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新化檢察:司法利劍護衛“舌尖上的安全”

“我受新化縣人民檢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訴,並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6月7日,由新化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羅某某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公開開庭審理,庭審全程直播,新化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李加新出庭支持公訴,新化縣人民法院院長彭志業作為審判長獨任審判。

新化检察:司法利剑护卫“舌尖上的安全”

(公訴人李加新宣讀起訴書)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問題關係到人民的切身利益。李加新深入一線承辦此案,從審查案卷材料到看守所提審犯罪嫌疑人,再到製作法律文書及出庭支持公訴,每一個環節一絲不苟。

庭審中,公訴人李加新有針對性地訊問了犯罪嫌疑人,並針對犯罪事實,圍繞犯罪構成、現有證據、量刑建議等方面發表了公訴意見,對被告人羅某某進行了深刻的法制教育,讓被告人認識到其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被告人當庭認罪,真誠悔過。

新化检察:司法利剑护卫“舌尖上的安全”

(庭審現場)

被告人羅某某在經營粉面店期間,為了提高營業額,往粉面湯料內加入罌粟殼調香,為一己私利危害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經法庭教育後,被告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深刻懺悔,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本案當庭宣判,被告人羅某某得到有罪判決。

用司法利劍護衛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以司法公開促司法公正。檢察長帶頭辦案詮釋了檢察官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擔當,展現了檢察機關司法為民的良好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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