制分數線上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經招生院校同意,可適當降低分數提供徵詢志願考生電子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5.藝術類及體育類高職(專科)批次錄取安排

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錄取時,先進行藝術類高職統考階段平行志願的錄取,再進行藝術類高職校考階段第一順序志願的錄取,然後進行校考階段第二順序志願的錄取,最後進行服從調劑院校志願的錄取。

體育類高職(專科)批次與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的錄取工作同時進行,依次實施平行志願院校的錄取。

6.普通高職(專科)批次錄取安排

普通高職(專科)批次錄取時,先進行高職(專科)提前批次第一順序院校志願的錄取,再進行提前批次第二順序院校志願的錄取,然後進行高職(專科)批次平行志願的錄取,最後再進行服從調劑院校志願的錄取。如招生院校在高職(專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經招生院校同意,可適當降低分數提供考生電子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符合分數範圍的考生,如未被上一批次院校錄取,可以繼續參加下一批次院校的錄取(不得兼報的除外)。

五、投檔方式

1.順序志願投檔

實行順序志願投檔錄取的批次,按照“志願優先、分數排序”的規則進行,即在同一個錄取批次中設置的兩個院校志願在錄取時有先後順序。第一志願錄取時,計算機系統先依次檢索各個招生院校的一志願生源,將選報同一招生院校的一志願考生,依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院校的招生計劃和投檔比例進行投檔。如果招生院校在第一志願錄取時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計劃,可以招收第二志願的考生,第二志願投檔規則與第一志願相同。

2.平行志願投檔

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一次投檔、不再補檔”的規則進行,即計算機投檔系統先對同一科類、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符合條件的考生,依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依次檢索每位考生填報的院校志願;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的投檔條件時,則投檔到序號在前的院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的投檔條件,則直接投檔到該院校。

當若干名考生高考成績總分(含政策照顧)相同時,計算機投檔系統先分文理、按規定順序科目的分數將同分考生進行排序(文史類同分考生的排序科目依次為“語文、數學、文科綜合、外語”,理工類同分考生的排序科目依次為“語文、數學、理科綜合、外語”),然後按照同分考生排序從先到後的順序,依次檢索考生志願,並按平行志願投檔規則進行投檔。即若干名同分考生中,語文成績較高的考生排序在前,計算機投檔系統先檢索其志願並按平行志願投檔規則進行投檔;如語文成績也相同,則按數學成績排序,以此類推。

平行志願均實行一次性投檔,如考生因身體條件、所報專業等不符合院校錄取要求而被退檔時,該考生電子檔案將不再投向其他平行志願院校,只能參加後續院校志願的錄取;如院校因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退檔後,尚有餘缺計劃的,也不再接收同一志願其他考生的第二次補充投檔。如考生因平行院校志願均未滿足條件而未被投檔,只能參加後續院校志願的錄齲

六、其他規定

1.關於考生放棄志願

考生在填報志願後但未被錄取前,如申請放棄提前本科院校志願、天津市“農村專項計劃”院校志願,只能參加本科批次B階段及以下批次的錄取;如申請放棄本科批次院校志願,只能參加高職(專科)批次院校的錄取。擬放棄志願的考生須到報名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區招辦同意後報市高招辦。

2.關於港澳院校招生錄取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參照內地高校的招生方式,列入本市提前本科批次錄取。如考生被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錄取,不能再參加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錄取。

香港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大學、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珠海學院、恆生管理學院、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 12所香港單獨招生高校將在7月7日前,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對考生的面試成績進行錄取。已被12所香港單獨招生高校錄取並經本人確認同意就讀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內地在津招生高校(含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錄取。如考生未被12所香港單獨招生高校錄取,仍可參加內地在津招生高校的錄取。

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澳門城市大學、旅遊學院、澳門科技大學、澳門鏡湖護理學院採取單獨錄取的辦法,與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錄取互不影響。考生如被內地高校或香港高校錄取,仍可參加澳門高校的錄取;如考生被澳門高校錄取,還可參加內地高校的錄取。8月份,澳門高校向被錄取的考生髮放錄取通知書,考生如同時獲得澳門高校及內地高校或香港高校的錄取通知,可以自行決定在澳門或內地或香港高校就讀。

3.關於春季高考與秋季普通高考錄取的相關規定

已被春季高考錄取,且符合本市秋季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並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如在春季高考中被高職院校(專業)錄取,則只能報考秋季普通高考本科院校(專業)志願;如在春季高考中被本科院校(專業)錄取,則不能再報考秋季普通高考的各批次志願。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考同時錄取,教育主管部門在進行電子學籍註冊時,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錄取資格,春季高考的錄取資格將予註銷。

天津市高招辦將通過開展市區校三級培訓、走進直播間、進行網上諮詢、發佈新聞訊息、組織校園開放日等多種方式進行有關高考填報志願的宣傳和指導。各區招辦負責組織本區考生,通過“考生志願信息採集系統”填報及確認志願,並在規定時間內將本區兩次填報的“考生志願信息確認表”報送至市高招辦。考生志願確認工作實行“誰核對、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考生志願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指使、縱容、協助、夥同他人擅自修改考生志願信息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本文摘自:津招辦高發〔2018〕13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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