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在這次事業單位改革中,政策性安置人員是否有編制?

聽風4621


“絕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讓軍人成為社會最尊崇的職業”,習主席的話溫暖了無數現役和退役的軍人心。

政策性安置一般指轉業軍官、家屬,轉業士官,退役運動員等,我想答主應該問的是安置在事業單位的轉業士官,事業單位士官在改革中由於是工人身份(工勤人員)所以蠻尷尬,糾結的人數較多。究竟是否在改革中是否有影響關鍵還是看你單位承擔什麼職能或者分在幾類事業單位,這樣才能結合改革方向具體分析。


在此之前我們需要弄清楚現在事業單位的分類:現在事業單位已經按照社會功能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

一、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如城管執法機構,該類事業單位機構將面臨參公管理和人員過渡,聘在管理和專技崗位上的工人有機會考試有可能參公登記,溫馨提示聘在工勤崗位的工人肯定沒有任何機會進行參公登記。從各省市事業單位參公改革工勤人員安置方案看出還是存在較大差異的,對於《公務員》法中“工勤人員”內涵解讀不一致,有的給工人考試機會參加公開考試過合格線登記,有的省市一律禁止工人過渡。事業單位全員聘任制改革崗位管理後,轉崗位不轉身份,工人身份在工勤崗位上符合轉崗條件允許轉崗。

文件依據:參公答覆意見(組廳字[2010]22號)1.對原來沒有參(依)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管理,實施公務員法後,經批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 (以下簡稱“新批准參照管理單位”)的聘用制幹部是否予以登記? 答:新批准參照管理單位在《關於進一步加強管理嚴肅幹部人事工作紀律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200l〕88 號)下發之前(此前已停止“聘幹”的省區市,以各地發文確定的時間為準),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聘用制於部管理暫行規定》(人法發〔1991〕5號)或省級人民政府關於聘用制幹部的有關規定,從工人身份人員中聘用到幹部崗位上任職,目前仍在聘期內且符合登記條件的人員中,達到調任規定職務層次要求的人員經考核合格後予以登記,其他人員經考試並考核合格後予以登記。

2.新批准參照管理單位的聘用人員是否予以登記? 答:新批准參照管理單位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精神,在編制限額內聘用在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上,目前仍在聘期內且符合登記條件的人員中,達到調任規定職務層次要求的人員經考核合格後予以登記,其他人員經考試並考核合格後予以登記。


二、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為社會提供公益服務事業單位,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如小學、中學、圖書館等單位的工勤編制,又被稱之為工勤技能崗,這類崗位主要有技術工人、水電工、司機、打字員等,因為現在很多事業單位的工勤崗位承擔的工作都被承包給了社會上的一些專業的公司(社會購買服務、勞務派遣),所以工勤類的崗位將取消事業編制的崗位,取消工勤崗的事業編對原來在崗的有編制的老員工沒有影響。


三、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按照政府確定的公益服務價格收取費用,其資源在一定區域或程度上可通過市場配置。如普通高等教育機構、非營利醫療機構等。未來是取消編制,會使用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過渡,對在職在編的老同志不會有多大影響,工資待遇可能還會提升。

四、公益三類事業單位,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一般都是廣播電視、黨報、黨刊等機構。這類單位因為本來就是自收自支,所以取消編制對於這類崗位影響並不是很大。而且以後這類事業編還能在政策的引導下轉變為企業,工勤人員轉變為國企員工,籤勞動合同。 事業單位工勤崗位也能轉崗。工勤類在編人員還有另外一條出路,就是可以參加轉崗和競聘,就是說在工勤崗位上的工人符合相應條件通過考試或者考核轉到管理崗和專業技術崗位。

以後,事業單位只分為兩類:政府服務類、社會服務類。目前事業單位根據承擔的具體職能分為公益一類、二類、三類只是改革是手段不是改革目的,是為深化改革打基礎。

1、政府服務類 《決定》原文:“為機關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優化職能和人員結構,同機關統籌管理”。“同機關統籌管理”證明未來該類事業單位將會保留若干個參公管理的、非獨立法人的部門或中心。也就是說改革之後,以後這類事業單位統一可以劃分為“政府服務類”事業單位。與機關統籌從事專業技術崗位逐步轉為行政編制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崗位轉為綜合管理類公務員。比如局二級事業單位某信息中心、監測中心等。2、社會服務類 《決定》原文:“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理順同主管部門的關係,逐步推進管辦分離”。一“管”一“辦”,證明了以後將重新配置“人財物”等生產要素,政府不再垂直化,以後對這類型事業單位重新規範為社會服務類事業單位。如博物館、圖書館、學校、醫院,這些單位也將逐步推行法人治理模式。

3、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轉行政編制或者參公。《決定》原文:“不再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也就是說,以前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將會被取消,而原在職的事業單位職工可能會被重新調配到新部門,極少數員工將有機會參加考核、考試過渡之後登記公務員或參公。如今在“承擔行政職能工作的事業單位”工作的員工來說是利好消息,特別是承擔行政職能的執法機構。

在編在崗的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單位再怎麼改革也不會讓你下崗失業。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去或者轉為國有企業職工有可能,也更不要悲觀和揹包袱。 最後祝願轉業到事業單位的士官兄弟們珍惜來之不易的工作崗位,退伍不褪色好好發展,雖然不是幹部但是工人同樣也有作為,向老兵敬禮!


思想者頓澤


機構改革中,對所有正式職工,要求妥善安置,個人可以選擇自主擇業,但政府絕不能將改革人員簡單推向社會。

1、政策性安置人員,群體最大的就是退役軍人。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專門成立了退役軍人事務局,將原來分散在民政、人事等機構的擁軍優屬、轉業安置、撫卹扶助等職能,全部整合在一起,以更有利於做好退役軍人相關事務。

從4月份成立,退役軍人事務部就致力於改善退役軍人待遇和就業兩大問題,相繼出臺了許多優惠政策,要求地方政府和國企央企通力協助,保證退役軍人就業率達到80%以上。對於士官等退役軍人,地方政府一般都會安排到事業單位就職,使用事業編制。在事業單位改革過程中,這部分人員不管其工作的單位維持原狀,還是整合到其他單位,都不會影響其就業。

對於安排到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工作的退役軍人,遼寧省改革過程中,是單位改企後,正式職工分流到其他單位。但也有一些比較激進的地方,採取一刀切的政策,全部下崗分流,相信此後也會有妥善措施進行處置。

2、三支一扶、零就業、公益崗位等政策性安置的大學畢業生,在其服務期滿之後,如果符合相關規定,比如連續三年考核合格以上等,都會安排使用事業編制,或者調整到有空編的事業單位就職。


職言管語


政策性安置人員主要有幾類:一是復轉軍人及其隨軍家屬;二是取得優秀成績的運動員,比如奧運冠軍、世界冠軍;三是特殊崗位人員、烈士子女等。這幾類人員按規定都可以獲得政策性安置,在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取得編制或正式身份,享受相應的待遇。

這其中,又以復轉軍人人數最多。復轉軍人主要是指出復員士官和轉業軍官。軍官轉業地方基本上是進行政機關或黨群機關,是公務員身份,不受事業單位改革影響。少部分進參公單位,單位如若改制,基本上可以得到妥善安置,保留身份和待遇不變,影響也不大。

影響最大的是士官。按照規定,士官復員後,只能選擇事業單位和國企,一般只能安排到工勤崗位。如果安置到公益一類和二類事業機構,受分類改革影響,單位至多進行一些撤併整合,人員隨職能劃轉分流安置,不會丟失身份,最多換個崗位幹革命。而如果是安置到自收自支性質的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這類單位統一要改企,只能隨單位改制變為企業人員,工資待遇與單位效益直接掛鉤,不再按照事業單位標準核發。一旦單位效益不佳,很可能出現下崗待業甚至失業的情況。在這點上,士官是比較吃虧的。

至於安置到國企的士官,除少部分通過努力走上管理崗位外,其餘的基本上只能待在後勤崗位混日子,不下崗就不錯了。談前途,只能呵呵了。


80後小公


公務員那些事,帶您瞭解公務員這一職業!

各種大道理我就不講了,國家的大政方針也不解讀了!說實話大部分都是廢話,在各地區真正做到的又有幾個!政策性安置人員的主體是退役軍人,是否有編制各地區的政策差異很大!

答主所在的城市退役軍人安置就沒有編制,也安置到事業單位,但是是合同制。

答主的老家,緊鄰工作的城市,退役軍人安置就給安排事業編的工勤崗位,但是根據先後排號。比如先給你安排在一家單位,但是單位沒有空編,待遇什麼都正常,你就排著,有退休的,根據退役的先後進行上編,我覺得這樣挺合理的。

至於在此次改革中,有編制的還保留原有編制,沒有編制的也很難獲得!

在答主所在城市,綠化處是屬於安置專業軍人的大戶,在此次改革中要將這些專業軍人,轉入企業,引起了大量的信訪情況,經過幾輪的協商,同意其保留事業身份,另行安置。

所以一定要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


公務員那些事


政策性安置,目前來說大家瞭解的主要是對軍官轉業、隨軍家屬、退休士官、退役運動員等進行的安置。一般如果當地政府安排進入事業單位都是有編制的。

題主的疑問應該是現在正在進行事業單位改革,這時候進入事業單位,能否有編制吧。

首先,我們要了解本次事業單位改革的內容。這次國家針對事業單位總體進行改革,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公益服務、生產經營活動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轉為行政機構,編制轉為行政編;對從事公益服務的,不會有太大變化,還是保留事業編制;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事業編制全部收回。


因此,按照這種情況,如果是通過政策性安置進入事業單位,就是要看安排你進入的是哪種事業單位。

承擔行政職能、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就不用擔心,編制肯定會有,這次改革也不會有負面的影響;如果是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那在改革後就有失去編制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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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電


在回答問題之前先來了解一下什麼是政策性安置人員?

所謂國家政策性安置人員是指從事過某些特殊職業或者是由於特殊事件導致無法正常就業的人員。主要有下列幾種:1、軍轉幹部、城鎮退伍兵、士官、隨軍家屬。2、退役運動員。3、支邊職工。

接下來回答題主的問題:在這次事業單位改革中,政策性安置人員是否有編制?

關於事業單位改革,巳經成了近兩年一個全社會都關注和熱議的一個話題。自2012年事業單位改革開始,政策不斷髮布,影響最大的莫過於職工本身,而職工安置也是一個比較棘手的事情。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有三千多萬的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在這次事業單位改革的大趨勢之下,對於職工安置總體來說分為5類情況:

1、退休

對於無法繼續安置在事業單位之內的人員,例如傳統的技術人員,現在這種技術巳經無法適應時代發展了,那麼對於巳經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或是符合國家退職條件的,會辦理退休、內退以及提前退休事宜。

2、辭退

對於巳經撤銷、整合、或者核減編制單位的人員,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特別是那些在單位中無所事事,沒有任何技能,且工作態度不端正的,在這次改革中會按照法律規定發放補償金,予以辭退處理。

3、公務員、事業單位自主選擇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事業單位分為三類: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性; 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為行政機構或是轉為行政機構。

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原有職工可雙向選擇,選擇轉編成公務員或是安置到其他事業單位工作。能夠享受雙向選擇的職工,都是非常棒的職員,能力強,具備一定專業技術的。

4、勞動合同管理

事業單位編制改革,對於從事營利活動的事業單位,轉為企業,職工身份跟隨單位性質而變成企業員工,籤勞動合同進行管理。

5、轉崗

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參公事業單位,在合併整編後,無法轉為公務員的,可安置進入其他事業單位。相對於直接聘用來說,該類職員完全得益於自己所在單位劃為行政職能一類。

由此可見,在這次事業單位改革中,原先的政策性安置人員是否還有編制,完全取決於他所處事業單位的類型和自己的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如果是轉為參公、事業單位的,原來的編制性質不變; 如果是直接轉為企業員工的,原來的事業編制隨即取銷,通過簽訂勞動合同進行管理;如果是被辭退的,按照規定發放補償金後就什麼也沒有了。


葉公來幫忙


我12年末回來的13年分配 趕上分配的單位分家 原來是市政工程公司 我來的時候剛成立綜合行政執法局 但是因為剛成立 所以新成的單位有很多東西都不完善 我的編制就安排到原市政了 但是工作單位確實綜合行政執法局 那時候剛回來 什麼也不懂 工作了好幾年了 現在的單位跟原來的單位也都有不少變動 市政從一個公司變成了事業單位 綜合行政執法局又變成了市容局後來又變成了市容綜合執法大隊 後期還趕上兩區合併 合併來的同事也都是當兵分配回來的還都是帶事業編來的 但是我的編制一直都是企業編 同工不同籌 去找工資 區領導也都不樂意管 大夥廢了老大勁就給漲了500塊錢 而且在我來之前就有十年沒漲了 我現在工作六年了 加上當兵一共八年 可是工資到手就2036元 原來沒漲時候是1450元 不能像事業編那樣晉級考職稱 也沒有第十三個月基本工資 工齡一年就漲10塊錢 公積金跟保險也沒他們繳的多 領導曾經說誰再抻頭去找工資就處理誰 現在也沒人敢吱聲 加班就給報個車費跟伙食費 有時候加班都是成天成宿三頓飯 就給報20塊 車費就給報往返兩趟虎躍的12塊錢 一共才32塊錢 還得往裡自己搭點 因為有時候值班完了或者晚了虎躍車已經沒有了 只能做線車回去 一個人就20塊錢 後來也不給錢了 直接讓在單位住 家都不讓回了 變成了24小時一分錢不給的義務值班 事業編不給加班費 國家有規定我們理解 可是我們是事業單位企業編 本來工資就少的可憐 加班費也不給發 這算不算對退伍軍人不公平對待呢 覺得回到地方工作以後待遇特別差 政府把我們這些當兵的都整到城管了 也不給個正經的編制 不給編制也行 但是最起碼的待遇得保證吧 還不同工同酬 別的單位調來的沒當過兵的同事都是個事業編 我們從這幹了這麼多年的退伍老兵還都是企業編 拿著臨時工的工資 幹著事業編的活 不知道現在成立的退役軍人安置辦能不能給我們這些人作主 因為我們的青春都獻給了祖國 沒有去深造去學習 回到地方後就是個一無是處的普通人 再被地方政府區別對待 對我們這些退伍軍人的身心跟工作生活還有家庭都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手機用戶51974784361


大家好!我是【辦公室小林】。關於“在這次事業單位改革中政策性安置人員是否有編制?”這個問題,根據事業單位改革文件得知,政策性安置主要包括以下人員:



隨軍家屬、退役運動員安置,駐外使館工勤人員、中辦國辦工勤人員、支邊職工選調,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職工、夫妻分居職工、照顧家庭困難職工、工作需要職工調動。

事業單位改革主要分為三個方向,承擔行政職能的改製為行政機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改製為企業、從事公益活動的改製為公益事業單位。如下圖所示:

關於政策性安置編制問題,只要是第一類行政機構類型的,還是保留編制,教師、醫療衛生人員將取消編制,但是也將不斷提高教師、醫療衛生人員的待遇,改制後簽訂勞動合同,事業單位工作期間的工齡疊加!

我是【辦公室小林】,喜歡我的回答可以點贊、關注、留言、轉發分享給你的好友!


辦公室小林


2018年3月4日,新華網全文刊發了《中共中央關於黨和政府機構改革的決定》,《決定》中明確了2018年及未來一個時期事業單位改革的思路和方向,今後事業單位將保留兩類,即政府服務類事業單位和社會服務類事業單位。

當前,我國的事業單位從人員薪酬劃撥方式也可以分為三類,全額財撥、差額撥付、自收自支。對應著編制也有三種,全額財撥編制,差額撥付編制和自收自支編制。

《決定》的出臺,就意味著事業單位數量和人員編制都將會有較大的變動,也意味著將來會有一些事業單位根據其職能不同而被重新歸類,其中承擔為機關服務、具備行政職能的非獨立法人事業單位將會被納入同機關統籌管理範圍。而事業單位也將會根據其性質將會被重新分類,屬於社會服務的,將予以保留;而具有生產經營性質的將會被進行改制,成為企業。

而編制,肯定也會跟著做出相應的調整,就看大家在什麼性質的事業單位是佔用著什麼性質的編制了。

改革,總是會涉及到利益,但是不破不立,唯有改革才能更加激發發展活力。祝大家好運!


小魚的三農生活


肯定有,之前政策性安置的人員也都有編制,有三類人是屬於政策安置的。第一轉業軍官、三級以上轉業士官、符合安置條件的大學生士兵和2011年之前入伍帶安置卡的人員。第二類是從事特種保密行業的人員。第三應該是傷殘和烈士子女。很早之前看到過,記不太清楚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但是編制肯定是有的,你可以看一下身邊各個單位的復轉安置軍人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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