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省运会群众项目比赛 各类奖牌奖励确定

6月5日,市长邹自景主持召开七届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元市参加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项目比赛奖励办法(送审稿)》。根据《奖励办法》,获得单项金牌奖励20000元/枚、银牌奖励10000元/枚、铜牌奖励8000元/枚,集体项目金牌奖励48000元/枚、银牌奖励24000元/枚、铜牌奖励16000元/枚。

「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省运会群众项目比赛 各类奖牌奖励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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