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参保人数300人以下企业稳岗补贴下放所在县区(兰州新区)办理

6月4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稳岗补贴审核发放部分业务下放县区人社部门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指出,为实现兰州市辖区内稳岗补贴政策全覆盖,符合申领条件企业的主体全覆盖,今年开始将兰州市2017年底参保人数300人以下企业稳岗补贴审核、发放工作,下放所在县区(兰州新区)办理,300人及以上企业仍有市本级负责审核、发放。

《通知》明确指出,2017年底参保人数300人以下企业向所在县区(兰州新区)人社部门申报稳岗补贴,并进行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的注册与信息上报;各县区(兰州新区)对申报企业上年度参保缴费情况、裁员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裁员率,本年度拟发放稳岗补贴比例、金额,经相关会议审定后汇总上报市人社局,并将拟发放情况按照统一安排与全市同步在本县区(兰州新区)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各县区(兰州新区)审定的补贴金额统一报市财政局核拨,各县区(兰州新区)按审定的金额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企业账户。稳岗补贴发放后,各县区(兰州新区)对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中企业稳岗补贴批准时间、批准金额、发放时间、发放金额等信息补充完善,经核对无误后从系统上报市人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2017年底300人以下符合条件的企业就近到所在县区申报办理。

《通知》还指出,各县区(兰州新区)要结合稳岗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将50人及以上申请稳岗补贴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积极开展本县区(兰州新区)失业动态监测和失业预警工作,从今年8月开始,每月10日之前向县区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和市人社局报送本县区(兰州新区)上月失业动态监测情况报告;从2018年四季度开始,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之前向县区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和市人社局报送上季度本县区(兰州新区)失业预警分析报告。(兰州晚报记者 朱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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