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8 长沙县文物局馆藏文物

长沙县文物局馆藏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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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陶罐残件

1986年长沙县南托乡(今天心区暮云镇)大塘村出土。器残,仅余口耳,上腹。唇卷,直颈,圆腹,颈与肩部残余一錾形耳。残高10.2厘米。泥质灰黄陶,火候较高,通体白衣褐彩。罐颈绘一周窗格图案,耳部绘一四出花瓣纹,腹部绘有高冠长尾鸟,喙衔枝叶,仰首朝阳,鸟与鸟之间各以一组树冠图案分隔。彩绘线条简炼流畅,图案新奇精美,富有写实意味。反映出距今7000年前原始先民较丰富的想象力和艺术水平,在全省迄今发现的新石器时代中期人类遗物中绝无仅有。现馆藏长沙市博物馆

陶盘形鼎

1988年长沙县福临镇腰塘村遗址出土,通高18.5厘米,口径1.3厘米。夹砂黄褐陶质,大敞口,广肩,折腹,圜底。底立三瓦形足,足扁高大,中略束腰。此鼎造型独特,在腰塘遗址出土物中占有一定比例,具有代表性。其风格特征与江西及长江下游同期文化中诸因素相类似。腰塘遗址文化遗存的年代约当长沙中游龙山文化早期。该鼎对于研究长沙距今四、五千年古文化具有重要价值。藏长沙市博物馆。

双耳罐

1986年长沙县南托乡大塘村出土。通高11.2厘米,口径12.8厘米。细泥红陶质。外表磨光,敞口,斜肩,圆鼓腹。圆底。口沿下与肩部饰三周弦纹。弦纹内填饰斜线纹。此罐保存完整。造型独特朴拙大方,距今约7000余年,是长沙市迄今发现的最早人类活动遗物之一。具有较鲜明的文化特征。其风格与广东曲江马坝、深圳等地同类器形有着密切的关系。是研究我国南方新石器时代中期人类文化的重要资料。现藏长沙市博物馆。

细绳纹陶釜

1986年长沙县南托乡大塘村出土。通高19.2厘米底。敞口,斜腹,圜底。颈部饰栉纹。通体饰细绳纹,间饰以弦纹。泥质红陶,陶色不匀,腹底呈褐红,口、颈呈灰黄,火候较高,此釜保存完整,造型原始古拙,具有鲜明的古代文化特征,与广东曲江马坝地,深圳等地同时代器形,纹饰风格相类似,距今约7000年。为长沙市目前发现的最早人类活动遗物之一。是研究我国南方新石器时代中期人类文化的重要资料。现藏长沙市博物馆。

曲腹陶碗

1986年长沙县南托乡大塘村出土。通高7.8米。口径17.9厘米,底径8.7厘米。泥质红陶,火候较高。敞口,曲腹,圈足。腹部印饰弯月形,曲折形,水波形,綯索形的纹饰,并用篦点组成草寮或“介”字形图案。这些印纹,很可能是用模印的。该碗造型别致,图案清新活泼,工艺水平较高。时代与文化特点非常明显,距今约7000年,具有较高的工艺和历史研究价值。是研究我国南方新石器时代中期人类活动的重要资料。

陶碗

1986年长沙县南托乡大塘村出土。通高5.8厘米,口径13.5厘米,敞口,圈足。足沿雕刻成锯齿状,泥质灰陶,素面。该碗保存完整,造型小巧精美。距今约7000年,是研究我国新石器时代中期人类文化最重要资料,藏长沙市博物馆。

石镰

1986年长沙县南托乡大塘村出土。端部破损,通长13.5厘米,宽4.8厘米,厚1厘米。镰背略成弓形,刃部平整,稍加磨制。镰部收肩,较背、刃部为窄,以便捆缚于其它器物之上。该镰系用燧石打磨而成。距今约7000年,对研究我国南方新石器时代中期农业发展以及南托大塘先民的经济状况、生活水平提供了重要资料。现藏长沙市博物馆。

陶釜形鼎

1988年长沙县福临镇腰塘村出土。通高25厘米、口径14.5厘米。夹砂灰陶质。敞口、鼓腹、圆底、腹饰粗浅绳纹。底立三足,足似鸭嘴形,上厚窄,下宽扁。腰塘遗址文化遗存的年代约当长江中游龙山文化早期,受长江下游诸文化影响较深,地方风格比较突出。此式陶鼎在腰塘遗址中为常见之物,具有代表性,对于研究龙山时期南方诸文化的相互影响,提供了重要资料。现藏长沙市博物馆。

陶豆

1976年长沙县鹿芝岭月亮山遗址出土。细泥红陶,卷唇,浅盘,喇叭形圈足。足上饰镂孔,通体素面。月亮山遗址文化遗存年代约相当于长江中游龙山文化时期,距今4000余年。此豆保存完整,是研究龙山时期长沙古文化面貌的重要资料。现藏长沙市博物馆。

尖足越式鼎(春秋)

1976年长沙县福临镇出土。通高12.8厘米、宽11.5厘米。薄胎,敞口,圜底。方耳直立于口沿,鼎足上粗下尖,足内侧空槽,足尖实心,外撇成锥状。底腹均有三范合铸的痕迹,底部残存烟炱。腹饰为栉纹、涡纹,夔纹和曲折纹。此鼎造型别异,其铸造风格与纹饰特征与北方中原同期器类迥异,具有明显的南方土著文化的风格,应属于古越族青铜文化的遗物,是研究南方越文化的重要资料,现藏长沙市博物馆。

兽面纹柱足鼎(春秋)

1978年长沙县高桥镇出土。通高18.4厘米、宽14.4厘米。侈口,敛颈,扁鼓腹,圜底。方耳直立于口沿。柱足,内侧空槽,足上部饰兽面纹。腹部饰夔纹。器底,腹均有三范合铸的痕迹,底部尚存烟炱。此鼎形制仿中原风格,受中原文化的影响。但铸造工艺装饰手法却表现了明显的南方风格,应属古越族青铜文化的遗物。现藏长沙市博物馆。

黄兴挽刘道一诗手迹

黄兴挽刘道一诗手迹,为刘道一胞兄刘揆一于解放后捐献。手迹为七律一首,行楷字体墨书于白宣纸上,清黄绫装裱,长136厘米,宽62厘米,附梁启超、章仕钊等人题跋,现藏湖南省博物馆。诗内容为:

英雄无命哭刘郎,惨淡中原侠骨香。

我未吞胡恢汉业,君先悬首看吴荒。

啾啾赤子天何意,猎猎黄旌日有光。

眼底人才思田土,万方多难立苍茫。

长沙县农民第二次代表大会纪念章

纪念章系烈士朱刚遗物。1927年制。铜质,长3.1厘米、宽2.2厘米,两面均有压制图案:一面中间为直径1厘米的的国民党党徽,“长沙全县农民第二次代表大会纪念章”16字从左至右分布四周,四周分别有一五星;另一面上部是国民党党旗,下面是一架犁。纪念章上部边缘正中扣有3厘米的小铜棍。1927年4月1日至7日,长沙县农民第二次代表大会在长沙县教联召开。纪念章是反映长沙农运的珍贵文物。1980年11月“长沙市农民运动调查办公室”从望城县朱子华处征集。长沙市博物馆藏。

清代圣旨

清光绪二十六年三月十二日,光绪皇帝为加封黄昌年(1856~1950)颁发圣旨。黄昌年原名经学,字耔舆,号履初,晚年号蜕庵,善化县干杉树乌龟山(今属黄兴镇)人,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进士,历官翰林院检讨,京畿、河南、陕西、山西诸道御史,天津府、河间府知府,民国时期任湖南船山学社社长。光绪皇帝圣旨表彰黄昌年的叔父黄起元“躬修士行,代启儒风,抱璞自珍,克发珪璋之秀”,封为中宪大夫;封其叔母为恭人,均位列四品。

清代圣旨根据领旨人职位高低分为“五色”“三色”“一色”三种,由于黄昌年位居要职,所授圣旨均为“五色圣旨”。该圣旨全长170厘米,高37厘米,圣旨两侧织有银龙,上缀祥云图案。圣旨右半部分为汉字,左半部分为满文,楷体书写,上盖两处“玉玺”。落款为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该圣旨由长沙县江背镇古井村黄昌年的第五代嗣孙黄龙于1996年4月3日捐赠给长沙县国家综合档案馆永久保存。目前,这是长沙县境内所发现的唯一一份圣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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