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山西臨猗法院原副院長涉黑案調查

山西臨猗法院原副院長涉黑案調查

與郝萬吉打了多年交道,姜曉輝對他的印象是霸道,“常年留著光頭,一米八的大個兒,給人的感覺很橫。他開著一輛別克商務車上班,從不掛車牌。”

山西臨猗法院原副院長涉黑案調查

臨猗法院大門。新京報記者王瑞鋒 攝

文|新京報記者王瑞鋒 實習生 丁文婷

本文約6257字,閱讀全文約需12分鐘

戴著手銬、腳鐐,中間連著鐵鏈,太原老闆劉明(化名)彎著腰,被帶到山西運城的臨猗縣法院副院長郝萬吉面前。

5月26日,回憶當時的情景,劉明說,他此時才意識到自己可能掉進了一個圈套。

因為借了別人的錢,劉明稱,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債權人起訴,沒有接到傳票、沒有見到開庭公告就被臨猗法院缺席判決敗訴。隨後,債權人又以其拒不執行判決為由,提起刑事自訴。而後,劉明被網上追逃。

被關進臨猗縣看守所後,劉明發現跟他情況類似的還有七八人。這些人的案子背後藏著同一個身影——歷任臨猗縣法院執行局局長、副院長的郝萬吉。

2018年4月25日,臨猗縣公安局發佈通告,稱“破獲了以郝萬吉為首的涉嫌犯罪團伙案件”。臨猗警方另有一則懸賞通告,對馬某、史某等4名涉黑涉惡案件在逃人員懸賞通緝。據《北京青年報》報道,懸賞的4人和郝萬吉為首的涉嫌犯罪團伙相關。

據媒體公開報道,通告的前一日,郝萬吉在臨猗縣委參加掃黑除惡專項會議後被公安機關帶走。幾乎同時被帶走的,還有與郝關係密切的臨猗法院法警劉濤。

山西臨猗法院原副院長涉黑案調查

臨猗縣掃黑除惡的標語。新京報記者王瑞鋒 攝

不知不覺就成了逃犯

劉明是太原一家鋼貿公司的老總。2013年4月,他在某銀行的一筆貸款即將到期。因為資金週轉不開,他經人介紹認識臨猗人張國華。他向張借錢,好還上銀行的貸款。

只一個電話,連面都沒見,張國華就給劉明公司的賬戶上打了800萬元,並約定年利率20%。劉明沒想太多,但感覺張國華沒見面就打款,“這人不是特別有錢,就是有特殊關係”。

3個月後,張國華到劉明的公司考察過一次,延長了借款時間,還主動提出“可以降一降利息”。

2016年2月,劉明首先償還了800萬中的50萬,並與張國華重新簽訂了借款協議。雙方約定,750萬元於2016年6月5日還清。“利息爭取同時還清,如有困難,利息再寬限三個月。”劉明告訴新京報記者,這次的協議還專門加了一條:如有爭議,向臨猗法院提起訴訟。

2016年6月13日,約定的還款日期過了8天,臨猗法院受理了他們的借貸糾紛。但此前,為了生意24小時開機的劉明從未接到張國華的溝通電話或短信。此後,劉明本人或公司員工也沒接到法院傳票,沒見過開庭公告或其他司法文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訴訟文書等文件可直接送達、委託送達、留置送達等。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採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可以公告送達。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才可視為送達。

對於劉明,他至今不知道臨猗法院對他採用了哪種送達方式。從事後一年才獲得的判決書看來,案件於7月26日公開開庭審理。彼時,距離法院受理案件尚不足45天。庭審時,被告劉明及其公司未到庭、未委託代理人、未答辯、未舉證。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民事訴訟法學教授宋朝武告訴新京報記者,如果當事公司和當事人沒有接到訴訟文書,法院程序涉嫌違法,公司和本人應當提出異議。

山西天石建材有限公司(下稱“天石建材”)也有類似遭遇。

2016年,天石建材陷入債務糾紛並被債權人起訴,卻始終沒有收到法院傳票等訴訟文書。為此,天石建材認為臨猗法院違反法定程序,並提出異議。但異議被駁回。

僅一週後,臨猗法院對案件做出缺席判決,劉明及其公司敗訴,應在判決生效後10日內返還原告張國華750萬元及利息。此外,案件受理費67800元,亦由劉明及其公司承擔。

劉明說,因為沒有收到判決,敗訴後,他及其公司均未上訴。2016年10月10日,臨猗法院啟動了本案的執行程序,2017年1月17日,張國華又提起了針對劉明的刑事自訴,稱他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且成功立案。另據司法文書顯示, 2月14日,臨猗法院對劉明做出逮捕決定,並開始對其網上追逃。

對於劉明的上述說法,5月30日,新京報記者向臨猗法院求證,該院新聞發言人婉言拒絕,未予回應此事。

對此,宋朝武表示,判決生效後,法院會通知本人申報財產,如果拒不申報,可以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刑事立案。但劉明說,他是一年後才在法院的檔案室裡知道自己曾被要求申報財產的。宋朝武認為,“這樣的法院程序有問題。”

看守所內,多人都有類似遭遇

2017年3月,劉明從一名政法系統的朋友處得到消息:你的身份證有問題,成了逃犯了。

他這才意識到自己出了事,開始託關係,打聽整件事的來龍去脈。“當初面都沒見就給我打了800萬,還專門約定有糾紛在臨猗法院解決。然後缺席判我敗訴,然後民事案件轉為刑事案件。”大致摸清發生了什麼後,他感覺自己掉進了一個圈套。

咽不下這口氣,劉明向山西省和運城市紀檢委實名舉報了臨猗法院,稱該院剝奪了自己的答辯權、上訴權等訴訟權利,但未得到回覆。

2017年8月,劉明公司一個750萬餘元的賬戶被臨猗法院凍結。緊接著,他本人也被太原警方帶走。“太原警察說,我是被臨猗公安列為網上逃犯的。他們當面給臨猗公安打電話(讓他們過來)押人,但公安不來,讓聯繫臨猗法院。”劉明說,隨後,自己被臨猗法院法警押回臨猗,並被送進看守所。

在看守所,劉明認識了七八個人,都和他有著相似的際遇。他們先是陷入債務糾紛,什麼都不知道就被人起訴、缺席判決。其中一個叫張軍民(化名)的和他一樣,發現問題時已經被網上通緝,成了逃犯。

據瞭解,郝萬吉在臨猗法院分管執行和部分民事審判工作。劉明、張軍民等數名當事人向新京報記者表示,他們的案子背後都有郝萬吉的身影,案件受到了郝萬吉的干預。

臨猗某民辦學校校長韓曉芳(化名)沒被抓,但她認為自己的遭遇更窩火。

2018年5月23日,韓曉芳向新京報記者回憶,2008年5月底,臨猗法院突然在她的學校裡張貼了強制執行通知書,白底黑字的手寫版,沒蓋法院的紅章。通知書張貼後,建設到一半的學校停了工,700多名學生退學。韓曉芳這才知道自己被臨猗縣民政局起訴了,而且一審宣判已有三個月,早過了上訴期限。

韓曉芳說,這場官司的由頭是2000年時自己向民政局購買了20畝土地的使用權,建校舍。雙方約定總價款125萬,韓曉芳先付33.55萬頭款,民政局將土地證轉移到她名下後再付90多萬尾款。“我付完頭款後,民政局不給我辦土地證。”韓曉芳說,剩下90多萬她就沒給。

為了問清官司的事,韓曉芳找過民政局和縣政府。當年的副縣長和民政局副局長堅稱:絕對沒有起訴。一個在臨猗法院工作的朋友給她偷偷複印了判決書,上面寫得清清楚楚:原告臨猗縣民政局。

“作為被告,沒收到傳票、沒參加庭審、沒收到判決,原告又否認自己是原告,但是法院要強制執行我。”韓曉芳覺得自己的處境太尷尬。

事後,她特意到法院查詢過傳票、起訴狀、應訴舉證通知書的送達回證。記錄顯示為“本人拒收”。

當事人被抓後上手銬腳銬

和劉明差不多,讓張軍民陷入不利境地的是一筆800萬元的借款。

被關進看守所後,張軍民請外面的親友幫忙,先交了300萬元還欠款,還抵押了價值2000多萬的房子準備拍賣繼續還錢。

“300萬打進了法警劉濤的個人賬戶。” 2018年5月24日,張軍民告訴新京報記者,打錢後他被放了,前前後後在號裡蹲了一個多月。

劉明相對幸運,只在看守所待了5天。

他至今記得與郝萬吉第一次見面的情景。從太原押到臨猗的當天,下午6點多鐘,劉明戴著手銬坐在法院的沙發上。一個一米八多的光頭大個兒進屋後,幾名法警迅速起立,法警劉濤還大聲呵斥,“站起來,把他背銬上,站好。”來者正是臨猗法院副院長郝萬吉。

劉明說,當晚,他的弟弟就給郝萬吉送了十幾條煙和一些土特產。

第二天去公安局辦理羈押手續,看守所給劉明解除了手銬,法院的法警卻給他戴上了手銬和腳鐐,之間還有鐵鏈連著。劉明只能彎著腰挪步前行,“就跟死刑犯一樣,上車時要法警把我抬上去。”在法院看到這一幕,他的妻子哭了。劉明認為,郝萬吉是在通過這種方式向家屬施壓。

辦完手續,劉明和家人來到郝萬吉在法院的辦公室。郝萬吉說,欠款要按照月息五分(相當於年息60%)計算。劉明不知對方是怎麼算出的利息和本金,總之,除了公司被凍結的750萬,郝萬吉說“還要再交五六百萬才能放人。”

兩天後,張國華來到法院,與劉明和家人達成了和解協議。第一,凍結的750萬公司資產用來還錢;第二;劉明的弟弟現湊了48萬元轉到法院賬戶;第三,還要再還300萬,償還前,先用親戚家500平米的房產作擔保;第四,張國華對劉明的刑事自訴撤訴。也就是說,劉明要想獲釋,前後共要支付1098萬元。

郝萬吉還提供了一張檢討書模版,讓劉明對著抄一遍。“模版是這麼寫的,本人欠錢不還,在法院的教育下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所有的事情都是我自願的,感謝法院對我的批評教育。”劉明說。

達成協議當天,臨猗法院就為劉明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劉明說,妻子當時還要求複印判決書和案卷,但遭到了檔案室的拒絕。“在我愛人的一再要求下,對方請示了郝萬吉才讓複印判決書。”

劉明說,臨走前,郝萬吉還留下一句話,“我們後邊還沒完,必須把錢(指300萬)還了才能撤訴。隨時都能把你抓回來。”

事後,劉明曾當面質問張國華,為什麼不肯溝通,一聲不吭就去法院起訴了?張國華私下裡表達了歉意,“他說走到這一步他也沒有辦法,這不是他的本意。但他做不了主,起訴我他花了債務的30%。”劉明說。

2018年6月9日,新京報記者就此向張國華電話求證。張國華說,案子已經了結,不便接收採訪。

據接近郝萬吉的人士透露,郝萬吉通過法院外人士控制著兩個小額信貸公司,放貸的同時利用司法程序收債。

外地房地產商稱遭威脅“官司贏不了”

從2008年5月底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韓曉芳的學校就被查封了,至今沒有拍賣。彼時,郝萬吉還是臨猗法院執行局局長,資金鍊斷裂的韓曉芳多次到他家裡求情。

二人是小學校友,郝萬吉喊韓曉芳“校花”。登門拜訪時,韓曉芳會帶些小禮品,有一次買了幾斤蝦。那次,郝萬吉對她帶來的東西不屑一顧,打開別人送來的成箱的蝦,“看人家給我送的大蝦,你看你拿的都是啥東西!”

多次求情後,郝萬吉終於說出了自己的意圖。“他說學校的項目只要讓他接手,就可以欠十萬還八千。”韓曉芳說,同樣的意思郝萬吉後來說過多次,但她一直不同意。

直到2010年8月,韓曉芳差點迎來曙光。彼時,臨猗縣國土局來了新局長,將縣民政局的20畝土地重新招拍掛。韓曉芳交了138萬定金,公示7天后就能掛牌辦證了。“就在那時候,臨猗法院執行局的法警拿來一張A4紙,上面寫著法院執行拍賣的土地不能辦證。”韓曉芳說,那張紙上沒有法院公章,只有郝萬吉的簽名。

郝萬吉試圖接手的另一個項目是怡錦苑,一個外地老闆2013年開發的商品房小區。2018年5月25日,怡錦苑的項目負責人姜曉輝(化名)告訴新京報記者,2015年因為幾件債務糾紛,臨猗法院陸續查封了該項目的400多套房子,禁止這些已經預售的房產過戶、買賣。

姜曉輝說,郝萬吉查封房產的目的是把項目部趕走,自己接手開發。在法院辦公室,郝萬吉曾對他直言,“你們公司的官司贏不了。不如我幫你們找個接手人,你們離開臨猗,就算我幫你們了。”

據接近郝萬吉的人士透露,身為公務員,郝萬吉實際參與開發了臨猗縣的尚品名仕源和老年公寓小區。他以同樣手段趕走了外地開發商,自己找熟人接盤,撈取了第一桶金。

山西臨猗法院原副院長涉黑案調查

臨猗縣尚品·名仕源小區。新京報記者王瑞鋒 攝

2016年12月,怡錦苑向臨猗縣人社局交納的82萬元農民工工資保障金也被臨猗法院強行划走。2018年5月27日,臨猗縣人社局副局長向新京報記者證實此舉正是郝萬吉所為。

新京報記者獲取的材料顯示,2016年11月和2017年1月,縣人社局曾兩次致函臨猗法院,反對強行劃扣怡錦苑的工資保障金。函中寫道,“保證金所有權暫屬人社局,法院從我局的工資保證金賬戶扣劃款項十分不妥。工資保證金賬戶實行專款專用,只能用於償付拖欠職工(含農民工)的工資。”

幾經爭執,工資保證金還是被划走了。

涉嫌團伙成員被指收“保護費”

除了涉足房地產,郝萬吉還實際控制著山西安皓保安服務有限公司(下稱“安皓保安”),由手下為其經營。

工商信息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14年11月,註冊資金200萬元。公司經理、股東之一的史曉波,還擔任山西漢傑實業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執行董事。而漢傑實業的登記地址臨猗雙塔北路1825號,正是郝萬吉開發的老年公寓的所在地。此外,在今年4月25日臨猗警方發佈的懸賞通緝中,史曉波也在列。

姜曉輝說,2015年初,安皓保安的人到怡錦苑的工地收保安費,“說只要有人鬧事,郝萬吉就派人來擺平,一年保安費10萬,平常不派人。”姜曉輝說,保安費實際就是“保護費”,“公司不想惹麻煩,只交了5萬。”

2016年怡錦苑被法院查封時,郝萬吉又和姜曉輝提及保安費的事。“他說你們還欠我們5萬保安費,先把5萬塊錢交了,再辦公事。”姜曉輝回憶。

與郝萬吉打了多年交道,姜曉輝對他的印象是霸道,“常年留著光頭,一米八的大個兒,給人的感覺很橫。他開著一輛別克商務車上班,從不掛車牌。”

2016年怡錦苑被查封后,曾引發業主和討薪民工的群體性事件。為解決問題,臨猗縣委副書記、副縣長召集開發商和住建局、信訪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部門開協調會,郝萬吉代表法院出席。

開會時,姜曉輝稱事件的起因在於法院不依法辦事。“還沒說幾句,郝萬吉拍著桌子說不開了,摔門就走了。”

據接近運城政法系統的人士透露,郝萬吉的飛揚跋扈在臨猗法院很出名。2015年郝升任副院長後,運城政法系統的領導到臨猗法院視察,法院製作的歡迎牌上郝萬吉排在另3名副院長之後,“他當場就把歡迎牌扔掉了。”

同樣被認為囂張的,還有與郝萬吉關係密切的法警劉濤。

2018年5月21日,臨猗農民侯立剛告訴新京報記者,兩年前劉濤執行他哥哥的宅基地糾紛案時,未出示任何手續,還將他76歲的母親推倒致昏迷。侯立剛跟劉濤理論後,將母親送到醫院。在醫院門口,劉濤帶著十多個人毆打侯立剛,隨後臨猗法院以“阻礙司法人員執行公務”為由對侯拘留15天。“當時我身上有600多塊錢,拘留的時候錢被劉濤沒收了,他說這是拘留費。”侯立剛說。

從拘留所出來後,侯立剛將上述經歷發在了網上,有人把帖子標題改成“臨猗法院郝院長給我一個說法”。不久,侯立剛接到郝萬吉的電話,“他說你趕緊把帖子刪了,不刪信不信把你給辦了!”侯立剛說。

據媒體報道,在郝萬吉被公安機關帶走後不久,臨猗縣公安局民警來到法院帶走了法警劉濤。

另據此前媒體報道,來自郝萬吉專案組的《懸賞通告》顯示,4月26日凌晨,郝萬吉團伙的一名成員曾將一支長80釐米左右的槍支扔進黃河。公安局為此懸賞兩萬元查找。

不過,臨猗法院此前給媒體北京時間提供的《新聞通稿》稱,郝萬吉“對工作熱情又能吃苦”。通稿稱,郝萬吉1983年10月剛滿16歲不久進入該院當打字員,兩年後參軍入伍,當了兩年多義務兵後,又於1988年9月被退伍安置回法院,從助理審判員做起,一步步高昇為副庭長、庭長,之後進入黨組和審判委員會,擔任了將近10年的執行局長。2015年11月,晉升為副院長。

5月30日,臨猗法院新聞發言人告訴新京報記者,採訪需經運城中院政策研究室批准,運城中院政策研究室主任姚運星則表示,目前郝萬吉案正處於偵查階段,不便接受採訪。臨猗縣公安局宣教科的負責人也表示,此案案情重大,宣傳部門目前對此案一無所知。

聽到郝萬吉被抓的消息時,正在高鐵上的韓曉芳嚎啕大哭。十多年來,學校爛尾至今,校園裡的荒草已經一米多高。

這一次,她覺得曙光真的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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